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是男了。還有什麼純潔啊,早沒了。”
“我是正常男人,當然想對你做那種事。”
許詩嘉一邊低聲說,一邊含住了林舒的耳垂,不怕死地補充道:“早就想了。”
“之前沒有立場,現在有了,那還不趕抓住機會?不是你指點我的嗎?人要學會抓住機遇,勇敢往前,不能什麼都不試就放棄。”
林舒在工作中確實說過這樣的話,可沒有讓許詩嘉活學活用用在自己上啊!
許詩嘉是真的反了。
他吻著吻著,原本還是清新表達好的吻,又開始變得灼熱和濡。
林舒的臉、、耳朵,每一仿佛都仿佛被散落的火星擊中,然而沒有可靠的滅火途徑,這些星點的火星在分秒擴散了一場燎原的大火。
偏偏林舒還不能做過分大的作,甚至不能訓斥許詩嘉,生怕被唐笑發現,只能半推半就地由著許詩嘉為所為。
事實上,其實許詩嘉沒有什麼過激行為,但林舒從不知道是接吻就可以這麼,他什麼骨的話也沒說,但眼神、作甚至連呼吸之間,都是骨的邀約意味。
“要不要去我家?”
許詩嘉抱著林舒,親了一下的鼻尖,聲音低沉帶了,像狗,又像狼。
他盯著林舒的眼睛:“隨便你怎麼搞我。”
這用的都是什麼虎狼之詞!
林舒只覺得全的都涌到了頭上,全熱的猶如蒸籠。
許詩嘉的賣相實在很好,林舒承認自己也有一瞬間有那麼點令智昏。
都是年男,林舒不是沒有經歷,許詩嘉也不是男。
這種時刻,心照不宣,幾乎是一點就著。
好在一通不合時宜的電話喚回了林舒的理智,終于借機推開許詩嘉,攏了攏散落的頭發,接了電話。
來電的是許明,幾乎是林舒剛接通,急切的聲音就傳了過來——
“林par,林依晴這兒出事了!的兒子被搶走了!現在尋死覓活的,你能過來嗎?我一個人怕拉不住!”
像是為了應證話的真實一樣,林舒已經能從許明手機的背景音里聽到那撕心裂肺的哭聲。
一涉及到客戶和工作,許詩嘉收起了剛才的浪模樣,等林舒掛了電話,他也一本正經起來:“林依晴出事了?”
“嗯。”
許詩嘉掃了一眼自己的手機,有些不平道:“不過許明怎麼沒通知我?我和才是這個案子的直接負責律師啊,怎麼直接繞過我打給你了?”
旖旎氣氛一掃而空,林舒顧不上這些細節,和許詩嘉匆匆打包了幾份已經上的菜,便趕往林依晴那里趕。
**
幸而日料店離林依晴的住所不遠,林舒和許詩嘉到的時候,在許明的安下,林依晴的緒也總算穩定了許多。
“林律師!我回家沒多久,結果許楠就來了,他號稱是來認錯給我賠罪的。正好周阿姨晚上家里出了意外,連夜請假回老家去了,我就讓許楠幫著看下孩子,我好快點洗個澡,結果等我洗完澡,許楠沒了,孩子也沒了!”
“我在家里找了一圈,才發現跟著孩子一起沒的,還有孩子的出生證、疫苗本等等,就連孩子平時常用的日用品、那瓶尿不和玩,都被打包帶走了。許楠這一看就是有計劃的,把所有東西全拿上,然后抱著孩子就跑了。”
“現在我聯系不上他!我擔心孩子,就馬上報了警!”
林舒聽到這里,幾乎已經猜到了結果。
果不其然,林依晴哽咽道:“可惜警察說,我和許楠沒離婚,孩子生父帶走孩子的況下,是家務事,不是他們出警的范圍。”
許明顯然也沒料到會發生這些,有些頭痛地補充道:“接著我陪依晴去了許楠另外住的房子找。”
“沒找到許楠?”
“找到了。”許明面難,“但比不找到還不好。許楠給我們開了門,屋里就他一個人,完全沒有孩子的影,他肯定早就把孩子藏到別的地方了,因此一點不怕我們翻找,只是表示要和依晴離婚,至于孩子,直接在安全的地方,但就不到底在哪里。”
“我又和依晴找了許楠的爸媽家,還去了許楠別的幾個房子甚至辦公場所那找,都沒孩子的影。”
“也找了周阿姨,才知道周阿姨請假回老家后,許楠立刻就電話通知不用來了,把工資結清后給開了。”
這顯然是有預謀的了。
“不過,我的孩子才剛滿月,一般這麼小的孩子,還需要哺,離婚都會判給我吧?”
許詩嘉接過了話頭,不用林舒多說,他已經非常詳盡地解釋起來:“法律規定而言,除非母親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的疾病,使得孩子不適宜與母親共同生活;或是母親不愿意或因為別的原因無法養孩子的,兩周歲以下的孩子才會被判給父親養。”
“另外,你還于哺期,哺期的話,除非方主提出離婚或者雙方同意協議離婚,否則男方是不能單方面提出離婚的。”
果然,聽到這里,林依晴的眼睛亮了起來:“那太好了!幾位律師,能馬上幫我起訴離婚嗎!我得把孩子要回來!”
原本還想著和許楠繼續過,可如今許楠的作,直接讓林依晴看不懂了,作為一個新晉媽媽,本能地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如今兒子不知所蹤,再也顧不上什麼面子和婚姻的維系,腦子里顯然只有一個想法——離婚,找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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