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錦書原本以為這枚花不過隻是一件高定配飾,知道了它的價值後,對它更是刮目相看了。
“你前的這枚古董花,是五十年前,Y國王所佩戴過的飾品之一,特別鍾這枚花,在去世後,的兒子將這枚花放在了拍賣會上,因為王曾說過,希這枚花能夠再次遇到和它有緣的主人。”
溫雯仔細回想了一番,對這些事頗有了解,因為孟董的妻子曾經也想拍下這枚花,隻是沈喜歡,所以沈父無論如何,都會拿下這枚花。
“那後來呢?這枚花被沈厭買下了嗎?”
宋錦書對這些事並不了解,瞪大了雙眼,十分期待溫雯的回答。
看著的模樣,溫雯被給可到了,忍俊不:“在花被沈伯伯拍下的時候,沈厭都還隻是一個剛會走路的小朋友呢!是沈想佩戴這枚花,於是沈伯伯便買下了,況且那個時候的幾百萬,相當於……咳咳……也就是說你現在上的東西價值千萬以上。”
“是沈的東西?那為什麽會在延桐呢?這枚花是禮服店的店員拿出來幫我佩戴上的。”
溫雯用食指了下,表示自己正在陷沉思。
“那就讓我大膽猜測一下吧!或許是沈總和沈商量好了,要把這枚古董花送給你,於是便和這份驚喜一起給你了,當時沈總來到延桐的時候,就花了幾天時間給你計劃著這份驚喜,隨後才去到M國辦理事。”
原來花了半個月的時間裏,居然還包含了給準備驚喜的時間。
宋錦書頓時到愧疚,在那幾天裏,還曾單獨和蘇哲遠去到山區裏過。
雖然是帶有目的的,但是這件事若是讓沈厭知道的話,一定會醋意大起。
宋錦書低著頭,似乎有一片烏雲被頂在了頭頂上,無奈地歎了口氣,可真是不敢想象結果會是什麽樣的。
溫雯看出了宋錦書的不對勁,溫聲細語道:“宋姐姐,你這是怎麽了?不舒服嗎?”
“我……我沒事,隻是覺得很而已,沒想到他們沈家,竟然會如此看重我,將沈所鍾的飾品給我戴。”
宋錦書當然不會說出自己的顧慮,便順著溫雯的話,往下說著。
溫雯點了點頭:“在當時,蘇總的母親也想拍下這枚花,隻是大家都沒能爭過沈伯伯。”
溫雯說著說著,突然欣喜地笑了笑,臉上還帶著幾分:“不過說到蘇總,我隻要想想他也會來參加晚會,我就特別開心。”
“蘇總?哪個蘇總?”
宋錦書瞳孔地震,剛剛心裏還想著蘇哲遠,不會這麽快就會見到他了吧?
不到心虛,心跳突然跳得很快,呼吸都變得急促起來。
“就……就是蘇哲遠呀!宋姐姐和蘇總關係不是向來都好的嘛!”
宋錦書所表現出來的張過於明顯,讓溫雯不知所措,支支吾吾地說出了蘇哲遠。
在正準備關心宋錦書的時候,宋錦書表現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阻止了的問題。
“喔!原來是他呀!我剛才一時之間沒想起來,我記得他向來甚參加晚會,所以就沒想到他。”
溫雯並沒有懷疑宋錦書,畢竟蘇哲遠不喜歡熱鬧的事,已經在整個商界傳得人盡皆知。
“這次也的確讓人到意外,他竟然會來參加這場晚會,不過我聽說,商界的公益排行榜上,他和沈總並列第一,隻是他平時過於低調,常常以匿名的形式做著公益,這樣的男人,實在是太有魅力了。”
溫雯托著下,表現出一副花癡的樣子,的眼中滿是崇拜。
“喂,你們倆在這裏鬼鬼祟祟的幹什麽呢?”
一個傲的語氣傳來,聲音帶著幾分怒氣和輕蔑。
宋錦書和溫雯同時回頭,看到了三個打扮華麗的生,們看著平均年齡也才二十二歲。
剛才說話的,就是站在最前頭的生,雙手叉著腰,紮著一個公主頭,頭頂上還戴著一個皇冠飾品,上麵鑲嵌著碎鑽,在燈的照耀下,顯得格外耀眼。
不過像這樣的碎鑽,宋錦書可從未放在眼裏過,一眼就看得出來,這幾個生家裏雖然富裕,但和沈氏、孟氏這樣的大家族,相比起來,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
不過這場慈善晚會,勞倫斯特意說明了可以邀請國所有的上層人士前來參加,不然的話,這樣的檔次,們家當然都是進不來的。
宋錦書搖晃著手上的酒杯,香檳在裏麵晃著,的目中帶著幾分蔑視。
生名辛之雅,國規模很大、且出名的連鎖超市,就是家開的,是辛總的掌上明珠,從小養尊優,生慣養,脾氣是出了名的傲。
辛之雅的邊有著不的小跟班,家境優渥的,就隻有站在邊的這兩個。
“喂!我跟你們倆說話呢!你們倆聽不懂嗎?”
辛之雅見二人沒有搭理,便繼續追問下去。
“你是誰?”宋錦書見孩如此囂張跋扈,頓時來了興趣。
“你竟然會不知道我是誰?你們家裏的人,沒準都在我們家開的超市買過東西呢!說明……”
辛之雅的優越瞬間就上來了,得意洋洋,話音未落的時候,就被宋錦書給打斷了。
“直接報上名來,我對你的背景並不興趣。”宋錦書的語氣平淡,其中卻帶著強大的氣場,嚇得辛之雅邊的小跟班不敢說話。
“我辛之雅,這下你總該知道我是誰了吧?”辛之雅明顯是被氣到了,為了在們倆麵前找存在,還是繼續曝出自己的份。
“不認識,甚至沒有聽過這個名字。”
宋錦書和溫雯相視一笑,的話,讓辛之雅徹底破防了,提著那件的連,的材小,隻有一米六二,即使穿著高跟鞋,長長的擺已經把的整條遮住了。
結婚三年,他竟不知道這女人偷偷給他生了對雙胞胎。要不是兩個小傢伙親自找上門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多年前就已經當了爹……
身為萬筑集團的第一助理,林回無疑是相當優秀的——總經理信任他,員工依賴他,合作伙伴也時常對他贊賞有加。然而林回事業上如魚得水,私下卻偷偷暗戀自己上司長達數年,就在他以為生活會永遠這麼下去的時候,一不小心,他和總經理………
[1]江殊同出道十年,零緋聞頂流,華人影視圈最年輕的三金影帝。圈里人都知道他后臺很硬,背景成謎,非大制作電影不接,對劇本尤其挑剔,編劇圈談之色變。直到有一天,新電影籌拍,資方小心翼翼的等著江影帝的“修改意見”。哪知道江殊同只回了一句話:這位編劇寫什麼我拍什麼。資方&編劇圈:?[2]為了作品署名權,沈芙硬著頭皮做了跟組編劇。沒想到開機前男一號換成了圈里出了名難伺候的江殊同。沈芙和他從小一塊長大,知道他遠不是銀幕上那般不茍言笑,他壞得很。果然開機第二天他請全劇組的人喝奶
【腰細身軟美豔型大明星女主VS荷爾蒙爆棚硬漢型大隊長男主】【高甜蘇欲.女追男.雙潔】 傅硯見到顏初傾那天,她穿着一條黑色吊帶裙,膚白貌美,小腰細得不盈一握。 四周男人都對她投去垂涎的目光,唯獨他—— 她走到他跟前,舔了下脣角,“傅隊,我爲你而來” 她開始施展撩技,日日饞他。 誰都知道傅硯冷硬威嚴,不近女色。 即便面對娛樂圈最野紅玫瑰的撩撥,也能毫無反應,冷漠無情。 大家都勸顏初傾早日放棄那塊難啃的硬骨頭。 誰知有天狗仔突然曝出—— 大明星被人按在牆角,男人咬住她耳垂,眼底狂熱繾綣,嗓音低啞吼出,“誰讓你撩完就跑的?” 大明星,“不是不喜歡我嗎?” 男人咬住她脣角,“別跑,老子命都給你” 不是不喜歡,而是愛,早已深入骨髓,藥石無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