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借你吉言。」陳宇開玩笑的口吻,其實他不太在意效果如果,他比較在意會不會開心。
很久以後,溫絮問他,當初到底為什麼會接的採訪。陳宇放下手裡的文件,攬過的腰,「當時看出了你的不開心,想著怎麼也要哄哄你。」
「就這樣?」
「這樣就夠了。」
你開心就夠了。
————————
吃完飯,陳宇送出門,問要不要出去走走。
這邊環境很好,周圍沒有什麼住房,同樣距離公路也不近,只有一條小道通往大路。周圍很多樹木,微風吹起,穿出沙沙的聲音。
他們就這麼漫無目的的走著。溫絮記得上學時,父母吃完飯便會去小區樓下散步消食。每次,都躲懶不去。
後來來到北城,隨著年齡漸長,偶爾看到小區一起散步的老人,也會覺得羨慕,才明白吃完能一起散步已是莫大的幸福。而此時自己正在當初所羨慕的那個行列。
「王嬸好像誤會我們之間的關係了,你要去和解釋下嗎?畢竟,你的名聲重要的吧。」
「那你的名聲就不重要了嗎?你是孩子,更重要些。」
溫絮沒想過他會這麼問自己,畢竟陳宇的份在那裡,恐怕有什麼都會引起不小的轟。而他想到的竟是溫絮是孩子,名聲更加重要。
「就...應該平時關心你的人更多吧。」
「溫絮。」陳宇突然住,語氣里皆是認真。
「怎麼了?」溫絮抬頭著他。
「是我表現還不夠明顯嗎?」
「什麼?」溫絮不是傻,男之事雖沒有親經歷,可見過的多了,其實也就是那麼回事。陳宇的這句話曖昧分有幾分,實實在在的到了。可還是決定讓他自己說出口。
「我以為你該到,我的,是男人對人的喜歡。」陳宇突然不想再等了,現在就是最好的時機。
「溫絮,我想著或許我們再多吃幾頓飯,再多見面幾次,這句話說出口才不顯得唐突。可不想讓你誤會,我不是在拿你消遣,我是認真的。我們試試?」陳宇的神很溫和,他依舊那副淡然的樣子,然而心跳出賣了他。
「可我們之間,相差很大,我怕萬一哪天,你覺得不合適了,那我該怎麼?我...」
「我明白你的顧慮,我們這個圈子,說真心總顯得假。那你就保留付出,我來做付出的那個就行。」
「我可以考慮下嗎?」
「當然,此時該張的是我。」陳宇這話說的坦,沒有一點強迫的意思,完全遵從的意願。
「我其實比較懶,也很宅,平日裡除了工作,就是和舍友呆在一起。有時候會讓人覺得無趣,而且我就是表面正經。而且我的家境比不上你,到時候肯定會有很多人說我高攀你。但我不想停止我的腳步,我希永遠都能做我自己。」溫絮說出自己的顧慮,希他能認真考慮,如果不行,那維持現在的關係也不尷尬。
「我平日裡最多的時間,也都用在工作上,或許也是你口中無趣的人。有我在,這個閒話便傷不到你,你努力上進,勇敢追求生活,你我應當並肩前行。」
溫絮聽完這些話,心裡覺暖暖的,陳宇將視作並肩前行之人,而不是他的附屬品。其實這麼長時間相,溫絮也明白,他雖高位,卻願意平等的看待所有人。
突然想不問結果,就放縱這麼一回。
「那,我們試試吧。」
陳宇像是鬆了一口氣,臉上出了笑容,「好的,朋友。」
朋友,溫絮已經好久沒有聽別人這麼過自己了。上一次應該還是幾年前,不過那時候懵懂,衝擊力遠遠不如現在。
「其實,我還有點不適應。「溫絮低著頭,害怕他會覺得自己彆扭。
「我們慢慢來,好嗎?」慢慢來,我們還有很多時間。
「好,我一定會很快適應。」溫絮口氣堅定,把陳宇逗的笑了起來。
溫絮沒怎麼見過他這麼開心的樣子,心裡也覺得十分欣喜,至這一刻他們都是開心的。都因對方的存在而覺得欣喜。
「那你現在送我回去嗎?」
「行,時間不早了。走吧,送你回去。」說完直接牽起溫絮的手。他個子高高的,走在前面,像個領路人,溫絮看著兩隻的手,向他挨近了些。
到達溫絮樓下,陳宇抬頭看那些樓,「你住在第幾層?」
溫絮用手指了指,「第六層。那個亮燈的就是。」
「你和朋友合租的?」
「對,就上次在酒會我旁邊的那個生。」
陳宇還有點印象,點了點頭,然後張開了雙臂,「朋友,抱抱?「
第12章
溫絮一時間有些愣神,最後還是接住了那個擁抱。平日裡那淡淡的檀香味,此刻湧的鼻腔,是獨屬於他的味道。
兩人依偎了好一會,陳宇才放開,「上去吧,早點休息。」
「那我走啦,你回去慢點哦。」
溫絮一步三回頭,他擺擺手,示意快上去。朝他招手說拜拜。
看著溫絮進樓里,他才離開。這個時間,小區里已經沒有什麼人了,只剩個別的老爺子還在打太極。
他走出小區,發現路邊還有很多小吃攤子,陳宇平時不怎麼吃這些。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 | |
送外賣途中,孟靜薇隨手救了一人,沒承想這人竟然是瀾城首富擎牧野。
渣男攀上富家千金,卻設計陷害沈舒,讓沈舒出軌身敗名裂。當所有人都以為她這輩子完了時。隔天卻發現首富唐耕墨卑躬屈膝的站在大街上哄小祖宗:“乖,跟我回家!”“我有條件!”“說!”“不許騙我,不許欺負我,更不許對我擺無情冷酷臉,永遠要覺得我是最漂亮最善良……”“好!”渣男驚呆:唐少是富家千金的哥哥。唐耕墨無奈:自己養出來的小狐貍,既然硬不起來,那就只能一條路寵到底了
“離婚吧,她回來了。”結婚兩周年,沈云霧被秦夜無情拋棄。她默默捏緊孕檢單,至此人間蒸發。誰料想,秦夜從這一天卻發了瘋,滿世界尋她。有一天,他看見尋找很久的女人牽着小宝贝开心路过......
(男二上位文,雙潔 HE )桑晚遇到顧京墨的那個夜晚,有些狼狽。她蹲在街頭,身無分文,像隻無家可歸的流浪貓。一輛連號賓利停在她的麵前,身材頎長的男人從車上走下來,溫雅矜貴,黑色的西裝被風吹起,整個人顯得與周圍的一切格格不入。不沾人間煙火,是桑晚對他的第一印象。男人手裏拎著一件純白色羊絨大衣,披在桑晚身上,“桑小姐,不介意的話可以跟我回家,我是你的粉絲,家裏地方大,租金隨你給。”-顧京墨撿走桑晚的那一天,她剛分手。浪子沒有回頭,分手鬧得並不體麵。她是寄養在季家的“落魄”千金,除了一張好看的皮囊外,什麽也沒有。即便她18歲考上北城大學戲文專業學編劇,即便她19歲已經成為圈內小有名氣的編劇。外人依舊認為她仗著季家的勢,得著季家的利。既然這樣,她把一切還給他們,季文軒26歲生日宴,她當眾和季家人斷了關係,小姑娘潑了季文軒一杯酒,甩了他一張卡,丟下一句,“我們完了”瀟灑離開。-北城三大世家,城南顧家、城西陸家,城北季家。季文軒恣情傲物,等著嬌養野玫瑰乖乖回家。直到,他看到,桑晚和顧京墨手牽手去了遊樂場。直到,他看到,她的溫柔和笑容隻給顧京墨的時候。他失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