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確實能夠記住一輩子的。”
裴遠咎道:“那你有沒有想過,以后還能更多的朋友,或者說將工作的公司里的人全部都變朋友?”
“那我可不行,我沒你這麼厲害,我今天還讓一個同事差點離職了。起因是先說我勾引男人,然后文笑就上去打了。”
裴遠咎微微挑眉:“嬈嬈,你有沒有傷?”
“我沒有傷,我本沒打架,只是我說出了藍誹謗我跟蕭攀有一,然后就只能跟我道歉,然后也不敢追究文笑的責任了。”
裴遠咎:“這件事是蕭攀理的吧?”
“嗯。你不會介意吧?那些人就是很說這些事,而且我看著像是托關系進來的,所以男之間還能有什麼關系?他們才會這麼說的。”
“嗯,這樣的話,這件事確實是我考慮的不周到,應該讓你去一個更加友好的環境才對。”
“沒事的,裴遠咎,去盛風很好,我不會因為這些人就退的,你放心好了,我很久之前就一直跟那些人斗智斗勇,才不會輸給他們呢!”
“你一直就這麼人排嗎?”
“對啊!因為他們覺得我是狐貍轉世,專門勾引男人,那些男人看見我一個個魂都被勾走了,其中有他們喜歡的男人,所以他們就將全部的怒火都轉移到我上,說我故意勾引這些男人。”
曲嬈:“大概從中學時代開始一直這樣,一開始我也想讓那些男生離我遠點,好讓我能重新被生接,但是男生不離開,生也不接。最后還好有夏清,不然的話,我的中學時代一定是黑暗的。”
想起夏清,曲嬈還有很多好笑的事。
夏清說自己跟上朋友,以后能吹一輩子,還天天念別人給寫的書,來逗開心。
曲嬈甚至說過一句十分驚悚的話,對夏清說:“夏清,我覺得你現在就像我的男朋友。”
夏清當時還夸張的嘔了幾下。
現在曲嬈想起來,還好有夏清,不然的話,一定會對這世界充滿怨恨的。
“嗯,確實要好好謝謝夏清。”
“現在就有一個機會,那個夏清最近跟宋明弦鬧別扭了。你能不能當次月老,讓他們多點相機會?”
“對了,說起這件事,宋明弦上次并沒有出軌,他只是跟自己的表妹說話而已,那個生真是表妹,我也見過的,跟我也有些親戚關系。”
“這樣嗎?那我要趕跟夏清說,不過夏清說他們之間不是這個問題,說是因為宋明弦太不主讓沒有談的覺。”
“是這樣嗎?”
裴遠咎:“那曲嬈,你會跟有一樣的覺嗎?覺得跟我在一起很無趣。”
“沒有啊!我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覺得很有意思啊!裴遠咎我跟夏清不一樣的,夏清會計較自己的付出,,可是我不會,我只會想你夠不夠喜歡我。”
“很夠的,嬈嬈,我很喜歡你。”
這種話在這種時候,說出來,真的顯得格外的真誠跟肯定,曲嬈臉紅了,小聲嘀咕:“我知道。”
“嗯。”
裴遠咎握了下曲嬈的手:“嬈嬈,我很喜歡你,這點你要清楚。”
“我清楚的。”
曲嬈也握了下裴遠咎的手,可惜到了紅燈,他們的手只能分開。
是曲嬈主松開的。
故事的結局也跟曲嬈的選擇差不多,不想讓人為難,只能委屈自己了。
曲嬈回家之后,問裴遠咎:“我們現在算是正式在一起了嗎?”
“我們已經結婚了。”
“可是沒人知道我們結婚了,除了圈子里的人。我們辦公室有男同事跟我表白,我說我已婚,都沒辦法拿出婚戒來證明。”
曲嬈說著有點委屈,是想要儀式跟浪漫的人,不想草率的決定自己的一生。
希自己的手被鄭重的放在裴遠咎的手里,走過教堂里狹長的紅毯,在司儀宣讀完誓詞之后便說愿意。
曲嬈想要婚禮,想要穿上婚紗,聽說穿上婚紗的人是最麗的,已經很,仍然不想錯過這個時候。
第一女特工白璃月執行特殊任務,惹上了S市最優質的大總裁,並順走傳家寶。總裁震怒:“找到那個女人,我要讓她生不如死!”六年後。“報告總裁,那個女人找到了,還帶回了您的五個孩子,請問怎麼處置?”“廢物!還處置什麼,還不趕緊去把夫人接回來!”
蘇秋子母親早逝,父親再娶,爹不疼娘不愛得活到二十多歲,竟然在繼妹的生日宴會上,被繼妹一心想嫁的男人求婚了。這個男人,帥氣多金,斯文儒雅,被稱為夏城貴公子。然而嫁給他以后,她才知道,在他那溫文爾雅的皮囊下的藏著多麼深沉的欲想。蘇秋子以為在這段不平等的婚姻關系里,何遇可以在她身上為所欲為。但實際上,卻是她在他的心上為所欲為。我用我的世界為你保駕護航,也要你的世界,只有我可以撞碎你眸中的霞光。先婚后愛,灰姑娘的故事,甜寵蘇撩。斯文儒雅男總裁VS清純仙氣女學生(主持人)
慕語兮因一個錢包闖入厲南修的視線,從此掉入他的深淵,掙逃不開。 “你是這幾年以來,我見過最大膽的女人。還從來沒有人敢偷我的東西。” “……” “你偷東西的技術很好,不知道其他方面怎麼樣。”厲南修冷笑一聲,抽出皮帶。“現在,我給你最后一次機會。你想不起來,我可以幫你回憶一下。” 她反抗無果,終于在他身上吃足了苦頭,服軟認錯。 “厲先生,我錯了。偷了不該偷的人,是我錯了。現在你已經懲罰過我,可以放我走了嗎?”她低眉順目,卻盤算著如何扭轉局面,全然反殺。 他卻笑的玩味,斷然拒絕。 “慕語兮,從現在開始,你是我的所有物。你的一切都會由我來支配。” 她以為,從此以后她都要跟他斗智斗勇,以至到逃脫那天。 卻在某天,措不及防和他綁在了一條船上。 他攬著她的腰冷然宣布 “她是慕語兮,是我的未婚妻,跟在我身邊,合情合理。誰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