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蕭扭頭一看,四個生在不遠一起吃飯。
其中最惹人注目的,就是譚橙。
食堂裏一些單狗的目,總是有意無意的朝那裏看。
正好,陳蕭看過去時,譚橙的目無意間與之對視,然後快速轉向一旁,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
“嗬嗬......”
陳蕭笑了笑,“來,喝酒,什特麽神不神的,不配。”
沈建一愣,“臥槽,這不像你啊?你不是一直暗人家嗎?總是找機會......咋說呢,找機會溜須拍馬?”
陳蕭幹了一杯啤酒,“或者你可以說當狗更為切。”
“狗?臥槽這詞好啊,你在哪學的?”
“我自創的。”
“牛。”
“不過......你真的不喜歡了?”
陳蕭很認真的想了想,重生後第一次見到譚橙,的確勾起了他太多的回憶。
可是隨著這幾天的適應,他意識到自己會擁有一個截然不同的人生軌跡。
格局,一下子就打開了。
再加上中一個30歲的靈魂,所謂的懷,也都看淡了。
一見鍾說到底不過是見起意,陳蕭甚至都不了解譚橙什麽格,隻是被貌吸引了而已。
而貌這東西,是可以用金錢去獲得的。
一旦用錢可以搞定的東西,對陳蕭來說,就顯得有些廉價了。
他不會為隻知道賺錢的機,在原始資本積累到一定程度後,生活才是他的主要任務。
所以什麽貌......不值一提。
陳蕭認為,隻要一千萬砸下去,他就是想要個阿凡達躺在自己的床上,都是可以實現的。
“誰不喜歡?但卻不值得我浪費時間去追求。當然,如果主送上門來,我還是很樂意跟接一下的。”
沈建整個人愣住,看了看陳蕭麵前的一次塑料杯。
“蕭子,你酒量可以的啊,咋還一杯就醉了呢?”
“哈哈哈哈......艸!”
陳蕭一陣大笑,但沒有去解釋,“來,喝酒,老子幹趴下你倆自己都不會醉的。”
“艸!有本事晚上約酒仙。”
陳蕭麵一頓,酒仙是對麵宿舍的音樂學院的學長,今年已經大四,一天最二斤白酒,啤酒隨意。
名字他已經記不太清楚了,隻記得畢業後大概五六年的樣子,他就在酒桌上因為心梗塞,而早早的離開了人世。
雖然不悉,但當陳蕭當年聽到這個消息後,還是慨了好幾天,第一次意識到生命的脆弱。
“以後別約酒仙了,他二百多斤的重,天天酗酒,萬一哪天出事呢?你有時間勸勸他。”
“沒事,能出啥事。”
沈建如今的年紀,哪裏能夠意識到死亡有多近。
陳蕭也沒再多說什麽,並不是他見死不救,而是本就救不了。
除非他24小時跟著,像親媽一樣看管,才有可能。
隻能找機會提點一番,至於往後的命運如何,最終還是要靠各自把握。
一瓶啤酒倆人很快就喝完了,沈建說道:“再來幾瓶?”
陳蕭搖搖頭,“不喝了,給劉鑫打電話,看看這兒子幹啥呢。”
“行吧,不喝拉倒,等靈姐忙完,說要請咱們一頓。”
一邊說著,沈建一邊給劉鑫撥了過去。
就在這時,譚橙從旁邊走了過來,食堂裏的許多目,隨著的移而轉。
“陳蕭,你來一下。”
陳蕭很意外,這是預料中本不會發生的事。
沈建瞬間愣住,就連話筒裏劉鑫狗吠一般的嚎都沒有聽到。
今天是什麽況?平時看都不看陳蕭一眼的譚橙,主來找他?
“喂?你踏馬說話啊?”
“打老子電話不吱聲?有病啊?”
“再特麽不說話,你爹我掛了哈?”
沈建這才反應過來,對著話筒說道:“那啥,沒事,打錯了。”
說完就掛了電話,然後一臉八卦的豎著耳朵聽。
電話那頭,一個人在湖邊放空的劉鑫,茫然的看了看手機。
“草!你個不孝順的東西!”
......
譚橙帶著陳蕭走到一旁,轉冷著臉問道。
“你是不是本沒有朋友撿到二胡?”
陳蕭見被識破了,也不打算繼續忽悠下去。
畢竟這個理由隻有當時管用,過後仔細一尋思就會發現破綻。
二胡這東西本就不常見,湖邊哪有那麽多等人去撿。
“是的,非常抱歉,我隻是想要你的電話號碼......”
“你,你......”
譚橙一跺腳,氣哼哼的走開。
陳蕭撓了撓頭,回到原來的座位。
“就這?這就完了?”沈建一臉驚訝的問道。
“啊,不然還要怎樣?吃完沒,吃完走吧,聯係到劉鑫了嗎?”
“奧,劉鑫啊......臥槽,我剛才把電話掛了......”
陳蕭:“......再打啊。”
沈建趕再次撥過去,“完了,關機,這兒子估計生他爹的氣了。”
“......”
譚橙回到原位後發現,陳蕭和沈建已經離開。
劉曉燕問道:“怎麽樣?我猜的對不對?”
譚橙氣呼呼的哼了一聲。
“你看,果然如此。我跟你說,咱們藝學院想吃天鵝的癩蛤蟆可多了,橙橙你可要小心啊。”
“就是,還是劉興靠譜一些,他叔叔是建工學院的副院長呢。”
“對啊,而且那麽有錢,大一就送你鑽戒,想想都好浪漫......”
“陳蕭不太行啊,雖然長相還可以,但你看他穿的,那是什麽啊?一看家庭條件就不咋樣,還不如他對麵那個男生。”
幾個朋友嘰嘰喳喳的討論起來。
不得不說,大二的生,已經有一定的判斷力,眼很準。
陳蕭的家境,確實不如沈建,甚至差了許多。
譚橙不由得在心中比較,劉興有錢有關係,從小在城市中長大,會討孩子歡心,但就是有點渣。
陳蕭除了長相和氣質......一無所有,可能連吃一頓燭晚餐都負擔不了,無法給自己想要的那種浪漫,並不是理想中的對象。
想到此,譚橙不由得一愣。
啊這!
我怎麽會拿他倆作比較......
哼!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想玩曖昧,兵王太累。暗殺任務?不接!保鏢任務?太累!什。 。什麼?談戀愛的任務?等等,這個可以有。
徐曉宇是美國內華達大學的留學生,家裡公司的破產,讓他從富二代一夜間變成了窮二代,同時勢利的女友也棄他而去.好在幸運之神在這個時候眷顧了他,他獲得了神秘的空間,於是他租了塊地,依託神奇的醫術,神奇的身手,神奇的廚藝,開始他天山牧場圈地之旅的同時,使中華文化深深地影響了整個美利堅.從此美國人愛上了吃蔬菜,愛上了中國鯉魚,愛牛肉更愛豬肉,他們和中國人一樣,熱熱鬧鬧地過端午賽龍舟,過中秋吃月餅,過大年過元宵,舞獅舞龍耍花燈.
這是個關於香港五十年代的故事。那是個轟轟烈烈的火紅年代。在那段火紅歲月,可以有數不勝數的大哥,小弟,有道不儘的顛沛流離。在那個火紅年代,可以有不勝枚舉的美女,才人,有訴不完的風月情濃。你可以說那是魚龍混雜,漆黑一團的黑暗歲月,但是英雄卻往往發跡於此。
林子楓被扶弟魔女友騙走救妹妹的三十萬醫療費,陷入絕境,卻意外覺醒了前世傳承,獲得透視天眼,鬼門神醫和極武圣者三大傳承,那些欺負我的人,都將被我踩在腳下。
自從甩了伏地魔未婚妻之后,李柱子成功轉運,過上普通人都羨慕的逍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