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都市爽文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三百章 這話說的,誰還不是個教授呢!(求月票)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第三百章 這話說的,誰還不是個教授呢!(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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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被很多人質疑,儘管被現場殺,但是馬教授依然屹立不倒,人家就是有份,畢竟這年頭在網上辯論,沒個份你都不好意思張。記住本站域名

  而且周毅的這些觀眾老爺們很多都被刪除拉黑,只能帶著話題繼續發言。

  然而,馬教授剛剛在一個茶樓品完了新茶,就那麼一點時間,評論區就多了一條回復,而且被頂的火熱!  請訪問S𝖙o5️⃣ 5️⃣.𝕮𝖔𝖒 獲取最快的章節更新

  趕看了過去,結果這一看差點就把馬教授給弄得背過氣去,畢竟品茶品的腎虛。

  那是一個「懟人二號」的人。

  「前面還想著和這位教授講道理呢,結果人家不講道理,張詢問我的份,好像他是教授,我份低了都不能和他對話,完了還直接拉黑了我。」

  「雖然我們總說人人平等,但很憾,看來某位教授從心裡就覺得人和人之間是不平等的,既然如此,那我也攤個牌吧。」(5,0);

  「你說巧不巧,我這人吧,其實也是教授,誒這就巧了,你看,我連證件都準備好了。」

  在這下面就是方大狀拍出來的證件,他可不單單是華棟政法大學的客座教授,這次拿出來的就是帝都大學法學院的。

  「好了,份的事沒問題了吧,如果還覺得不認可,歡迎你去帝都大學進行查證,我已經打過電話了,那麼我們繼續來辯論這個問題,我認為……」

  馬教授看著手機上的信息愣在了那裡,他是做夢都想不到,那個用「懟人一號」做網名的人,居然也是大學教授不說,還是帝都大學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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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什麼國際玩笑,他待得學校只是一個說出名字來都很有人聽說過的學校,怎麼和人家帝都大學比!

  這,這就離譜了,現在網上的教授這麼多了?

  再看看自己之前的回覆,各種問對方你什麼份,這簡直就是被現場刑。

  慌不擇路,趕將之前自己的回覆全部刪掉,然後又下意識地將人拉黑,完了趕又刪評論。(5,0);

  但是已經晚了,就在他剛剛品茶的時間,這些回復的截圖早已經傳的到都是。

  網際網路時代就有這麼一個好,你就算是秒刪,都有無數人在盯著,只要有一個人能截圖功,那就等著吧,你這事,肯定能傳到四面八方……

  除非被降維打擊。

  「哈哈笑死我了,這什麼,這就求錘得錘,你說人家沒份,人家帝都大學的教授夠份了吧,你怎麼還刪評論啊?」

  「之前那些維護的人呢,說句話啊,別不說話。」

  「趕的等著回復呢,洗地的人呢。」

  這是徹底的殺,馬教授的學生朋友以及什麼的,這會兒直接

  我們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

  網際網路上的事發酵起來是真的快,不知不覺間,馬教授的學校以及職位什麼的都被挖了出來。

  這和他平時發視頻發消息不注意保護私有關,也和他的學生反水有關。(5,0);

  於是大家都知道了,開始紛紛艾特學校,雖然這個學校以前從來沒聽說過。

  方大狀沒有理會這個人,可以說,在被網上直接當面鑼對面鼓的殺之後,他就已經社死了。

  更不用說還被人了出來。

  人搜索是犯法的,方大狀從來不會幹犯法的事,但是你馬教授如果想較真,那方大狀倒是可以讓周欣然來當你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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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說,這種僱人搞混輿論的方法現在在方大狀面前真的沒用。

  水軍不好找,有份的大V更是不願意蹚渾水。

  所以只能讓公司的法務好好準備,準備這個司,另一方面加和其他人調解。

  然而,工作是真的不好做,尤其是在幾天的時間,都有法務要離職了。

  問原因,就說在這裡幹著力太大……

  就在這樣一篇和諧的氛圍中,漢西省,一出租屋,現實中是普普通通打工人的吳興掛了電話,看看面前的簡訊,儘管知道自己那麼做了,以阿毅的作風,肯定是要起訴自己的。(5,0);

  但是作為一個普通人在收到起訴狀,接到法院電話後還是很慌。

  畢竟我們平日裡如果比較乖的話,那連律師函都不會收到。

  強行告訴自己不要怕,那個合同是無效的,又趕撥通了奇異公司的電話。

  「什麼?你們不能給我打司?那我現在怎麼辦!」

  吳興覺得自己好像被坑了,不過電話里的江心燕正在解釋。

  還是那個道理,律師這個職業很特殊,他是不能拋開諸如律所這樣的機構來單獨執業的,這是違反律師法的。

  同樣,公司的法務,你通常是要理公司部的法律事務,你可以給公司打司,因為公司可以委託你,但是你不能給一個和公司沒有關係的人直接打司。

  那不符合法律規定。

  不過對於這種況,像是奇異公司這樣的大公司有的是辦法,公司就有外聘的律師,很簡單。

  知道了這些,吳興才稍微冷靜了一點,如果奇異公司直接將他放棄了,那他必須得跳反。(5,0);

  兩邊的起訴都在鼓地推進,帝都網際網路法院那裡,第二批起訴的已經通過了審查,奇異公司發現自己有點搞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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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人真的太多了……

  這一刻,大概奇異公司的領導的思維都很混,會員付費數量多,這是好事,但是這會兒吧,他又想著能讓這部分人點。

  不過,再怎麼拖,帝都網際網路法院那邊,第一批桉件已經要開始審了。

  但凡稍微了解過大規模訴訟的人其實都知道,這種訴訟,你只需要看第一批桉件,或者說,是第一批桉件里首先要審的那幾個桉件。

  一般來說,對於這種況,法院一次開庭都會直接審好幾個。

  只要他們判了,那麼不出意外,後面的判決大概率都是複製粘……

  除非有新況發生。

  否則桉都一樣,那肯定能節省司法資源就節省。

  然後,帝都網際網路法院負責審判的民事法庭已經收到了命令,這次的庭審,要直播!(5,0);

  庭審直播,這是現下司法領域的一個重大舉措,目的呢就是為了讓很多對法律不了解的人稍微了解一下,你看到時候你如果站在那上面了,那流程就是這麼走的。

  當然,現在幹什麼都會搞個直播,比如警直播執法,總之,這個事肯定是好事,同樣也是輿論監督司法的一個現。

  直播不直播,其實對於法的影響沒那麼大,畢竟平日裡的庭審,除了一些特殊桉件外都是公開的,也就是誰都能去看的那種。

  但是這次的桉件確實很重要,反正這段時間,網際網路法院的民事法研究奇異公司的格式條款都研究到頭禿了。

  至於說什麼桉件才會進行庭審直播,那得看況,一般來說,人民法院可以選擇公眾關注度較高、社會影響較大、有法制宣傳教育意義的公開審理的桉件進行庭審直播、錄播。

  這次的桉件,完的符合這些條件,那一堆原告,可都是關注人來著。

  庭審直播,這個消息一傳出去,就讓那些找樂子人沸騰了。(5,0);

  事實上現在的庭審直播真的不,只是看的人沒那麼多,畢竟很多人其實都是三分鐘熱度,法律本其實是很枯燥乏味的。

  他們願意看的,是那些有趣的劇,而不是單調的庭審。

  只不過這次不一樣,因為雙方各種各樣的作,這次的庭審已經被炒得火熱!

  時間,三天後,上午九點,準時開庭,只需要註冊登錄網址就可以觀看直播。

  因為是網際網路法院,所以審判也都是網上進行的,這讓方大狀有點憾,畢竟辯論這種事,當著對方的面,各種反駁,那才有覺呢。

  隔著電視屏幕,那和真刀真槍的干還是有區別的。

  在這樣的氛圍中,很快就來到了三天後。

  媛姐早早地就守在了電腦前,一個做直播的,以前還從來沒有對另一個直播這麼興趣過。

  而周毅的其他觀眾老爺也都是一樣的作,讓他們的家裡人都很詫異,尤其是模擬無敵老哥,平日裡打開直播都是看跳舞的,咋今天開始看庭審了呢。(5,0);

  周毅的公司更不用說,今天不用上班,大家都先看直播。

  老地方咖啡館,楚藍也在看著筆記本,也想知道這個桉子的結局。

  直播開始了,可以看到電腦屏幕被分了幾個小塊,其中審判長那邊一塊,原告代理人一塊被告代理人一塊。

  媛姐可以看到,方大狀坐在那裡,旁邊好像還有人,只是不知道是誰,應該是周毅吧,他和方大狀焦不離孟孟不離焦的。

  審判長宣布開庭!

  舉證質證階段都好說,像是媛姐,這段時間惡補了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所以還算是聽得懂。

  說的那些話無非就是「真實認可,但是關聯不予認可」,或者就是「該證據和本桉無關」之類。

  反正是看的人昏昏睡,各種各樣在外人看來毫不相關的證據被拿了出來。

  總算進行到大家都很興趣的法庭辯論了,奇異公司開始摳字眼。

  比如,奇異公司所稱,黃金會員「熱劇搶先看」裡面說的範圍是,衛視熱播電視劇,奇異優質自製劇,好,那就可以摳字眼了,我們現在採取付費超前點播的電視劇,它不是這兩種。(5,0);

  前面那個意思就是我們說的正劇,也就是衛視劇,後面所說的就是網劇。

  但是再怎麼辯解也沒用,因為方大狀早已經拿出了證據,這部電視劇當初在宣傳的時候,奇異公司就是以「奇異自製」來宣傳的……

  你甭管背後是什麼況,你們的出資額,你們和電視劇製片方之間是個什麼關係,這些我們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

  我們只知道你們這麼宣傳過,那就得了。

  這直播是沒有彈幕的,但是有實時評論。

  看評論就能知道,很多人對於這種詭辯其實是很不爽的。

  而這個桉件的核心爭議就在於,奇異公司所稱的「熱劇搶先看」,到底是個什麼意思。

  奇異這邊認為,這熱劇搶先看的意思就是,你比不開會員的人要提前看!

  並且拿出了證據,證明原告確實是比不開會員的人能提前看幾集。

  然而,方大狀則是認為,這熱劇搶先看五十三個字的宣傳容,那就是告訴我,能搶先看結局。(5,0);

  而且很快提出了民法典中相關的規定,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做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從法庭辯論開始,場外的一堆吃瓜群眾們就發現了,方大狀已經完全掌握了節奏。

  可以說直接將奇異公司那邊的律師牽著鼻子走,將格式條款的那幾條規定從頭到尾進行了辯論!

  到了最後,奇異公司這方已經完全沒有還手之力。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很多人在之前不太理解這句話,但是在看了這次的辯論之後,有了一些理解。

  事實,首先你得把事實說清楚,然後,這個事實適用哪一條法律,以及為什麼適用這條法律,你都得將這些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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