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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川現在真的一臉懵,這剛剛才說的話,一轉頭就變自己要錢了?
「不是啊爸,那我也沒和我二叔要錢,主要是他這個事就不占理,打司基本上是穩輸的,我勸他給別人賠錢……」
又是話沒說完就被親爹打斷了。
「怎麼就穩輸啊,你不是學法律的嗎?你可以給辯論一下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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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來來來幫我修一下電腦,連修電腦都不會你還好意思說你學了計算機?
反正家裡人看來,你學了法律,他們遇到的法律問題你就都能解決了。
「爸,這不是我學不學法律的問題,這是誰起訴的問題,原告這邊的律師是我現在的師傅,就這騰達的法務大佬,你說我怎麼辦?」
這話出來後對面的親爹終於不說話了。(5,0);
相比之下還是兒子的前途更重要……
放下電話,方浩川嘆口氣,儘管這是自己家親戚,但他依然覺得無語。
正準備起出去一趟,結果肩膀上突然多了只手,轉一瞅,王道仁正一臉欣喜地看著他。
「王老師?」
「剛剛那個原告律師是法務大佬說的不錯,以後要繼續努力,知道嗎!」
方浩川愣愣地點點頭,便看著自己這師傅一路瀟灑地走出了辦公室,裡還哼上了小曲。
「我穿上律師長袍,拿起案卷背包,腦海里閃過一堆法條……」
這個案件很特殊,因為本就是兩個未年人之間的問題,所以法院必然是要走調解的。
辦案法還是李虛生,不是因為他特殊,基層法院就是這種況,太缺人了。
逮住一個能幹的那就往死里用,能者多勞嘛。(5,0);
好在李虛生從去年到今年瘋狂加班還是有用的,他也快要升了。
政法系統相比「兩辦」「組織部門」之類的地方,那上升真的不容易。
加班還一點不……
又是一個晴朗的早上,王道仁帶著閆玉梅夫妻倆明區法院。
就是在這民二庭,他遇到了第一次背刺,想起來都是淚啊。
一路進了法院直奔調解室,路上不斷有法院的工作人員在打招呼。
「老王來了,趕過去吧,李法已經去了。」
「老王早的,吃了沒?」
「誒老王你來了,這次不會出問題了吧?」
王道仁面帶笑容一一回復,邊的閆玉梅夫妻倆那真的覺小刀拉屁,開了眼了!
沒想到王律師這麼厲害,法院居然有這麼多人都認識他!(5,0);
王道仁看了看這夫妻倆沒說話,他當然不會說自己因為連著三次違規而為了政法系統的笑柄。
而且都是在法院審判時候出的問題,所以明區法院的人都知道他……
不過今時不同往日,他王道仁現在是法務大佬來著!
進了調解室,李虛生早已經坐著了。
「來了老王,這就是當事人吧,趕坐。」
等王道仁三人坐下,李虛生才繼續說道:「怎麼樣,你們這次是怎麼打算的啊?畢竟問題也不怎麼大。」
「李法,我們這都人了我也不瞞您,就是訴求上說的,賠錢,停止侵權,公開道歉!」
李虛生聞言搖搖頭道:「我和對方聯繫過,就這些訴求夠嗆能答應。」
「關鍵是這種案件你老王自己也清楚的,停止侵權完了,他還可能再有類似的行為,到時候怎麼辦呢?」
這也是目前實踐中一些民事侵權行為比較麻煩的地方。(5,0);
其實周毅從最開始起訴鄰居許於停止侵權的時候方大狀就說過了,這種況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判令停止侵權後再次侵權的,不會適用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而應該以再次侵權為由,重新主張,進行民事訴訟。
當然,實際案例中再次侵權被起訴的,有可能會被判決懲罰賠償。
聽起來很多人都無法理解,但這就是實際規定。
刑法是底線,而且判令停止侵權,對方當時確實已經停止了,你也不能說他不執行判決。
到實際案例中,對於「持續」和「重複」的侵權,一般來說某一時間的判決,只是針對特定時刻的侵權行為。
而對於延續到該時間節點之後的侵權,或者是新的侵權,可以視為新的事實。
這說的有點繞,說人話就是,法院判決只管當時的事,它不會管你未來的事。
這就是為什麼周毅當時起訴許於停止擾民,只能管當時,後面繼續擾民就沒辦法了。(5,0);
只能再次起訴……
這裡就不再贅述了,寫出來夠一篇法學論文了……
閆玉梅夫妻倆又一次懵了,只能看向王道仁。
王道仁聞言也是苦笑道:「暫時來說只能這樣,以後還不行,那就……那就看看其他辦法吧。」
他不是沒辦法,作還是有的,只是都有風險。
讓小孩帶著錢等著對方搶,然後說搶劫罪,聽起來是個好法子,但如果對方不搶呢?
確實現在有規定,八大惡犯罪年齡下調,十四歲到十六歲就得承擔刑事責任。
搶一塊也是搶劫。
但……不好作,而且一個不小心自己都可能賠進去,王道仁以前玩過太多作,因此現在有點猶豫。
正在此時,調解室的門被推開了,方浩東走了進來,一眼就看到了閆玉梅夫妻倆。
「你們還真的告我是不是,行可以,你看看我會不會怕你們,就因為這點破事還鬧到法院是吧?」(5,0);
「你們至於嗎?啊,想要錢就明說!」
方浩東在那裡向著閆玉梅夫妻吼道,李虛生不由自主地就皺起了眉頭。
他想到了之前懟自己的那個網紅律師。
「方浩東是吧,請你安靜坐下,這裡畢竟是法院,如果你再有這種行為,我就喊法警了!」
這番話說的極其嚴厲,方浩東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剩下要罵的話咽了下去,乖乖坐下。
李虛生這才滿意的點點頭:「好了,調解開始,方浩東,剛剛對方已經說了,條件就是起訴狀上的條件,你怎麼看。」
「我?我一條都不答應,還賠錢道歉,我呸,我還沒說兒罵人呢,現在倒打一耙!」方浩東直接喊道。
他確實不怕,來之前通過七扭八歪的關係找了另一個律師,對方告訴他,這沒什麼事。
法院不會支持對方那麼多錢,畢竟是未年人,要酌一點,至於說道歉和停止侵權,那更不用擔心。(5,0);
所以現在的方浩東一方面是不怕,另一方面還是覺得對方在虛張聲勢。
那個律師可說了,就算判了停止侵權也沒用的,這種訴訟就是嚇唬人。
這還調解個屁啊,李虛生也可能是最近一年多了審周毅的案子太多了,所以對於和稀泥之類的調解也沒有太熱衷。
什麼「得饒人且饒人」或者「你退一步」之類的話他現在都懶得說。
放別的法,那為了調解可能要做無數的工作。
所以眼見如此,李虛生直接道:「那既然調解不就算了,大家回去等開庭吧,走了。」
方浩東看了一眼也起離開,對於他來說現在已經不是什麼孩子的問題了,這是外地人在挑釁他本地人!
調解做的虎頭蛇尾,王道仁也只能帶著閆玉梅夫妻倆離開。
他不知道怎麼和夫妻倆說,難道說就算這次贏了,對方還有可能繼續欺負人?(5,0);
不過,回到公司後總算聽到了一個好消息,周總浪完終於回來了。
不知道為什麼,聽到周總回來後,整個公司就有了主心骨。
明明他每天什麼都不做……
王道仁考慮半天之後還是來到了董事長辦公室。
「事就是這樣了周總,目前民事方面沒什麼太好的辦法,我想走刑事,但……總覺不太好。」
不是說事不好,是容易出事。
一個校園霸凌案居然弄了這樣?
周毅覺好像和自己當初面對許於一樣,陷了死胡同。
只不過在之前,自己是通過以暴制暴的手段進行的,這次還要那麼做?
涉及到未年人萬事都得小心,不然自己都可能進去。
所以……
「方大狀……我這有個新案件,你可能會興趣,對,關於校園霸凌的,沒有沒有,還沒到未年人犯惡罪名的地步呢……」(5,0);
掛了電話,周毅一汗,真的不得了,覺自己現在和方大狀的想法好像。
莫非自己被同化了?
當然,周毅並不知道,就在他掛了電話之後,律所的方大狀又一次將自己的筆記本拿了出來。
翻到了前面一點,仔細地看著那上面的一些筆記,不斷地勾勾畫畫。
忙碌之中時間就會過得很快,一轉眼就到了下午四點。
還是老地方,依舊是萬年不變的那杯咖啡,萬年不變的醋。
等方大狀一臉地將那加料咖啡喝下去之後,周毅終於迫不及待道:「方大狀,現在能說了吧,有什麼好辦法呢?」
方大狀聞言笑道:「這個辦法其實並不是什麼好辦法,因為正常人肯定不會這麼做。」
「但對於你來說很適合,雖然這是在幫你的員工打司,但我相信你肯定不會在錢上面有問題。」
「你們那個王道仁,水平現在確實有了,但考慮的不夠細緻,讓孩子帶錢出門,然後讓對方來搶,這聽起來好像很好辦,但確實是想當然了。」(5,0);
或者說,如果真的這麼簡單就可以解決問題,那校園霸凌也不會為一個大難題了。
引未年人犯罪,且不說別的,就單單這個事如果傳出去,那分分鐘就是踩紉機的節奏,本不帶猶豫的。
「那方大狀,你說該怎麼辦呢?」
方大狀悠然開口道:「你之前弄過訴前財產保全,那你聽說過行為保全嗎?」
這話再次讓周毅愣住了,財產可以保全,行為也能保全嗎?
話說怎麼保全啊?
行為保全,聽起來就和財產保全十分相似。
只不過一個是對財產採取強制措施的,另一個則是對行為採取強制措施的。
財產保全是說不採取強制措施這個財產有可能要不回來,那行為保全也是一個概念。
不採取強制措施有可能使判決無法執行。
怎麼理解呢,最簡單的,以案釋法。(5,0);
張三是個大老闆,他老婆要和他離婚,孩子已經八歲了,肯定過了哺期。
所以在離婚判決中,孩子有很大可能會判給經濟條件更好的張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