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都市爽文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三百八十四章 既然不好說,那就別說了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第三百八十四章 既然不好說,那就別說了

  「但是第二條是什麼,你們直接要兩萬元的賠償啊!」

  有句話樂經理沒說出口,你們還真的有這個臉要這麼多錢!

  這是在開玩笑嘛,怎麼可能會有這樣的賠償!

  「方先生,兩萬塊啊,先別說這個數字,這該不該賠都兩碼事,那以前徵信也有錄錯的,但是從來就沒有賠償過!」

  「這就不合理知道吧,不管哪家銀行,哪個金融機構都是這樣,從來沒有因為徵信錄錯就得給人賠償的知道吧,沒有這樣的規矩!」

  「更不用說這麼大金額了,這都沒辦法通過審核好嘛,況且你就算放在法律上,那也說不通啊!」

  別看銀行天天和錢打道,就幾百萬幾千萬多小目標的,但這種侵權賠償要兩萬,這是想錢想瘋了吧!

  周毅呵呵一笑沒說話,旁邊的方大狀已經開口道:「從來如此,就是對的嗎?」

  「你有沒有想過啊樂經理,從來沒有這樣的規矩,那有沒有可能,那只是你們自己認為不需要賠呢?」(5,0);

  方小瑩在旁邊左看看右看看,覺周總和方大狀之間真的太有默契了,連辯論都是配合的這麼好。

  都不用示意,說到什麼問題上,那主就上了。

  「至於說法律上,我認為起訴狀上已經寫的很明白了,當然如果你還不懂,我可以給你講一講,名譽權是什麼呢,這個權利的核心就在於……」

  他居然真的開始講了!

  周毅一臉習慣的表,旁邊的方小瑩都快瘋了,覺自己如果是對面的樂經理,這會兒早已經又哭又笑了。

  什麼核,這就核,方大狀從名譽權的由來開始講起,一層一層一環一環將這個權利的核心本質掰開碎了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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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點都不擔心被對方知道他的辯點。

  而在銀行中,樂經理幾次想打斷,但是沒辦法,有那麼一瞬間,都產生錯覺了,這個方小瑩爹,有點像是個律師……

  終於,趁著對方不知道喝什麼東西的時候,樂經理趕忙說道:「好了好了,那個方老先生啊,您不要給我解釋什麼法律了好嘛。」(5,0);

  「現在的問題是,你們這訴求,那本不可能實現,包括第三條,讓我們公開道歉,那也不可能的,完全不可能!」

  因為第三條居然說要讓飛躍銀行復康支行在相關上公開道歉!

  這是本不可能的,銀行為什麼要調解,就是不想把事鬧大了,到時候輿論影響,上頭的爹那一掌就可能呼下來。

  結果你還讓公開道歉,這我們的面子往哪擱!

  按照樂經理的了解,這就算是許主任想這麼幹都沒辦法的。

  方小瑩看向了方大狀,沒有經歷過辯論談判這樣的事,所以當對方斬釘截鐵地說出這種話的時候就有點不知所措了。

  而在此時,方大狀笑了。

  「樂經理,這社會上沒什麼絕對不可能的事,法院的存在,就是為了變不可能為可能的,不然的話,要強制執行幹嘛呢?」

  一句話,好像醍醐灌頂一般,讓方小瑩愣住,讓樂經理瞬間無話可說。(5,0);

  對啊,別就說什麼這絕對不可能,我們也知道,如果想和你們聊,那肯定是不可能,但是法院的強制執行,那就是讓不可能變可能的。

  其他的人或者法人,那還有可能說轉移資產,給你弄個空殼子,相關人員直接run了,讓你法院執行都執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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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銀行咋辦,他們又不是犯了什麼罪,肯定不可能跑路,轉移資產就更是可笑了。

  所以樂經理沉默了,他不知道怎麼說,對面那個男人每一句話,都像是砸在了心頭一般。

  眼見對方不說話,周毅站出來總結了:「好了樂經理,既然不願意談,那就別談了,咱們按程序打司就行。」

  說完掛掉電話,隨即看看方大狀,兩人頓時發出了大笑聲。

  我們現在得理不饒人,我們得理了憑什麼饒人?

  人家以前是怎麼做的,怎麼就得必須饒人呢?

  至於說我們以後如果遇到同樣的問題,那我們都認了!(5,0);

  銀行里,樂經理猶豫了半天,還是回到了許主任的辦公室,這會兒兩人已經把剩下的採訪程序走完了,正在聊著一些瑣事。

  見到樂經理進來,楊曉紅便告辭道:「樂經理來了,那許主任我就先走了,你們的報導應該會有一段時間才能出來。」

  許主任點點頭道:「行,麻煩楊記者了。」

  等楊曉紅離開,這邊的樂經理趕忙說道:

  「主任,我剛剛問了,對方不願意調解撤訴。」

  許主任一聽就怒了,吼道:「什麼?你沒告訴我們都答應幫忙把徵信改好了?怎麼還不願意?」

  「不是啊主任,我都說了,可那個方小瑩的哥哥和父親都說,說除非滿足他們的訴求,就是起訴狀上那三個事,否則絕對不會調解的。」樂經理趕忙解釋道。

  許主任看過起訴狀,自然知道這三個訴求,聞言真的是怒火衝天!

  「非得滿足?行啊,看來這是很有把握啊,我在魔都這麼多年了什麼人沒見過,你去喊我們的法務過來,我還不信了,徵信錄錯了還得賠錢道歉?哪有這個道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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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經理點頭答應,他還是沒把之前被方小瑩爹給上了一課的事說出來。

  因為自己都覺對方說的好像有道理……

  沒辦法,方大狀就是有這種神奇的天賦,那種一環套一環的說理,就是能讓你覺,好像真的是這樣。

  沒多久,支行的法務被喊了過來。

  「之前的事你都知道了吧,我們被告了!」

  法務姓黃,黃嚴浩,聞言點點頭道:「我知道主任,是因為徵信問題被告的對吧,說我們侵犯了的名譽權。」

  「是啊,而且必須得讓我們賠錢道歉,否則就不撤訴,所以基本上必須得打這個司了,你說這事怎麼辦吧,我們勝算如何呢?」許主任坐在辦公桌里,一邊喝茶一邊問道。

  黃嚴浩想了想道:「主任,我剛剛就已經想過了,我們這邊的勝訴率還是蠻大的,畢竟徵信這個東西很封閉。」

  「一般來說,除非是特殊時候,比如買房子之類,才會去打徵信,否則的話走在街上沒幾個人能知道誰誰誰被列不良徵信記錄這樣的事。」(5,0);

  「畢竟其他人也不可能給他查徵信,而名譽權是一種社會評價,但如果本這件事都沒被傳播,那無論怎樣都不可能說侵犯名譽權的!」

  「因此我認為,我們的贏面確實大!」

  黃嚴浩也是畢業於華棟政法的高材生,理論知識十分紮實。

  這就是他的想法,他認為這件事沒有傳播,而沒有傳播,就意味著沒有名譽權侵權的事發生。

  只有兩個人在場,我罵你一句,沒有被第三人知道,那不算名譽權侵權!

  關於名譽權的核心理解,以及法院支持什麼質的訴求,用一個案子就能解釋清楚。

  張三收到了一條帶有侮辱言語的簡訊,然後他知道這是李四發的。

  他就覺得李四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反手將對方告上了法庭。

  結果被法院駁回,理由是:未將該侮辱言論向第三人公開不構侵害名譽權。

  但是呢,如果張三的訴求是對方侮辱了自己,那就可能被法院支持,所以有時候很多報導的一些所謂離譜判決,你得先去看看原告的訴求是什麼。(5,0);

  這也會黃嚴浩的理解,他並不認為徵信這樣封閉的東西也會涉及到名譽權。

  許主任聽的直點頭,說道:「那行了,既然他們要告,那就打司吧,小黃,這個案子就給你了。」

  黃嚴浩一臉微笑,然後便是從許主任那裡拿到了那堆材料。

  回到自己的辦公室,打開起訴狀副本,其他的都沒注意到,一眼就掃到了對方代理人的名字。

  方許鏡!

  瞬間,黃嚴浩因為這三個字直接愣住了,他覺自己的心瞬間揪住。

  是,說理歸說理,他確實認為這案子能贏,絕對不侵犯什麼權利,但……得看人,得看對方的代理人是誰。

  這不會真的是那個方老師吧?

  ------題外話------

  六千多字大章哦,謝書友2022,又一個新手大哥,萌新仔大哥,相視無言大哥,文癡大哥,煙雨大哥,語大哥,謝兄弟們的打賞,有很多書友反應,說酒劍你哪怕就一張,也不要放在這麼間的時間,我仔細考慮吧,儘量白天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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