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花朝回到招待所後,也顧不上休息。把整理出來的拿出來,了熱開水,用搪瓷盅裝上,在桌子上墊上幾層厚棉布,放上需要熨燙的服,簡易的熨斗就做了。
用搪瓷盅代替熨斗燙服,這種事可沒干。
次日一早,花朝就把湯燉上了,準備給大哥送去。
沒想到,大嫂老早就等著了。
「我聽你大哥說,你要去集市賣貨,我燉湯的手藝沒有你好,可幫你看著點火,還是可以做到。你先去忙吧,等燉好了湯,我直接給他送過去。」
「也好,那就辛苦大嫂了。」
大嫂來到醫院後,一直都很沉默。
這兩天臉上漸漸有了點笑模樣,願意幫忙代勞,花朝求之不得。
反正湯里該放的都放了,大嫂送過去還省了事。
回頭就帶上那些子,和霍北堯一起出了門。
並沒有去一開始說的市場擺攤,反倒直奔市區,去了當地最大的商場門外,一條小巷道附近等著。
「朝朝,這裡擺攤,好像很危險……」
霍北堯查看著周圍,不遠有帶著紅的臂章人員來回走,甚至商場門口也有保安一類的人員在維持次序。
「沒事兒,我又不擺攤,你等著!」
把霍北堯拉進小巷,沖他附耳一陣低語:「回頭要是發現有異常,你看況提點我。要是被逮著了,我肯定把你也供出去!」
揮舞著小拳頭,惡狠狠地威脅。
惹得霍北堯啞然失笑:「放心,我一定會注意的。」
他不怕自己被連累,反倒害怕自己沒能幫著盯住了人,真的害進去了,他會心疼……
「這就好!」
花朝左右看了看,拿了一條子,去了附近商場的廁所里,換上了自己帶來的子。
穿的這條子是淺的小碎花,最是顯得人年輕,又富有朝氣。
為了效果更好,故意給自己扎了兩個小辮子,一左一右垂在耳朵後面。再把小辮子捲起來,用同系的淺髮帶纏了兩圈,再系上蝴蝶結。
同時,又翻找出之前買來卻一直沒派上用場的口紅,對著小圓鏡先用了點雪花膏,之後塗上口紅,再用手指沾了許口紅,在眼下和顴骨之間點了薄薄一層淺紅,替代胭脂。就連眼尾,也抹了點紅。
末了,才用眉筆勾畫出上挑的眼尾,讓自己的妝容更顯俏皮。
花朝的五原本就生得非常好,加上被靈滋潤後,又刻意保養的晶瑩剔的,再經過許緋紅這麼一點綴,整個人立刻就大變了模樣!
氣質立馬一變,活就是一個走在時尚前沿的富家大小姐。
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滿意地點點頭。
目落到自己的腳上,想了想,又換上一雙之前大哥寄給的小皮鞋,末了,還特意用淺的布條在小皮鞋的鞋帶上,也扎了一個小小的蝴蝶結。
這麼扮的裝束,其實讓花朝自己也覺得,太過惡寒,一想到鏡子裡的自己,就沒臉見人。
好在這是千里迢迢的異鄉,反正除了霍北堯,也沒有旁人會知道。
這才壯著膽子,走出了廁所。
許是的打扮,實在是太吸睛,一路走過去,都有不人盯著看。
好在花朝早就練就了厚臉皮,即便被人盯著,也能做到波瀾不驚,十分自然的走進了小巷。
被留下的霍北堯一直都盯著巷口,花朝再度出現的最初一霎那,他下意識移開了視線。不過很快,他就反應過來,來人正是花朝,不由又詫異地看來。驚嘆地直勾勾盯著花朝,目尖銳又犀利。
「怎麼穿這樣?!」
「怎麼,不好看?」
花朝說話間,還俏皮地衝著他眨了眨眼,旋即還在他面前轉了一圈。
霍北堯的目一直追隨著,熾熱的目滿滿都是攻擊和侵略。
「不好看,你快去換掉。快去!」
「我幹嘛要換掉?你沒發現,我這件服,正是咱們昨天買的那件?」
得意地抖了抖拿出來的服:「我今天就穿著這一賣服,換下來了,我還賣什麼?去去去,邊兒去!」
打發霍北堯離開。
霍北堯薄抿,一臉不贊同。
這條子是昨天買來的那件,他自然早就發現了。
可他怎麼也想不到,明明那麼普通的,一穿到花朝上,居然徹底變了模樣。
別說是一斤一塊二買來的堆堆貨,哪怕是說一件三五塊拿回來的上等貨,都有人相信。
「朝朝,我……」
霍北堯還想再說什麼,偏生此刻,卻有人朝花朝走了過來。那雙眼睛直勾勾地盯著花朝瞧,連眼都捨不得眨。要不是看對方是個人,霍北堯恐怕都忍不住上前了。 (5,0);
「小姐姐,你要買子嗎?的確良料子的子,穿上可漂亮了。你要不要來一件?」
花朝一見到對方,便主迎了上去,展示自己手上的子給對方看。
這名小姑娘原本就是被花朝的一打扮吸引過來,見花朝主拿出來的長,雙眼頓時一亮。
「這子,多錢一件?」
「一件15塊,不要票。」
花朝笑瞇瞇地開口:「要票就只要全國通用票,五尺布票或者捂糧票都行,一件10塊。」
之所以要全國通用票,自然是為了回到老家也能用。
其實比起各種票來,更希都賣錢。不過,如果有人真的拿票來換,也不介意。
「15塊?這麼貴!」
對方顯然很吃驚,這價格在百貨大樓也可以買到一件漂亮的服了。
「不貴,不貴!」
花朝把頭搖了撥浪鼓,又刻意轉了一圈,擺出一個pose來展示給對方看:「你瞧,這麼漂亮的子,要是穿在小姐姐你上,肯定平白年輕好幾歲。不但如此,還能襯得你的白皙,臉紅潤。瞧著要有多漂亮就有多漂亮。你瞧瞧……瞧瞧,怎麼樣?」
花朝原本的皮就非常好,臉蛋兒幾乎看不見任何瑕疵。
這麼一擺pose,果然令那位小姐姐心了!
「15塊是吧?好,我買了!」
【如果您喜歡本小說,希您小手分到臉書Facebook,作者激不盡。】
林文珺躺在手術臺上回想自己一輩子過得也算好 丈夫九十年代就發家致富,沒養小三沒出軌,三個兒女也算孝順,她沒吃過大苦沒遭過大罪。 怎麼偏偏就是不滿足呢?是丈夫跟自己漸行漸遠?是三個子女埋怨她一碗水端不平?還是娘家親戚個個吸血但沒人記得她的好? 要是能重來一回,她肯定不會當個家庭主婦,不會再對白眼狼家人忍氣吞聲,更不會把二女兒抱養出去…… 她也不會……再嫁給丈夫 眼睛一睜,林文珺回到她三十二歲那年,肚裡已經懷了二胎 閱讀提示:1、年代文,非穿書 2、立意:女人當自強
當夏初遭遇梁牧澤,當“溫婉”軍妹妹遇上“冰山”軍哥哥,當一場別樣的“同居”生活開始,聞到了嗎?JQ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