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都市爽文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三百八十五章 我和方老師五五開吧,我也經常贏他的

《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第三百八十五章 我和方老師五五開吧,我也經常贏他的

  萬一這司打完後直接泄氣,那就劃不來了。

  所以很快黃嚴浩就打算認認真真的解釋。

  結果還沒說完呢,旁邊就傳來了陣陣聲音。

  「老黃我們來了,加油啊,干倒方老師!」

  「老黃我看到好多學妹們,你不是想找個朋友嘛,那些學妹真的很不錯,今天好好發揮,人家姑娘們也都是崇拜強者的嘛。」

  「老黃老黃,加油,你可是和方老師五五開的男人!」

  不用說了,有這樣的話,一定是自己的那些死黨,常言道,死黨就是用來坑的。

  可關鍵在於,他的這些朋友們其實沒看到方大狀。

(5,0);

  因為方大狀很賊地帶著周毅進了門,隔著門口看外面。

  然後周某人便看到方大狀的笑容越來越濃……

  黃嚴浩不想解釋了,這還解釋什麼啊,擺爛吧。

  不過他還是覺得,徵信不能放到名譽權上面,而且,他們銀行已經向徵信中心報告了關於更正保證責任免除的記錄。

  很多人理解的說所謂撤銷或者刪除徵信記錄,有一說一,不管是《徵信業管理條例》還是《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辦法》都沒有任何關於「撤銷」的字眼。

  而「刪除」的字眼則是在《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所以,這就是徵信,它是記錄你的一切,哪怕是法院判決,也是更正之前的記錄,而不是說撤銷。

  …………

  今天的旁聽席上人有點多,程教授說到做到。(5,0);

  而且學法律的妹紙確實不,鶯鶯燕燕的坐在那裡直接了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Advertisement

  「瀟瀟,你說今天誰能贏啊,我覺得黃嚴浩學長好像很有神的樣子呢。」一個圓臉孩開口問道。

  旁邊被做瀟瀟的孩開口道:「我覺得還是方老師強點吧,你忘了他上次開講座啦。」

  有了議論,其他人也忍不住參與進來,一部分人覺得,黃嚴浩學長既然敢說出這樣的話,那肯定是有把握的。

  而另一部分人則是覺得,不管再怎麼變,方老師還是那個方老師!

  今天的審判自然是適用普通程序的,庭審已經開始了。

  儘管知道方大狀好像有點過分,但周毅沒想到方大狀會這麼過分。

  舉證質證環節不必說,雙方提的證據基本上都沒有異議。

  方大狀這邊提的證據比較關鍵的就是當初那份判決書,據那份判決書,方小瑩的保證責任已經免除了。

  還有一個,則是方小瑩從去年到今天一直去復康支行提出異議的證據!(5,0);

  這是非常非常關鍵的證據!

  畢竟方小瑩是大學生,該懂的東西還是懂的,而且由於網際網路的發達,接的信息源很多,所以在去年的時候曾經提過一份書面的申請。

  當然,說是書面申請,其實只是方小瑩自己手寫的一個東西,上面寫了自己的徵信有問題,讓銀行這邊修改。

  你看,這就是關鍵所在了,網上的信息我們不能全信,但是我們一定要大浪淘金,從裡面找到一些我們生活中很需要的東西。

  職場中萬事留痕是一方面,有異議了,書面申請是另一方面!

  這裡就要說到律師函的作用了,畢竟說到書面催告或者書面異議,這東西的證據姓和證明力度還是蠻大的。

Advertisement

  它會有一個什麼效果呢,會證明說,我在過去的什麼什麼時候已經和你們說過了,而且把況說明了。

  那我就會視為你們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這個況!

  而沒有書面的一個申請,你說你去銀行催了好多次,那你的證據呢?(5,0);

  要知道,現在很多人都很小心,為什麼要見面聊,因為無論通話錄音還是聊天記錄都可以當做證據來用。

  所以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你得證明說你和別人說過了。

  聽著覺很拗口,但這就是現實。

  而拿出這份證據後況就不同了,我這邊視為你們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你們如果拿不出證據來證明你們和我解釋過,那我就是占理了。

  當初方小瑩的這份手寫說明直接被無視了,甚至可以說,都沒進了許主任的眼,畢竟看著就很不標準。

  像是小孩塗一般。

  方小瑩也是沒辦法了,隨便試了試,後面就沒當回事了,結果方大狀在知道有這東西後,直接把要求賠償的錢從五千改了兩萬……

  是的,之前就算是方大狀也沒想要這麼多來著。

  在這樣的況下,復康支行當然不可能專門發一份書面的告知函來給方小瑩解釋的,因為他們不可能解釋,這事傳出去那還得了?(5,0);

  也因此呢,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兩個,其一是,徵信記錄是否屬於名譽權容,其二則是,復康支行是故意不報,還是未及時向徵信中心報告。

  這兩種行為都有過錯,但是前者和後者的責任程度是明顯不同的。

  後者,只是意味著別人想報呢,但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沒有及時地上報,那你想想,故意殺人和過失致人死亡,量刑不同,那賠償肯定也是不同的。

Advertisement

  這是爭論的核心!

  儘管黃嚴浩心裡很怕,但還是強行鼓起勇氣,反正都這樣了,總不能比現在更差。

  所以針對第一個爭議焦點,他給出了自己的辯點。

  「就算未及時報送更正信息,因個人信用資料庫系封閉系統,據徵信中心網發布的《個人信用報告介紹》,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目前僅限於商業銀行、依法辦理信貸的金融機構,和人民銀行!」

  「當然,消費者也可以在人行獲取到自己的信用報告。」

  「但是,據使用對象的不同,個人徵信系統提供不同版式的個人信用報告,包括銀行版、個人查詢版和徵信中心部版三種版式,分別服務於商業銀行類金融機構、消費者和人民銀行。」(5,0);

  「不管是商業銀行、消費者還是人民銀行,查詢者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都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且留存被查詢人的份證件複印件,也就是說個人信用報告僅限金融相關機構及信息主本人查詢和使用,查詢者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都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

  「且原告方並沒有出證據證明,其未辦理功信用卡,是因為該項不良徵信記錄,因為無法辦理信用卡,其原因很多……」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這一不良徵信並不會影響原告的社會評價,導致原告神損失、質損失,影響聲譽,因此,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侵害其名譽權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應支持!」

  說了一大堆,核心觀點只有一個,這東西很封閉,而且如果別人要看都得取得你的授權,因此呢,不會影響你的社會評價。

  而在對面,周毅已經看出來了,原本就神很的方大狀更加興了。

  老實說,就連周毅都覺得,這位黃嚴浩的水平確實還可以。

  方大狀終於開口道:「被告所辯稱說,個人徵信極其封閉,只會服務於那麼幾種況,所以不影響個人名譽,我認為並不是這樣。」(5,0);

  「徵信系統存在的本質是什麼呢,就是表現個人誠信度評價的,如果徵信不良記錄都無法現個人的誠信度,那試問所謂的徵信記錄還有什麼意義嗎?」

  「而個人誠信度評價,便是社會評價的一個極其重要組部分,那麼既然作為社會評價,又怎麼可能不是名譽權呢?

  「而據《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商業銀行應當遵守人民銀行發布的個人信用資料庫標準及其有關要求,準確、完整、及時地向個人信用資料庫報送個人信用信息。」

  「而被告方很顯然沒有做到相關要求!」

  ------題外話------

  六千多字大章哦,大家晚安啦。又是間更新,抱歉。。

  謝又一個新手大哥,吾即天大哥,文癡大哥,語大哥,書友2020大哥,中國龍蝦大哥,奈格里大哥,謝兄弟們的打賞,謝謝

  因為書友反應喜歡核一點,喜歡庭審上的闡述,所以就寫的詳細了點,如果不喜歡覺得水,下次可以一點。月末活求票啦,六千票,加三更,會放在下個月的月初,先把這三更還了。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