(4, 0);
跟著霍北堯,花朝二人在港口的小巷子裡穿梭。
很快,他們就來到一片集的批發集散地。這裡,很顯然是小商品進出口的貿易地。
霍北堯護著,在小巷子裡穿梭。
「我原本還以為要蹲守很久,所以你走之後,我就去買了饅頭和水,打算做長期蹲守準備。不曾想,我前腳離開,他後腳就出了門,我還險些跟丟了人。
後來,對方就來了這裡。我想撤離時,不曾想被這邊的人察覺。
還鬧出了一些誤會……」
哪裡是什麼誤會,那幫人還險些以為他是公安,場面一度十分張又危險。
畢竟這個時期,什麼都是國有制,不允許自由買賣。
眼下,霍北堯卻刻意瞞了這段小曲,就是不希花朝擔心。
「我打聽過了,左手這一片的倉庫,裡面就有服裝易。你要不要進去看看?」
「要!」
來都來了,怎麼可能臨門一腳了,還鎩羽而歸。
其實這附近一帶非常混,是各種罪惡與走私的集中地點。當地公安機關一再打擊和搜捕。為此,最近這段日子的港口才平靜安寧了許多。
花朝在到是貨櫃堵路的通道中穿梭,最後,在先後看見幾個手中提著大袋小袋的人,從其中一家倉庫進出後,才貓腰鑽了進去。不過在臨進去之前,還是沖霍北堯遞了個眼,霍北堯點點頭,二人這才一前一後的各自鑽了進去。
白天的倉庫其實相對來說很安靜。
可正是這種安靜,反倒讓偌大的港口多了幾分詭異地暗流涌。
花朝一腳踏進倉庫,第一個覺就是倉庫不大,但是貨多且雜不堪。
頂部鏤空的倉庫堆滿了幾乎到頂的貨,之前走在外面看不清楚,可一進來才發現,倉庫里居然有不人正在找貨、揀貨,討價還價。
花朝也隨意走了一圈,發現倉庫里的服布料其實不多,更多的,反倒是一些被封得嚴嚴實實的封箱,看不出裡面是什麼。
只潦草掃過一眼,就明顯覺到,有好多雙眼睛集中到上。
趕忙在一堆料之前蹲下,假裝挑貨,連看也不再看向那些封箱。
「靚仔,這貨咋賣?」
花朝不遠,一名著粵語的小年輕,抬頭問著踩在貨堆高的老闆。
老闆盯了一眼花朝所在的位置,把手裡的煙深吸了一口,才說道:「一塊二一斤,要多自己拿。」
這些貨論斤賣?
花朝愣了下,看著那名粵語的小年輕和老闆討價還價。
老闆明顯很不耐煩,跳下布堆,隨手丟在地上一腳碾滅了:「就這價,要不要。」
對方不給議價。
花朝低頭翻找著這些貨。
發現這些貨很像是堆堆貨,不但有男裝、裝,還有裝。甚至,還在裡面翻到了一些被褥等。
若非上面帶著新布特有的氣息,都要以為,自己見到的是哪裡流出來的二手服和布料。
換了個位置翻找,居然還從另一面線不好的位置,找出了一堆同樣的貨。
眼尖的發現,居然是一堆款式相同、花各有不同的連,也就是地很流行的中長,居然還是時下很流行的的確良面料。
不聲的從中間和底下各了一件出來,展開看了眼下做工和質量。能看到瑕疵,大病沒有。估算了一下份量,覺很輕,便將這一批整個都從底下找了出來,悉數裝進了帶來的大麻袋裡。
這一裝,直接就裝了兩個麻袋。
回頭,又從底部翻找到好幾種款式不一樣的貨,先後斬獲了五個麻袋。
最後一過稱,居然重達600多斤,把花朝這些日子的積蓄都花了還不算,就連霍北堯都掏空了口袋。
花朝汗。
沒料到這些布料居然有這麼重。都是好不容易選出來的貨,丟掉一件都捨不得,最後乾脆一咬牙,直接都拿了!
這一筆錢,花朝原本以為大哥治要花錢。等問過之後才知道,原來,大哥治都是部隊掏錢。
這筆錢自然就省下了。否則,無論如何也不敢這筆錢。
拿了貨,要怎麼運走是個大問題。
兩人都心知肚明,只要離開了這裡,就可以讓花朝弄走,可也不能原地「大變活人」不是?
兩人一商議,又花了十塊錢,買了一輛破破爛爛的人力三車拉貨。
等二人滿載著貨高高興興離開倉庫後,蹲在高的老闆冷笑了一聲。
「占便宜居然占到老子頭上來了。十塊錢就想買三車?」
他又掏出一煙來點燃,吸了一口,才吩咐:「去,告訴王二狗。又來了一條大魚,別讓魚兒溜了。」 (5,0);
「知道,保準不會誤事!」
暗中有人應下,很快,便傳來一陣遠去的腳步聲。
不多時,就有人朝花朝二人離開的方向追了上去。不過很可惜,他們追出老遠老遠,也沒看見拉著三車的兩個人。
而此刻,花朝兩人早已輕裝簡行,坐上了去往市區的公車。
至於那輛破三車和貨,自然好好地呆在的空間裡。
兩人幾次換乘,終於回到醫院時,天都黑了。
譚小紅一見到,衝過來就給了幾掌:「你個死丫頭,一大早就跑哪兒去了?整天到跑,不定哪天就被人抓了去,你想回都回不了……」
「媽,媽您別打我了,我給您帶好東西了。真的是好東西!」
花朝趕忙討饒。
又樂呵呵地笑,從懷裡拿出之前就準備好的服給老媽:「瞧,好不好看?」
花朝拿出來的其實是一件非常保守的子,藍小碎花,以譚小紅的年紀也能穿。
譚小紅的罵罵咧咧突然一頓,盯著那件服一不。
「媽,咋樣?你喜不喜歡?嘻嘻,我可是專程替你挑選的呢!」
花朝得意地往前湊。
沒想到,譚小紅一回神,抬手就擰的胳膊:「死丫頭,你大哥的還等著花錢呢。你倒好,居然去花這種冤枉錢。我、我……氣死我了!」
「媽、媽……媽你誤會我了……」
花朝這才趕忙解釋起這件服的來。
【如果您喜歡本小說,希您小手分到臉書Facebook,作者激不盡。】
前世,李琴兒替代李水水上大學,搶了她的生活,又搶了她的男人。在絕望中凍死的她發誓,如果能從來,她要奪回屬于自己的一切。重活一世,為了實現自己的誓言,打臉渣男,腳踩渣女,懟死虐她千萬遍的渣婊親戚。人這一生,果然還是要為自己活。但是當她還是個雛…
【貌美軟糯釣係小嬌嬌x位高權重瘋批大佬】薑杳杳穿書的時候,她正嬌滴滴坐在反派大佬腿上,紅唇貼向男人側臉。軟聲甜氣,媚眼如絲,“裴先生,杳杳仰慕您很久了……”男人垂眼看她,眸底冰冷毫無波瀾。下一瞬,手腕被攥住。原主偷偷握在手裏的匕首暴露在燈光下,寒芒閃動。背鍋俠薑杳杳:“!!!”……書中她有印象,捅刀子失敗後,反派大佬心狠手辣陰鷙冷血,當即就把炮灰女配薑杳杳剝皮削骨,做成了燈籠。反應過來的薑杳杳小臉一白,瞳孔震驚。她又慫又怕,磕磕絆絆地說著解釋的話,反派大佬麵無表情地看著她,薑杳杳差點覺得自己又要死了。可誰料——反派大佬摩挲著刀柄,低沉聲線禁欲又撩人,連氣息都仿佛環繞在她耳邊:“不是說仰慕我,然後呢?”-裴珩其人,涼薄狠戾,偏執冷情。在沒遇見薑杳杳之前,他如高山薄雪,俯視眾生。無數名媛狂蜂浪蝶般爭奇鬥豔,他連一個眼神都欠奉。可後來,他的目光總是不由自主地追隨著那個纖細身影,不厭其煩地哄她吻她,說盡世界上最好聽的情話。他的寶貝杳杳蜷縮在他懷中,烏發紅唇,漂亮小臉眼尾暈開一片薄紅,甜軟嗓音微微發顫,“裴珩……老公……”
“我錯了,我不喜歡傅硯洲,我不配喜歡他……”高中三年是程箏的噩夢,往後七年她依舊活在陰影裏。而傅硯洲和虞湘湘卻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他們不僅讓她自卑,不敢抬頭走路;虞湘湘更是冒名頂替,上了她的大學。十年後,程箏決定為自己討個公道。可繼兄卻把她送到了傅硯洲的床上。那個有權有勢有手腕的男人把她折騰得骨頭渣都不剩,告訴她:湘湘頂著程箏的名字,有她在的地方,就沒有你。再後來,程箏死了。傅硯洲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瘋批。他不擇手段地找到她,把她抵在角落裏,雙眼猩紅。“我惦記了這麽多年的人,你覺得,你跑得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