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夜從那以後再見到唐詩是在一周後的一個社晚宴上。
挽著男人,一紅,黑發慵懶紅,袍獵獵進所有人的視野。
邊的是世界上聲名赫赫的藍品牌設計總監克裡斯先生,三十歲,面容致格乖張,全場的人都在計算唐詩是如何勾搭到他的。
克裡斯衝唐詩笑笑,“他們都在看你。”
“他們?”
唐詩視若罔聞,“克裡斯先生是在特指誰嗎?”
“真聰明。”
克裡斯低了聲音道,“你前夫在看你。”
唐詩抬頭,就正好看到人群中的薄夜,隔著來來往往的人,兩人的目就在空氣中撞,隨後各自平淡無波地挪開。
唐詩想,真的和薄夜越來越像了,曾經見到他一度想要逃跑,而如今卻能做到互不相認,代號相稱。
薄夜,多謝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我,全我的鐵石心腸。
那晚,唐詩的出現是所有人都意料之外的事,那個細長的子在所有人眼裡似乎無比悉,好像幾年前他們也曾見過這麼一張類似的臉,擁有一矜貴清高的氣質。
是誰,年輕狂,也曾出口篇才驚豔絕,紅翩躚,回眸一個眼神便能騙過天下。
五年後從刀山火海而來,重穿這一火紅長,驚豔了所有人的視線!
克裡斯滿意地誇讚,“唐詩,你早該找我了。”
“一直不敢貿然打擾,怕男神對我的印象不好。”唐詩眨眨眼睛,“好事多磨,現在不就有了嗎?”
“你真會說漂亮話。”克裡斯瞇起眼睛看著薄夜在人群中穿梭,男人姿尊貴氣場冷酷,一張致的臉的確稱得上是出類拔萃,是遠遠看著,就能覺到他不可小覷的氣勢。
“是個男人。”克斯裡做出了評價,他對於同類的肯定並不多,所以薄夜能得到他這四個字,足以現出他能力上的優秀。
唐詩開了個玩笑,“可惜了,他不喜歡男人。”
克斯裡像是知道在想什麼一般,也跟著揶揄道,“睡過這樣的男人你不虧。”
“是嗎?我覺得虧的。”唐詩踩著高跟鞋步步向前,每一步都仿佛踩在了周圍男人的心頭,他們不由自主被吸引了視線看去,人揚著下,眼波瀲灩,最是卻偏偏無,一路挽著克裡斯,對著鏡頭優雅自如地打著招呼,那姿態從容得就像是經歷過無數遭鎂燈的關注。
是啊,經歷過。五年前那一場陷害,被警察按警車,薄夜來無數記者將包圍住,那一刻心惶恐,無辜無助。
摁快門聲在耳邊響起的時候,如同穿過回憶重疊而來的舊夢,那些場面再次回到唐詩的腦海裡,牽扯出舊傷作痛。
昨日重現一般,這一刻,五年後的重新彩照人的回到大眾的視野裡,鏡頭下笑容得,毫看不出五年前曾倉皇失措。
早就明白了,那個時候就明白了,哪怕是跪著,在聚燈下,也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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