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沫第一次發現,自己真的很沒用,完全就是晝景的拖油瓶。
就在覺得自己無路可走的時候,腦海里忽然想起了一個人,于是立馬掏出手機,給那個人打了通電話。
再見面的時候,以沫原本以為哥哥梁相濡的朋友唐倩兮會對自己生疏了,沒想到,忽然一如既往地對非常熱。
“沫沫,你終于決定要來我們會所駐唱了!我們老板費爾南可是一直在期待著你回歸!”唐倩兮高興不已地拉著以沫的手,激不已地說。
自從上次以沫在他們會所駐唱,客人反映的歌聲非常好聽后,特別是大部分男客人,都希能再次聽唱歌。
只可惜,不唱了。
老板費爾南還多次跟提起,讓這位小姑子,繼續在他們會所駐唱。
本來,有跟以沫談好,但是梁家后面又發生了那些事,讓以沫駐唱的事不了了之。
唐倩兮也是個識趣的人,既然以沫不愿意,就不去打擾以沫了。
只是沒想到,這次是以沫主找,想去他們會所駐唱,當然求之不得,高興還來不及。
以沫雖然仍舊一臉不愿,但是事已至此,迫不得已地對唐倩兮陪著笑臉,道:“我有前提條件!”
“好說好說,只要你愿意去唱歌!什麼事都好說!”唐倩兮二話不說就全部答應了。
“我工作的時間只到十一點半,另外,我只唱歌,不陪酒,不賣!”以沫一臉認真地接著說道。
唐倩兮依舊猶如小啄米般猛點頭:“這事兒,我替我老板全都答應了!”
這一回,以沫主請纓,唐倩兮將帶到老板費爾南面前時,費爾南便拿出了早已準備的合同,讓以沫簽。
這麼好的聲音,他可不想像上次那樣,就讓唱了一次就跑了。
以沫認真地看完了合同后,不微微皺起了柳眉,回答道:“五年的時間太長了!”
“那就兩年吧!”費爾南將指間夾著的雪茄,在煙灰缸上彈了彈。
以沫看著坐在老板椅上的費爾南,抿了抿,提出了自己的意見:“一年,可以嗎?”
“我這里的駐唱……”
“老板,你就答應吧!我家這小姑子,還是個在校生。”唐倩兮連忙幫著以沫說話。
費爾南深知以沫的利用價值很大,于是答應了,便讓助理去修改了合同,跟以沫簽了約。
從今以后的一年,以沫每天晚上八點到十一點半之間的時間里,必須唱五首歌,每首歌一百元,一晚五百元。
不陪酒、不賣,除了唱歌,不為任何客人做任何服務。
如果不是唐倩兮罩著以沫,這樣的合同,費爾南才不會簽。
以沫本就長得漂亮,不陪酒,還真有點兒可惜。
當天,以沫在會所里便以“小謝”的藝名,再次出道。
駐唱時所穿的服,全部由唐倩兮提供給,而為了避免“紅禍水”,必須戴上假面眼鏡登臺駐唱。
以沫第一晚的駐唱,剛開口沒唱幾句,就引來了臺下一波小。
口哨聲、歡呼聲、鼓掌聲……
大家似乎都很喜歡的聲音。
費爾南坐在監控室里,看著以沫在臺上的表現,以及聽著婉轉人的歌聲,不跟候在一旁的唐倩兮慨道:“你家小姑子真有當歌星的潛質!”
“怎麼?你有認識的人嗎?要不,捧我家這小姑子當歌手?”唐倩兮逮著機會,就在費爾南耳邊煽風點火。
其實,這也是為了以沫好。
以沫留在他們這大城市里,總比會西鎮那窮鄉僻野的地方去要好。
“我有意有什麼用?你家這小姑子似乎對當歌星不興趣。”費爾南雙手一攤,無奈地聳了聳肩。
也對,以沫確實對當歌星沒興趣,如果有興趣的話,早就在第一次來這里駐唱的時候,就會跟這準嫂嫂談及這方面的想法了。
但是以沫沒有,以沫看起來只想當一名普通的室設計師,然后嫁一個普通的老公,從此相夫教子,當個賢妻良母。
唐倩兮從未去真正了解過,以沫為什麼會對自己只有如此簡單的希冀。
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以沫最初衷,對“家”的。
只不過是個平凡的子罷了。
以沫一邊唱著有關于“家”的歌,一邊回憶著自己的歷歷往事。
不求大富大貴,不求功名利祿,只求有一個溫暖的家。
而現在所做的事,就是在守護著自己的這個家。
以沫的歌聲里,唱出了對“家”的真實,明明會所里的氣氛是聒噪的,但因為那憂傷的歌聲,讓大家也跟著的歌聲沉浸在一片憂郁之中。
的工作任務完后,在后臺,卸了妝,接著又讓唐倩兮帶去了財會部把工資給結了。
以沫拿著五百塊的工資,心里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因為,晝景曾經跟說過,他不希再去這種地方來唱歌。更何況,每天所賺的這幾百塊錢,就不夠晝景償還債務吧!
不過,和晝景的生活費還是夠了。
以沫凌晨十二點差五分的樣子回到家時,冷晝景還未回來,于是先去洗了個澡。
另一邊,冷晝景加班到多晚,季思妍就陪他到多晚,連趙斌都回家了,都還不回家,一直坐在自己的辦公桌前,幫冷晝景一起趕設計稿。
季思妍看著冷晝景埋頭工作的樣子,恍神間,覺自己回到了高中時代,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著那邊的冷晝景埋頭備考做試卷的樣子。
這個男人是的初,與此同時,也是他的初。
可結果,他們兩之間,卻彼此錯過了彼此五年。
季思妍畫著畫,不經意間地一手托腮,微微仰頭,雙眸深邃,仔細地端詳著冷晝景,腦海里思忖自己和他的事。
辦公室里燈火通明,但此刻就和他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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