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之後,魏嵐冷靜下來,平躺在床上,看著頭頂漆黑的房梁,努力回想書中劇。
小說里原是被姜麗華設計才嫁給二流子,但在落水之前,原和男主之間也確實有過曖昧。
要不然也不會勾起姜麗華的妒火。
原喜歡男主,除了看中男主帥氣俊朗的外表,還有別的原因。
原是一個滴滴的小姐出,和家裡鬧掰下鄉,即使再怎麼氣不肯跟家裡低頭,也改變不了十指不沾春水的事實。
因為什麼都不會,下鄉后的日子到最多的就是嘲諷和鄙夷,可原子倔強,就算壁也不肯服輸。
男主范騅看重原的堅持和忍耐,在某一次原被人刁難時,男主出手相助。自此,男主為原心中的一束。
原狗喜歡上了男主。
一個從不肯低頭的倔強孩願意主示好,兩人很快相。
在外人眼中,他們之間無疑是曖昧的,知青點一個屋檐下的男知青有時候還會開玩笑,問兩個人是不是在對象。
魏嵐看過全書,再清楚不過,原的瞬間,不過是男主生了憐惜之,隨手幫了一把而已。
就好像雨後花園裡的流浪貓,他同樣會以援手是一樣的道理。
可原早已掉網,沉迷模糊的假象之中。
魏嵐翻,著牆上凹進去的壁櫃出神。
因為原的倔強和堅定才讓男主高看一眼,那麼,是不是只要表現出與之表現相反的一面,某種意義上,也能避開一些禍端?
還有就是姜麗華……
住在一個屋檐下,完全避開是不可能的。
既然這樣,就只能先遭人設了,走一步看一步了。
「喏,晚飯。」林清很快端回過來晚飯。
瓷碗里兩個紅薯,魏嵐頓了頓,「晚上就吃這個?」
雖然蒸紅薯吃起來甜滋滋的,味道不算差,可當主食吃還是差點意思。
林清道:「中午那頓已經很奢侈了,往後一個月還要幹活,剩下的糧食不多,不幹活的時候能省則省。」
魏嵐愣愣看了一眼手裡的紅薯,沉默良久,掰開紅薯咬了一口。
紅薯綿,口帶著甘甜,然而心裡很不是滋味。
這年代吃不飽穿不暖的人有太多太多,許多人家想吃都沒有,沒資格嫌棄。
林清見魏嵐蔫不說話,料想應該是高幹子沒吃過苦頭,遂提醒道:「糧食很珍貴,如果你吃不了那麼多,以後可以讓人做一點。回頭餘下來的兌糧票或者留著以後應急用都可以,別再像中午那樣了。」
知青下鄉不容易,能辦幫襯一把就幫襯一把也是應該的。
魏嵐雖然腦迴路有點不正常,但林清就是不忍心看這個傻姑娘把自己的口糧給別人,回頭還撈不著好。
見主角正神憐憫看著自己,魏嵐有些不著頭腦,「咋了,你怎麼這麼看著我?」
林清睨一眼,「怎麼?你長得好看,還不興別人看了?吃還堵不住你的了?」
魏子航穿書了,成了書里一個十分悲慘的炮灰。 原本是天之驕子的他,結果被人抱到了農村養; 原本考上了最好大學的他,結果被人冒名頂替; 原本應該和親生父母相認,結果被養父母賣到了黑煤窯挖煤; 原本應該過上好日子,結果被設計嫁給一個病癆沖喜; 魏子航怒了,手握異能,完全不按劇情線走! ——等等,說好的體弱多病站都站不起來的病癆呢?這個讓他三天下不了床的人是誰?不行,他要離婚! ——離婚?想得美!在他霍成毅這里,沒有離婚,只有喪偶!!!
一覺醒來,秦暖穿成了虐文小說里最慘的女主角。面對要被惡毒女二和絕情男主欺負的命運,秦暖冷冷一笑,她現在可是手握整個劇本的女主角。什麼?說她戀愛腦、傻白甜、演技差?拜拜男主,虐虐女二,影后獎盃拿到手!當紅小花:「暖姐是我姐妹!」頂流歌神:「暖姐是我爸爸!」秦家父子+八千萬暖陽:「暖姐是我寶貝!」這時,某個小號暗戳戳發了一條:「暖姐是我小祖宗!」娛樂記者嗅到一絲不尋常,當天#秦暖疑似戀愛##秦暖男友#上了圍脖熱搜。秦暖剛拿完新獎,走下舞臺,被記者圍住。「秦小姐,請問你的男朋友是厲氏總裁嗎?」「秦小姐,請問你是不是和歌神在一起了?」面對記者的採訪,秦暖朝著鏡頭嫵媚一笑,一句話解決了所有緋聞。「要男人有什麼用?只會影響我出劍的速度。」當晚,秦暖就被圈內三獎大滿貫的影帝按進了被子里,咬著耳朵命令:「官宣,現在,立刻,馬上。」第二天,秦暖揉著小腰委屈巴巴地發了一條圍脖:「男人只會影響我出劍的速度,所以……我把劍扔了。」
如果知道會穿書,葉清羽一定會努力多看幾部小說;如果知道穿的是她不屑一顧的小說,葉清羽一定會將老鄉介紹的末世小說背下來。 可惜沒有早知道,也沒有後悔葯。 葉清羽只好努力的在末世求生存,幸好有了一丟丟的先知,保住了手裡的金手指。 有空間的存在,使得炮灰葉清羽,有了改變命運的勇氣與底氣,漸漸地淪為了路人甲,在末世中,成為了外婆期待的安靜的美女子。
倒黴催的看書,穿越來一個男尊女卑的年代,感覺苦逼。 如何能改變現狀? 農女不強家不容……
玉姝穿書穿到了自己看過的小說,成了里面那個囂張跋扈,無腦的反派親媽。她瞅了下挺著的肚子和床邊還是小娃娃的反派,心里復雜的很。好在穿書前兩天意外有了個空間,里頭采買了一大堆東西,回去是不可能了,她心里給自己打個氣,決定努力種田養崽崽~只是那個原本斷腿回來然后會失蹤的丈夫,你看著我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