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禾從負一樓上來,看到餐廳那邊沒有人,而穆霆蘊則站在后院里煙。
走到后院屋檐下,問穆霆蘊:“吃完了?小舅舅呢?”
穆霆蘊著面前那片綠汪汪的菜園子,掐滅了香煙,回頭對沈禾說:“去跟小舅舅道個別,我們該回去了。”
察覺到穆霆蘊的緒不太穩定,沈禾很好奇離開的時候,這對舅甥之間發生了什麼。
但沒有多問。
“好,你等我。”
沈禾徑直來到茶室,卻發現茶室沒開燈,只有墻上的一盞壁燈散發著暗綠的暈。
過昏暗的線,沈禾看見了宋敬呈。
他坐在太師椅上,半張臉陷黑暗,半張臉暴在線中,線在他的臉上割裂出生與死。
沈禾擅自做主將燈打開,宋敬呈整個人都被燈籠罩。
他回到了人間。
宋敬呈扭頭看向屏風,看見沈禾窈窕婀娜的子繞過屏風走了過來,的模樣在宋敬呈逐漸清晰。
“小舅舅,時候不早了,我跟霆蘊就先回去了。”沈禾聲音溫聲細語,有種糯婉轉的意境。
但宋敬呈聽見過跟沈輝夫婦爭執時的語氣,清楚這只是沈禾故意偽裝出來的表象。
這個小丫頭在討好他。
應該很喜歡穆霆蘊,所以時刻都想討好自己這個舅舅。
宋敬呈視線落在沈禾的膛口,有些失神。
“沈禾。”宋敬呈名字時,語氣是遲疑的,是惋惜的。
沈禾有些不解地看著他,歪頭喊了聲:“小舅舅?”
“穆霆蘊要我對你好一點,還要我接你...”宋敬呈將手機遞給,說:“加個微信吧,以后有事,可以微信聯系我。”
沈禾正愁找不到借口要宋敬呈微信,宋敬呈就自己遞來了手機。
這可真是意外之喜。
沈禾趕跟宋敬呈加了微信好友。
“小舅舅,下次見。”沈禾乖巧地跟他說了再見,這才出去。
宋敬呈穩坐在太師椅上,人沒,視線卻向了別墅的前院。
他看到沈禾挽著穆霆蘊的胳膊,兩人有說有笑地去了停車庫。
很快,穆霆蘊的車就開走了。
馬凱來了茶室。
見宋先生一直著窗戶外發呆,他不準宋先生心里在想什麼,就沒說話。
“馬叔。”宋敬呈若有所思地講道:“你覺得沈禾這姑娘怎麼樣?”
馬凱心頭大震。
難道宋先生對沈禾那丫頭...
這可怎麼是好,舅甥倆看上了同一個姑娘,可是比親兄弟搶人還要荒唐的鬧劇啊!
馬凱心里正著急呢,就聽見宋敬呈說:“說話。”
馬凱著頭皮講道:“沈小姐人很好,年輕,漂亮,學歷高,是個學霸,多次獲得過建筑設計權威獎項,是個很優秀的年輕人。”
“但先生...是你外甥的朋友,你不能對下手。”
馬凱猶猶豫豫獻計策:“就算真的喜歡,那...那也得先想個辦法讓他倆分手,你再名正言順地追求。”
“...”宋敬呈一陣沉默。
沒聽到宋敬呈的回音,馬凱好奇抬眸看過去,瞧見宋敬呈那一言難盡的眼神,馬凱也有些迷茫。
“先生?”馬凱沒頭沒腦,納悶問道:“我是不是說錯話了?”
宋敬呈冷冰冰地說:“沒看出來,你會講冷笑話。”
馬凱這才意識到自己想茬了。“先生不是對那位沈小姐有想法?”
宋敬呈扶額,一言難盡地說:“我什麼時候說過,我對有男非分的想法?”
沈禾今年才25,比他小八歲,年齡差大,代也大。
再說,他還不至于到對外甥的朋友下手。
馬凱這才將心放回肚子里,客觀中肯地評價道:“沈小姐是個很優秀的孩子,據我觀察,對小穆先生的也很拿得出手。”
宋敬呈沒附和,但整個人都很沉默。
“對了,宋先生,我已經將那香薰拍照發給國醫堂的院長了。院長給我回信了。”
宋敬呈語氣淡淡:“院長怎麼說?”
“院長說那香囊里,一共有23種藥材,其中18味藥材都是配制安神香薰常用的藥材。”
“但剩下六味藥材很見,它們不是香薰料,而是...”馬凱頓了頓,說:“是毒藥材。”
聞言,宋敬呈眸一冷,“香薰有毒?”
“不是!”馬凱趕擺手解釋:“院長的意思是說,是藥三分毒,那18味藥材也會產生巨大的副作用。”
“恰恰是那幾味毒藥材的加,才中和了那18味藥材的副作用,起到了調和之奇效。”
“院長還稱贊那配藥的醫生是個奇才,想跟他個朋友。”
“是麼?”宋敬呈沒想到沈禾帶來的安神香薰,竟然能得到國醫館院長的認可跟稱贊。
看來,沈禾那位住在鄉下的,也是個深藏不的人。
嗚嗚——
桌上的手機突然震起來。
宋敬呈解鎖手機,看到沈禾給他發來了微信。
沈禾:【小舅舅,我是沈禾。】
沈禾:【忘了問,小舅舅能嘗到酸味嗎?我做的泡菜跟酸蘿卜很好吃,我下次給你帶一些來。】
宋敬呈沒有拒絕,只說:【你有心了。】
回復完消息,宋敬呈將手機屏幕反扣在桌面。“馬叔你說得對,沈禾是個好孩子。”
怎麼又扯到沈小姐上來了?
馬凱心里很茫然,上卻不含糊,他說:“沈小姐時刻將先生的病放在心上,的確是個好孩。”
點點頭,宋敬呈低語說:“好孩就該長命百歲,不該為犧牲品。”
“啊?”這話馬凱聽不懂,也沒敢問是什麼意思。
其實,馬凱發現最近的宋先生有些奇怪。
他里偶爾會蹦出幾句奇奇怪怪的話,對小穆先生的態度,也不像以前那麼重。
但這點小變化還不至于影響到宋先生的生活,馬凱也沒有深究。
秦阿姨的聲音突然從屏風外傳進來:“宋先生,我在廁所撿到了一支口紅,應該是那位沈小姐的。”
馬凱從秦阿姨手里拿走口紅,是一支Chanel的釉。
他問宋敬呈:“先生,我現在開車給送過去?還是留著下次還給?”
宋敬呈盯著那膏的釉,腦子里突然跳出沈禾說話時,一張一合的模樣。
原來是涂了這些玩意兒,怪不得嘟嘟的,看上去就很好親的樣子。
崇禎十六年,軍醫朱劍穿越到了朱慈烺的身上,成為了大明朝的倒黴太子。肆虐的鼠疫,糜爛得朝政,席捲天下得李自成,肆虐西南的張獻忠,白山黑水還有磨刀霍霍隨時可能殺入中原得女真鐵騎,偏偏還攤上一個爛泥扶不上牆的便宜老爹。朱慈烺將屠刀一次次的舉起,不光是對準戰場上的敵人,同時也對準了朝堂上的敵人,對準了民間的敵人!殺貪官!除晉商!剿闖逆!滅獻賊!在不斷地血腥殺戮中興大明,成就一代屠皇!各位書友要是覺得《大明屠皇》還不錯的話請不要忘記向您臉書和推特裡的朋友推薦哦!
無系統沒有金手指種田文權謀文穿越漢末,依靠領先千年的智慧,廣開田,練精兵。。當群雄還在強征兵丁,他已經精兵無數。當別人的武將還在為一匹赤兔馬互相爭搶,他已經組建數萬赤兔馬軍團。當諸侯還在為錢糧發愁之時,他正在洗劫天下。步步為營,一路橫推,從此再無三國。
间谍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职业,从有战争开始的那一天起,间谍便是交战双方获取对方情报的唯一选择。有人说,间谍战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会出现硝烟的战斗,可事实证明,没有硝烟的战斗在这个世界上几乎不存在,即便是暗地里的较量,同样充满血腥和牺牲。 我姓唐,叫唐城,你也可以叫我唐五郎。 我爹是军统,专门抓日本特务的军统,虽然他不在了,可小爷我也绝对不允许你们这些萝卜头活的逍遥。 这里是国统区,所以,这里没有你们存活的空间。如果你们非要来,那好吧,小爷我只好送你们统统下地狱。
《初唐攻略》相逢于亂世,相愛于戰場,相守與盛世,年華雖好,步步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