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彥笑了,把人回來,前額出了點汗,扣在的腦後把的在自己的結:「這裡,或者往下點,咬出痕跡,你自己選一個。」
第76章 11.23/二更
「你不想讓我捆著你, 那你總要證明我是你的。」
這是薄彥對說的第二句話。
不明白證明他是的和咬他兩口有什麼關係,他脖子上帶著牙印,別人能看出來那牙印是的還是怎麼。
「不要。」下不去。
但薄彥卻好像很喜歡這樣。
很多時候帛夕都覺得他的占有不只是「你是我的」, 更多是想讓彰顯, 和證明他是的。
「快點。」他著的腦袋催促,繼而又道, 「說了讓你選一個,下不去咬就兩口。」
「.........」
的幾乎著他的頸側, 說話時帶出的每一熱氣都撲在他的脖子上。
很小聲的嘟囔:「我們兩個是什麼貓科嗎......為什麼總要來去, 薄彥你好奇怪......」
薄彥結深深滾,每次說話,翹起到他的皮,他的就會隨之微微繃。
垂眼睇著,慢幽幽又說:「別讓我再催你。」
帛夕哦了一聲, 這回乖乖地往前湊了湊, 很輕地咬了咬他鎖骨的皮。
他懶懶的口吻:「重一點兒。」
「不然我咬你了?」他又說。
帛夕反抗:「薄彥你是狗嗎?!」
每次生氣他名字的時候都特別好聽,薄彥微微瞇眼:「差不多吧, 再不咬我真下咬你了。」
帛夕瞪他一眼, 之後臉紅紅地,垂了眼睫,著他的肩膀,上去,沿著他肩頸又咬了兩下,這次使了點力氣, 有些微紅痕。
薄彥撿起一旁的手機, 用前置攝像頭看了兩眼,很滿意, 強迫又咬了幾口。
最後把帛夕磨煩了,對著他肩頭就是狠狠的一口,然後從他上爬下來:「可以了吧!」
「沒呢。」薄彥撈了手機,抱著起,往臥室的方向去,「等會兒你幫我拍兩張。」
「拍什麼?」
「你剛剛咬的地方。」
「......」帛夕氣聲,「薄彥你真的是狗是不是,只有小狗才會這樣標記東西!」
薄彥低頭,親在眼睛上,幽幽出聲:「是呢寶寶。」
......
第二天下午是小場演出。
們不是大熱的樂隊,只是在livehouse的演出里,作為另外一隻樂隊的熱場嘉賓出場。
薄彥提前結束訓練,去們演出的地方找。
他到的時候,第一首歌剛剛結束,
他們在中央靠右的小臺子上,兩束亮白的燈線打在最中間,帛夕作為鼓手位子靠後。
見地穿了暗的服,黑的襯和短,還有馬丁靴,頭發被挑高紮馬尾,臉還是乖巧靈的,卻又有種鬼馬靈的覺。
薄彥從未見過這個樣子,靠在進門口的牆壁,一手抄口袋,另一手了自己的帽檐,目直直地
落在那。
音樂聲燥,周圍人蹦跳著喊,音樂聲和心跳聲同頻共振,薄彥抬手,小指颳了下耳廓,有點不適應。
他訓練生活單調,其實不常來這種環境。
帛夕的樂隊的演出效果很好,氣氛被完全調起來,越來越多人停了正在做的事,蹦跳著跟他們樂曲的律一起。
場子裡人多,大家離得都不遠,薄彥聽到斜前方的人揚了揚手裡的果瓶,討論起臺上的人。
兩個男孩子看起來年齡不大,一個穿黑T恤,一個穿衛戴鴨舌帽,右耳垂上一顆晃人眼的銀耳釘。
「這哪兒來的樂隊?」
「不知道,聽說是A大的。」
「專業,主唱嗓子夠好,剛那音都能飈上去。」
「鼓手也漂亮啊我靠,剛燈掃過去那兩秒我看到了。」
......
旁邊又有生過來,和他們隨口聊起來。
「是吧,我也覺得敲鼓的那個孩兒特別好看,甜酷甜酷的那種。」
「要微信去啊。」笑著開玩笑。
兩個男生推搡著,笑著低聲打趣了一句什麼。
再之後話題被轉開,戴耳釘的男生又道:「A大音樂學院不是很出名?沒準這樂隊回來能火幾個。」
「真不錯,今天來值了。」
「再來一個!」他們沖臺上喊。
......
一曲結束,幾人的對話被場子裡此起彼伏的喝彩聲打斷。
薄彥視線淡淡收回,拋了兩下手裡的糖罐,往裡扔了顆薄荷糖。
除了那兩個男生外,他還聽到邊別的人談論了「那個漂亮的鼓手」。
老實講,那些人的誇讚沒有什麼不妥,說要微信也就是開玩笑,畢竟帛夕在外面這種人多的場合,現在又是臺上的主角,大家不可能不看。
但他心裡就是不舒服,不過這種不爽是他的不對......他目重新落回臺面,了兩秒,那點約的彆扭被他刻意忽略掉。
十幾分鍾後,帛夕的樂隊結束最後一首曲子的表演,燈微暗,他們收拾東西準備從臺上下來。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 | |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找尋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他是偵察連狙擊手出身。一個偵察兵,對人對事都有一種精準的認識和甄別能力。而一個狙擊手,一旦瞄準了一樣事物,所需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立刻出擊。很不幸他占全了這兩樣。 然後對於她,更不幸的是,他的目標是她。 嚴真:彼此不熟悉,我們還不能結婚。 顧淮越:可以慢慢熟悉。 嚴真:我們之間又沒有愛情。 顧淮越:那東西並不重要。 嚴真:好吧,我說實話,我不願意嫁給一個軍人。 …… 不是天時地利的迷信,亦非天雷地火的情深熱烈, 兩個本不奢求愛的靈魂,於細碎流年中偶然相遇。 只是最初,她並不知道,軍人的承諾,說出口,就是一生……
繼妹夥同閨蜜設計,她被一個神秘男人把清白奪走。五年後,她攜子回國,一個高貴絕倫的男人出現,揚言要報恩。「嫁給我,我替你養兒子。」她有錢有顏有兒子,表示不想嫁人。男人卻被她身邊的小男孩所吸引,一步一步靠近,一步一步招惹。「席九宸,遠離我兒子。」她警告。可男人卻抱著小傢伙認真誘哄,「小朋友,想不想找一個爹地?我超有錢。」
他和她的關係可以這樣來形容,她之於他,是他最愛做的事。 而他之於她,是她最不愛做的事。 ……安城有兩樣鎮城之寶,御家的勢,連家的富。 名門權貴聯姻,艷羨多少世人。 連憶晨從沒想過,有天她會跟安城第一美男攀上關係。 「為什麼是我?」 她知道,他可以選擇的對象很多。 男人想了想,瀲灧唇角勾起的笑迷人,「第一眼看到你就想睡,第二眼就想一起生兒子」 她誤以為,他總會有一句真話。 ……一夕巨變,她痛失所有。 曾經許諾天長地久的男人,留給她的,只有轟動全城的滅頂醜聞。 她身上藏匿的那個秘密,牽連到幾大家族。 當她在另一個男人手心裏綻放,完美逆襲贏回傲視所有的資本。 ……如果所有的相遇都是別後重逢,那麼他能對她做的,只有不還手,不放手! 他說:「她就是我心尖上那塊肉,若是有人動了她,那我也活不了」 什麼是愛?他能給她的愛,有好的也有壞的,卻都是全部完整的他。
圈裏人都知道陸竟池有個心尖寵,有個金絲雀,為她揮金如土,為她一怒衝冠為紅顏,為她可以把命豁出去。但圈裏人也知道,陸竟池有個媳婦,是個小啞巴,毫無存在感,是一朵隻能依附陸竟池而活的菟絲花。就連陸竟池也這麼認為,直到有天,這個小啞巴遞給他一封離婚協議。陸竟池不淡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