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日後是征戰沙場的鐵帝王,上給人的安全到底不一樣,強勢而又霸道。
天似乎已經亮完全了,錦被蓋住鍾華甄的,手去推他的肩膀,李煦倏地攥手腕,他睜開眼。
鍾華甄低聲對他道:「天亮了,你再不走,該被發現了。」
的長髮垂在前,外貌像被化般,整個人愈發弱弱,寬鬆的外袍乾淨,澄淨的雙眸漂亮極了,京城中人私底下說比第一人還要好看三分,一點不為過。
李煦看幾眼後,發現自己的在慢慢抬頭,不過他早就已經習慣了,也沒當回事,鬆開手說:「我又不傻,長公主發現不了,你這麼早就醒了?」
鍾華甄看了眼屋的亮,心想都這時候,已經不早了。坐在一旁,開口道:「昨晚多謝殿下相陪。」
李煦自己了,頭枕到上的錦被,自然摟住的腰道:「昨晚哄你哄得晚,肩膀都酸了,幫我。」
鍾華甄頓了頓,沒幫他,只是不聲按住他傷的手,委婉道:「你我雖為好友,但我覺這般,有些不太合適。」
他鼻尖蹭了蹭小腹,好像真的十分喜歡上的香氣,隨口道:「你大抵是聽函青說多了,所以才覺得奇怪。魏尚書和外祖父是同僚,我與你關係過好,他們都不太想見到這番局面,他的話你聽聽就過,快幫我肩膀。」
魏函青說的話無厘頭,沒聽進去過。
但李煦卻是本就沒聽。
鍾華甄扶額,幸而昨夜用的偽飾還沒,那些東西是假的,可矇混過去並不難,李煦也不會專門檢查。
不知道怎麼回李煦上面的話,只能輕按他的肩膀,轉了話題道:「這一月局勢不平,你自己記得小心些,侯府應該也會有人盯著,要是發現你,指不定會想出什麼謀。」
「他們都能發現我,那我這些年所習的東西,都白練了,」李煦懶洋洋,「即便我現在把你帶出侯府,也不會有任何一個人發現。」
鍾華甄沒用多大力氣,道:「你要想讓我出門,說一聲就行,被母親發現了,你也知道會說什麼。」
李煦打哈欠,覺得力氣不得勁,讓他的反應都大了,雙只能夾住被子,道:「哪有那麼多閒心管你?說來我們相識這麼多年,我怎麼都沒聽過你有怕打雷病。 」
「母親不許我晚上出門,府中下人也不許說,你不知道正常,」鍾華甄按住他的手,「魏函青怕蟲的事大家都知道,但敢說出來的不也沒幾個?你別這事告訴別人,我是不想再被人背地裡說我膽小。」
面若子,子又纖細,因為不常同世家貴族的人來往,別人都對有一種莫名的敬畏。平日雖有人議論樣貌,但想歪的人還是。
「我沒這閒心和別人說這種事,」李煦覺得自己的反應實在不太舒服,鍾華甄說話的聲音也的,聽得他腹部以下發,他抱怨著開口,「真不該你按肩,力氣細小沒吃飯樣,憋著實在不舒服。」
李煦坐了起來。
鍾華甄手了,看到他子鼓起的一團,咳了兩聲,「大清早的,我還沒起床吃飯,你怎麼有這種閒心?別弄這種,我讓南夫人送點吃的進來。」
視線迴避著,以為他要自己解決,卻沒料李煦突然抬手撐牆,強勢的迫讓往後靠住牆,下意識抬起一隻手支住他的膛,不讓他離得太近。
他半跪在面前,平穩的呼吸讓耳畔都開始發熱。
鍾華甄心怦怦地跳,猜得到他要做什麼。
這一筋並不常有這種反應,遇見得也,但每次遇見,準沒好事,已經幫過他幾次。
兩個人間關係要是足夠好,那做什麼都正常——這是李煦的想法,不摻雜任何污濁的東西。
鍾華甄想他不能接和別的人弄這種,最大的原因,或許只是單純的關係不夠,譬如他和魏函青兩人的臣子關係就遠大於朋友。
鍾華甄回手,又被李煦反握住,他莫名其妙道:「我時間不久,又耽誤不了吃飯,你急什麼?」
稍有沉默,一時竟不知道是該誇他句什麼都敢說,還是該糾正一句他的時間觀念有問題。
鍾華甄還沒有反應過來,手猛地一頓,耳朵紅了幾分,只能微偏頭避開他的呼吸,道:「這種事你可以找旁人。」
他抱住,奇怪說:「旁人是旁人的,你是我的,我為什麼要找旁人?多此一舉?」
李煦總覺的東西全是他的,不僅侯府,小廝婢,就連自己,他也覺得是他的,不該有任何反抗的行為。
鍾華甄儘量讓自己平靜下來,十年後的天下仰仗於他,在他眼裡是男子,這種不算男之事,也用不著為此費心恥。
李煦環住的背脊,轉頭看鐘華甄漲紅的耳垂,一時心,又覺沒再像以前那樣事事向他,不免冷聲一句道:「我都沒說你手小握住不舒服,你這是什麼表?以後休想讓我幫你做這種事。」
鍾華甄耐住脾氣,心想他也沒那個機會幫,深呼口氣道:「我只是覺殿下從前就不同常人,現在更甚,所以到驚訝。」
也沒說謊,如果是好那種房中事的子,嫁給李煦不會吃虧。
前世,她是天才軍醫,一次意外魂穿成成人人嫌棄的王妃。大婚之日,遭人算計,她得以重生。本是驍勇善戰的將軍之女,卻成了無數人的笑話廢物。她的到來,勢必改變這一切。隨身係統,以血救人,翻手為毒,覆手為醫,她的出現亂了誰的心!一場相遇,一世生死,註定,不甘平凡!他是大梁國赫赫有名的閒王,卻也是暗夜中的狼主,他的隱藏足以世間震盪,卻甘願為她傾儘一生,擎天而立。他說:“本王可為雲兒奪下天下,自然可以為雲兒放開這天下,與雲兒比,這天下又算得了什麼?”
HE! HE! 日更,入V後日六。 既然有人強烈提了,那就避雷:血型文,女主攻分化後會有丁丁。 江軼長到十六歲,忽然覺醒自己是個穿書的,還是穿進了一本不可描述的小說里。 這本書的女主受,就是她便宜媽媽現女友的女兒——江似霰。 而她就是江似霰的短命白月光。 她要是被江似霰看上,按照劇情,妥妥早日歸西。 為了茍命,江軼決定:我! 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拒絕早戀,成就輝煌! 我是絕對不會為了談戀愛搭上小命的! 珍愛生命,遠離江似霰從此成了江軼的人生教條。 但我們知道,人類的本質是真香,所以之後——江軼:我太傻了,真的。 早知道會有那麼一天,我絕對不會浪費那麼多時間在隱藏自己心意的事情上面。 我應該每一天都很認真的對你說「我愛你」 ,陪伴你渡過每一個難熬的發情期,永遠不會離開你。 ——大概是:行事囂張街頭小霸王x端莊典雅豪門繼承人。 江軼路子很野,會打爆別人狗頭的那種。 立意: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