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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服!我不服!」
吳萍突然大喊起來:「我取『百花生』之意,純粹就是因為這篇文章,是我在春天所寫,正是百花生長的時節。所以靈機一,取名百花生。怎麼,就因為這個名字還有另一個釋義,你就冤枉我,污衊我,想搶走我的勞果嗎?」
吳萍這話一出,原本以為事態明朗的眾人都沉默了。
對啊,春天百花生長,所以『百花生』,也沒錯!
「你急什麼,我話沒說完呢!」
花朝反倒淡定得很,突然笑了起來:「可你還是出現了常識錯誤。你剛才背的那段,再背來聽一聽。」
「哪段?」
「就是最後一段。」
「百花不信邪,喊了一句;『張,張,你還在嗎?就在此刻……』」
「停!」
花朝突然喊停,住了:「有你這句話,就夠了。可你看看,雜誌上的容,真的是張嗎?」
花朝這話一落,吳萍的臉霎時一白。
突然有種骨悚然的覺,從尾椎骨升起。
不,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旁人一見,慌忙把那本樣刊搶過來,一翻看。找到花朝所說的那一行字,朗誦起來:「百花不信邪,喊了一句;『王,王』……是王,不是張?這、這……」
「瞧見了吧?」
花朝突然笑起來:「如果雜誌上的容真的是你所寫。你就該知道,在黨報上的這個小配角是張,而在雜誌上卻改為了王。原因很簡單,因為雜誌社和我接的那名編輯,名字恰好就張。
為了禮貌,我特意在投遞報刊時,從第六期開始,就換了這個配角的名字。
如果這篇文章真的是你所寫,你不可能不知道這個細節。
如果真的是你和雜誌社來往通信,你不會連我的編輯名字什麼都不知道。
說到底,冒名者終究是冒名者!
只要公安走一趟雜誌社,找到我投遞的底稿。就可以通過上面的字跡,比對出,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創作者!」
花朝這一席話,說得吳萍面如死灰。
形搖搖墜。
周朝更是瞪圓了眼,捂著一個字都不敢再說。
一直安靜呆在一旁,靜觀事態進展的蔣為明站了出來,「吳萍同志,現在,你可還有話說?」
話說到這份上,還有什麼話可說?
「吳萍同志,你將人的文章據為己有,並藉此謀取人錢財。數罪併罰,現在,麻煩你配合我們走一趟公安局配合調查!」
蔣為明拿出手銬,要將吳萍銬住帶走。
吳萍面如死灰,哭哭啼啼地說什麼都不肯就範。
「朝朝,我是錯了!我並沒有謀取你的錢,我只是想當代課老師。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你這樣的人品還當代課老師,豈不是誤人子弟?」
花朝臉森冷:「之前在我拿不出證據來時,你還誓言旦旦,反倒指責我盜取你的文章。更是將我的文章背得滾瓜爛。現在東窗事發,又說你不是故意的。你的話,誰信?」
是啊!
這分明就是有預謀的謀劃,本就不是什麼一時心來。
「不是的,真的不是的……」
吳萍哭得悽慘,甚至不惜拉著花朝的手,沖花朝跪了下來,「朝朝你饒了我吧!看在你我從小一塊兒長大的份上。你就饒了我……朝朝,朝朝!」
「所以,就連從小一塊兒長大的朋友都坑,我怎麼敢信你?我如何敢信你?」
花朝毫不猶豫拉開的手:「鬆手!」
蔣為明可不管對方可憐不可憐,衝上前,正好對方手拉著花朝的服,正方便了他戴手銬。
伴隨「咔嚓」兩聲,吳萍就失去了自由。
「不!~~」
驚恐地大:「啊!——花朝,你給我等著!」
放下狠話,臉上除了無盡地怨毒,再無一後悔之。
「你搞清楚,是你要害我……我只是正當防衛。拿回屬於我自己的東西!你還是去大牢里後悔吧!」
花朝太冷靜。
或者說是冷,對吳萍是真的同不起來。
至於周朝,看到吳萍被抓,忍不住地往後,轉就跑。
不料,還沒跑幾步,就被人堵住了去路。
會記吳用扯著周朝丟進了人群中央。深深地盯了花朝一眼,就朝著蔣為明二人賠笑。
「兩位公安同志辛苦了。敝人來此一步。這件事,確實是我家吳萍做錯了。不該人蒙蔽,在旁人的慫恿下,以為自己能瞞天過海。這才做下了此等錯事……」 (5,0);
吳用一臉痛心之。
被推出來的周朝都嚇傻了!
他他他……
會記這話,是什麼意思?
驚慌地看向左右,沒有人敢替說話。反倒隨著的視線,都紛紛後退了幾步,唯恐這等倒霉事落到自己頭上。
周朝還沒鬧明白,自己怎麼就了慫恿者?
「我我我、我沒有!」
蒼白的辯解。
「就是你!」
吳萍得到了父親的提示,當即就逮著周朝不放:「當初就是你說,你討厭花朝的自以為是。才忽悠我做下這麼多錯事。要不是你,我本不會有今天。是你,都是你……」
「不是的!不是的,不是這樣子的!明明是迫的我……」
周朝還要辯解,可吳用卻提高音量打斷了。
「我在此,向被害人朝朝道歉!」
他一臉沉痛的,走到花朝跟前:「作為父親,是我沒有教育好兒,才令是非不分,被人一慫恿就犯下大錯。」
他又朝著花朝深深地一鞠躬。
「朝朝,這是我作為一個老父親,代替兒給你賠罪了。
我不敢奢求你的諒解,只求你能看在大家都是鄉里鄉親的份上,不要讓咱們躍進村幾百號人的努力白費。
先進村集的榮譽,就靠咱們共同維護,共同創造……」
瞧瞧,瞧瞧!
這會說話的人就是不一樣!
搞得好像花朝不原諒對方,把吳萍送去了公安局,就是害得整個躍進村當不了先進。整得還了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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