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富接了的好意,一點點學了起來。他本就聰明,沒學一會就學會了。他姿態看起來比江雲喻更優雅,伴著星,幾乎和出高貴、教養良好的富家子弟沒什麼區別。
只是,當牛排的一刻,兩個人完全淪陷了。顧不上什麼禮儀,恨不得直接拿手抓。尤其是江雲喻,什麼西餐,什麼量小,什麼吃出優雅,統統一邊去,老娘要的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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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音掀開廚房的簾子,一眼看見有個人站在用過的鍋面前,拿著一雙筷子,著鍋里細碎的牛排,一口接著一口往口中送。
一邊送,一邊咂,一點都不像從國外進修回來的富家公子,反而像一個貪吃鬼。
「嘖,這邊角料的,老闆您吃起來太委屈了吧?前頭不忙了?我先給你做一份如何?」
江則如搗蒜一般不斷點頭:「好啊好啊,不過不做那個,你過來,我們做這個。」
他打開放置在另一邊的小冰箱,直接拿出一盒淡的塊上來。說是塊不怎麼準確,倒不如說是肝。這塊肝大概100多克,比平常的大了不,也不知道是什麼的。
江則看見林音有些遲疑,得意地給介紹:「這是鵝肝,被稱作世界三大食之一。你會做牛排,不應該沒聽說過吧?沒關係,你年紀還小,見識一點也是正常的。」
林音,出個冷笑,神特麼的鵝肝。這塊鵝肝也不像正常鵝肝那樣只有幾十克,更不像世界有名的鵝肝那樣有200克。這卡在100多克,能不讓遲疑嗎?
所在的時代,很多原本的都變異或是滅絕了,看見這塊四不像的鵝肝,自然以為是沒見過的,哪想......
江則還在那裡夸夸其談,說:「這鵝肝比平常的大,這是我特意讓人在鵝還未長大的時候,一點點加量喂的。雖比不上F國的,但也很好了。這些鵝可是我從小配糧食給它們的,每天吃啥,吃多都是我定的,可碎心了......」
林音洗耳恭聽,行吧,看在老闆夠好的份上,吹吹彩虹屁也沒什麼。
「是是是,江老闆您辛苦了。有您這份食材挑極致的,廚師挑最好的,我們店的生意一定蒸蒸日上。」
林音拿過他手中的鵝肝,一點點進行理,那練程度絕對不可能是從未見過鵝肝的。只擺弄幾下,就將鵝肝切出一從表面看不出來的細,撒上一點鹽水,放鐵板中,開始煎。
江則好奇地上前,問:「你怎麼提前撒鹽了,不怕影響鵝肝的味道嗎?」
林音手上不停,解釋道:「臟這些東西多多有點味道,質也更加細膩,不容易味。若是增加煎、煮的時間,又會影響它的細口。但冰過的鵝肝就不一樣了。撒上鹽水,將裡面還未完全融化的冰與其融合,既能快速融化,又能讓鹽水深其中,快速味。」
江則從未聽過這種說法,半信半疑:「真的假的,你可別把我的鵝肝煎壞,可貴了。」
林音轉拿了把帶把柄的不鏽鋼小鍋,下黃油。下雪梨,控制著火候,煎炒變后,再加紅酒和糖,緩慢用小火煨。
最後添加了一些剛到的桑葚,鍋里紅燦燦的水煨好了。那邊的鵝肝也恰好煎得兩面金黃,林音抓準這個時機,取了個刷子,一道道將水刷在鵝肝上。金黃的鵝肝染上一點,如同冬日裡的紅梅,清冷又人。
太香了,江則一邊吸著口水,一邊譴責林音:「你這人,你這是在做鵝肝還是做燒烤啊?人家澆是直接上的,而且是呈上來之後澆的,你怎麼......」
這做法太俗了,玷污了他的鵝肝。
林音不理他,將火關最小,一遍遍澆,為鵝肝翻。上輩子閑暇時候特別喜歡看書,廚藝的書看過不,醫的書也看過不。許是民以食為天的緣故,有些醫落沒了,但好吃的從來不會從人類生活之中消息。
自古人們就在研究什麼好吃,怎麼做好吃。不高級廚師認為食材要上好的,技也要上好的,漸漸摒棄了一些「俗氣」的做法和不上檔次的食材。但經過一些耐心的廚師的無數次實驗證明,就是最簡單的食材,最俗氣的做法也能做出絕頂味。
味絕不是高檔的做法就能做的,它需要用心,需要耐心,還需要做的人的心。
鵝肝由變紅,如同春日的子一般,漸漸變化,香味也在空氣中蔓延。前來拿餐的僕們拿了餐出去,又圍了過來,不停地砸吧,實在是太香了。這又是什麼。
江則沒好氣地看著他們,說:「你們不忙了?」
小青眼睛都長在那不足掌大的鵝肝上,口中回答道:「自從老闆你上次推出限量供應之後,現在大家都會提前預約排隊,店裡的人並不是很多。」
這一批吃完,下一批進來的時間是十分鐘后。他們還能再浪一會。
江則點點頭,還是讓人出去了。他做東西不喜歡人觀看,倒不是怕別人學了他的技,就是單純地不喜歡罷了。他總覺得做菜就是在做藝,沒有人打擾反而更能發揮出自己的水平。
小青眼地,磨蹭到最後,也沒能留下來。這東西看來和他們無緣了,得抓時間賺錢,哪天也能請林音廚師給做一頓好吃的。想想都流口水了。
林音倒是不知道店裡變預約制了,將鵝肝弄好,放在白盤上,擺上配菜,恭恭敬敬地端到江則面前:「老闆請賞臉。」
江則傲地哼了一聲,拿起刀叉的作明顯快了不。雖說林音的做法他十分詬病,但這味道......他眼饞,口饞,心也饞。帶著一種勉強忍的態度,一刀下去,的鵝肝被切開,神奇的是,裡面的更淺,而且也是漸變的,和外邊的完融合。
他送口中,鮮的味道在舌尖炸開,首先是鵝肝特有的鮮,接著是果香味的桑葚,帶著一點梨的清甜,迫不及待又十分緩慢的在口中一一展開。閉上眼睛,他彷彿到了天堂,太味了。
半夜,宋茉獨身去山上找那群飆車的混子。她像一株清麗香甜的茉莉花,清淩淩的目光落在為首的男人身上:“哥......”男人低著頭擺弄黑手套,罵了句滾,轉身隨著風消失在黑夜裏。濃鬱的山霧裏,茉莉花和某種成熟放蕩醇厚的香水味,某一個瞬間,重疊融合。沈斯京沒聞到,宋茉聞到了。-一個盛夏的沉沉黑夜,玻璃窗外大雨淋漓,房間內氣氛也濕漉漉的,纏綿著熱氣。兩人在密閉的空間裏,額頭相抵,彼此呼吸起伏都連接著心髒,晦暗而遲疑地跳動著。終於。在親吻變得狂熱那一刻。兩人心裏都清楚——大事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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