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越冷冷地看著他,知道這兩名士族必然和韓家有關系,要不然僅僅只是一場兇殺案,何勞廷尉拿人審訊,司徒親自宮,只為讓這子速死,而非按照正常流程經天子批準,秋后再斬。
不是為了什麼公道,也不是為了那名極有可能了冤屈的子,而是認為韓闕僭越了為臣的本分,竟想以天子為刀,置私怨。
姬豈或許不擅長察言觀,但對姬越的習慣是很清楚的,想了想,卻是沒有順著韓闕的話下去,而是說道:“既然太子有異議,就讓主審此案吧,著廷尉府協同審理。”
天子一言,自然沒有任何緩和余地,韓闕沒有出毫異,恭恭敬敬地退下。
姬豈出疲倦的神,不等他說話,姬越就道:“趁著還早,越兒想去廷尉府看看,父皇早些休息。”
看了看外間已經暗下來的天,姬豈忍不住笑道:“哪里還早了,這麼想審案子?”
姬越搖搖頭,說道:“防止事有變。”
姬豈是平庸君王,卻也不是傻子,稍微一想也明白了,失笑道:“越兒你這疑神疑鬼的子也不知道隨了誰,韓家何等份,怎麼會與一名娼為難。”
姬越沉默不語。
見如此,姬豈也不攔著,姬越連上的服都沒換,就帶著人騎馬出了宮城,之所以要騎馬,是因為知道像韓闕這樣的文臣出行一般都是乘牛車,牛車平穩舒適,但速度不快,隨行的人沒辦法騎馬,都是挑選了腳力好的人步行隨同。
韓闕是真沒想到堂堂太子會和他打時間差,他足夠謹慎了,出宮不久就讓邊的親信去廷尉府給大郎君報信,讓盡快理了那個娼,但等姬越坐在廷尉府正堂喝著熱茶準備連夜審案的時候,這名親信才剛剛跑來。
韓家大郎君韓青是個相貌溫和的青年,今年不過二十八歲,位列九卿之一,執掌刑獄大權,這倒也沒什麼出奇的,他父親韓闕三十歲就做司徒了,這是士族貴胄生來的特權。
姬越對韓青的態度很淡,沒有說上幾句話就直接道:“請廷尉把人犯帶上來,孤要審訊。”
孤本是小國之君的自稱,后來漸漸為太子的謙稱,也有不客氣的太子,例如先武帝做太子時就比較喜歡自稱你老子我。
韓青連忙說道:“重犯污穢,恐驚了殿下,其實犯人剛剛審訊過,這里有審訊文書和口供……”
姬越擰著眉頭看著韓青,冷冷地說道:“孤不喜歡一句話說兩遍。”
明明只是個十幾歲的年,威勢卻是不小,韓青被那雙帶著冷意的黑眸嚇得一愣,反應過來,連忙低頭恭敬一禮,命人將人犯抬上來。
第3章 三年前
之所以是抬上來,是因為人犯已經被挑了手腳筋,在外面的十指被拔去了指甲,鮮淋漓,姬越瞥了一眼,見那子趴伏在木板上看不清眉目,上裹著的衫顯然是后來更換的,一路過來已經被鮮浸。
姬越面不改,讓邊隨侍的宿衛上前簡單驗看了一下,發覺人還清醒,便直接問道:“你與被害二人有何仇怨,詳細說來。”
那名子自糟糟的頭發里抬起一張青腫變形的臉,卻是嗚嗚兩聲,從嚨里發出形似野的低聲。
距離最近的宿衛發覺到不對勁,手開子的,舌頭竟是被絞爛了。
這形著實有些駭人,姬越放下手里的茶盞,看向韓青,韓青解釋道:“這子殺人行兇,手段狠辣,是以大獄之前就先收拾了一頓,問明口供之后,又污言穢語辱及君父,青這才命人絞了的舌頭。”
韓青乃是九卿之一的廷尉,對于律例再悉不過,天下臣民皆為王有,即便父母都不能對子施加殘肢之刑,但割去舌頭本介于輕刑和重刑之間,也是士族用來懲戒奴隸的慣常刑罰之一,尤其辱及君父乃是“可權衡之”的大不敬之罪,別說割去舌頭,先斬后奏都可以。
姬越點點頭,“罪證如山,口供已下,案卷已清,人犯已廢,孤倒是白來叨擾廷尉一趟。”
只要是個人都能聽出姬越的譏諷之意,但韓青面上惶恐,心里卻是一點都不懼,士族樹大深,自周朝起就有八議,是說有八種人犯罪應由天子親自判定罪名,且應從輕判決,極為嚴重的過錯也不得用刑罰,而是令人自裁,保留面。韓家累世三公,正在八議之列。
晉朝立國起就沒有殺八議的先例,通常況下,在八議范圍的人即便犯了必死的罪行,只要先行向國君請罪,再由親朋故舊上書請八議,輕不過貶外放,重不過辭歸家。
所以士族子弟即便在面對皇室時仍能保持風儀,不是傲骨天,而是有恃無恐。
姬越起,韓青也跟著起相送,話還沒說兩句,姬越臉一變,姿勢極為怪異地后退數步,剛站定就指著韓青厲聲喝道:“汝為人臣,何以欺孤?”
姬越作時,韓青還以為這位患有足疾的太子是絆著了,隨即就被劈頭蓋臉一喝,整個人都懵了,他還來不及思考姬越這突然變臉的含義,就被跟著姬越的宿衛擒住,重重地按在墻上。
姬越冷地看著韓青,也不管廷尉府眾人驚懼不安的臉,又重復了一遍,“汝為人臣,何以欺孤?”
韓青急聲說道:“怎敢欺瞞太子,那娼確實辱及君父,廷尉府可作證的也有三五人,莫非太子以為青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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