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逍這時候看的仔細,姑娘勝雪,秀絕麗,年紀和自己差不多,也不過十五六歲年紀,搖頭笑道:“不用記在心上,只是小事。”
“這可不是小事。”姑娘環顧左右,微揚起脖子:“這裡一羣人,只有你出手相助,比他們要仗義的多。”
此言一出,四周不人出不悅之。
秦逍心下苦笑,暗想這姑娘要做出一副江湖人的姿態,卻偏偏稚的很,方纔和麪館鬧矛盾,事兒剛結束,這一句話卻又得罪了一大幫子人,害怕多說多錯,急道:“好了好了,你也吃完了,趕回家去吧。”
“那你在這裡等著我,我去取銀子。”
“真的不用。”秦逍道:“你看天都已經黑了,我還要趕回去休息,不能在這裡等你。”
“那你告訴我你的住,我送到你家中。”姑娘不依不饒:“我欠了你的,一定會還給你。”
秦逍還想著從金鉤賭坊那漢子口中探聽一些關於喬樂山的消息,這姑娘喋喋不休,秦逍有些不耐煩,皺眉道:“我說了不用就不用,你快走吧。”
姑娘還要說話,賭坊那漢子卻已經站起來,衝著秦逍道:“今兒謝你請客,下次有機會,我請還給你。”打量姑娘一眼,似笑非笑道:“急著要還你銀子,你和好好說道說道。”也不多言,擡步便走,秦逍忙道:“大叔,菜還沒上齊全,你吃完再走。”
“賭坊裡的事多,耽擱不得。”漢子也不回頭,徑自出門。
秦逍好不容易找到機會和那漢子說話,不想被這姑娘一耽擱壞了事,心下有些惱怒,瞪了姑娘一眼道:“我好好和朋友吃飯聊天,你這一打攪,連飯也吃不了。”
姑娘一怔,自然不知道秦逍和那漢子也是初次相識,只以爲真是朋友相聚被自己所擾,頓歉意道:“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想回頭將銀子還給你。”向門外瞧了一眼,道:“你朋友還沒走遠,我去幫你追回來。”
秦逍心下好笑,只覺得這姑娘那雙眼睛雖然水靈,看上去頗爲聰慧,但做事卻是天真的很,故意沉下臉道:“人都走了,追回來有什麼意思?你要是好心,趕走,走得越遠越好。”
“可是......銀子還沒有還給你,我......!”
“要知道這樣,方纔就不該給你解圍。”秦逍嘆道:“我說了不用還就不用還,我也沒有時間在這裡等你,這樣吧,如果下次我們還有機會再見到,你再還給我,若是再無相見之日,那就算了。”
姑娘眼睛一亮,興道:“這好玩,就按你說的辦,要是再見到,我便將銀子還給你。”
秦逍道:“好了,現在你是不是可以走了?”
姑娘嫣然一笑,不再多言,走到門前,回頭看了秦逍一眼,又是一笑,明豔人,快步出了門去。
秦逍這才鬆口氣,心想那姑娘,一看就不是平常百姓家的姑娘,定是生慣養。
不帶一文銅錢在上,竟然敢走進麪館吃白食,倒未必真的是想吃霸王餐,或許是素來沒有帶銀子在上的習慣,平日的花銷用度,由其他人給他安排,也就不勞愁煩銀錢。
西陵地大唐帝國與兀陀漢國之間,城更是往來商旅必經之地,幾乎每天都會有從東邊來的唐人進城落腳。
秦逍尋思那姑娘或許是富商巨賈的子,跟著商隊一道前來西陵見見世面,平日不帶銀子在上,今日出來無分文,那也就是理之中的事了。
吃了一頓飽飯,秦逍走出麪館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下來,街道兩邊的商戶住宅也早就點起了燈火。
順著長街只走出一小段路,秦逍忽地停下腳步,看似隨意往邊上的店鋪瞅過去,但眼角餘卻已經瞥向了自己後方,見到稀稀疏疏的人羣之中,方纔那姑娘竟然鬼鬼祟祟跟在自己後,秦逍這邊停下腳步,那姑娘立時也找了一個地方遮掩起來。
秦逍萬沒有想到竟然跟蹤自己,心生警覺。
秦逍年紀雖然不大,但在監牢混跡多年,明白人心險惡,對陌生人也從來都會多個戒備之心。
當下佯作不知,往前走出一段路,折進了邊上的小巷子,瞬間其中。
那姑娘尾隨在後,瞧見秦逍鑽進小巷子,忙加快步子,到得巷口,往裡面瞧了瞧,巷昏黑一片,一片死寂,猶豫了一下,終究還是緩步走進巷。
巷子其實並不長,直走到盡頭,也沒有看到秦逍影。
從昏暗的巷出來,姑娘長出一口氣,但一對柳眉卻是蹙起來,穿過巷子,是另一條街,依然是人來人往,比方纔那條街還要熱鬧些,左右看了看,車來人過,卻不見秦逍半點蹤跡。
姑娘不輕跺了一下腳,往長街另一頭過去。
秦逍混在人羣中,見到那姑娘被甩開,脣邊泛起一得意的笑容,心想這城的大街小巷我悉的很,要甩掉你豈不是輕而易舉的事?
天不早,正要轉離開,卻忽地瞧見從那條巷子又走出一道影,那人一黑,戴著一頂斗笠,帽檐下,昏暗之中,也看不清楚他的臉。
秦逍微皺眉頭,姑娘前腳從巷子裡出來,斗笠人鬼鬼祟祟跟在後面,這讓他心下起疑。
城人流頻繁,雖然有都尉府維持一方秩序,但城不了鳴狗盜巧取橫奪之事。
眼見得斗笠人便要消失在人羣中,秦逍不再猶豫,盯住那斗笠人背影,隨其後。
那斗笠人顯然是沒有想到後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只是盯著前面姑娘的蹤跡尾隨,卻也並沒有發現秦逍一直跟在他後。
這般在城轉了好幾條街,秦逍一開始還只是懷疑斗笠人是否在跟蹤那姑娘,一路下來,已經完全確定。
姑娘這一路遇到皮貨店、胭脂鋪、首飾鋪,都會進去轉悠一圈,或許是因爲在麪館的遭遇,無分文,倒也沒有買一件東西,只要那姑娘在店鋪轉悠,斗笠人便會找一地方遮掩起來,但暗中卻一直盯著那姑娘,秦逍如同黃雀一般,也一直盯著斗笠人,想瞧瞧這斗笠人到底意何爲。
幾年前城中就發生過採花盜的案子,好幾名姑娘遭了毒手,後來採花盜被抓住,供認作案前會在街市上找尋目標,一旦看上哪位姑娘,就會暗中跟蹤,找機會下手。
難道斗笠人也是採花盜?
尋思之間,跟著那斗笠人轉到另一條街上,卻猛地發現,本來在自己視線範圍之的斗笠人竟然憑空消失了蹤跡。
秦逍心下吃了一驚,明明看到那斗笠人轉到這條街上,自己也就在轉角耽擱了瞬間功夫,那人怎可能消失?
這條街道頗爲冷清,沒有幾個行人,斗笠人的裝束十分顯眼,很容易就能看到,但此刻街道上稀稀落落的行人中,卻偏偏見不到那斗笠人半點影子。
秦逍皺起眉頭,不自往前緩步而行,邊走邊打量左右,雖然沒有看到斗笠人,但那姑娘的影卻在前面不遠的書畫店裡。
“爲何跟著我?”秦逍後猛地響起冰冷的聲音。
秦逍一僵,那聲音近在咫尺,甚至能夠到那人的氣息。
他深吸一口氣,赫然轉,只見到那斗笠人果真出現在自己後,不過兩步之遙,此時靠的近,已經瞧見那人腰間掛著一把刀,斗笠遮擋住他大半張臉,只瞧見薄薄的脣。
“我跟著你?”秦逍盡力讓自己鎮定下來,那人出現在自己後,若非發出聲音,自己竟然沒有毫察覺,由此可見對方實在不是善於之輩,勉強一笑:“我何時跟著你?”
“你出了麪館,就一直跟著我,尾隨了四條街。”那人也不擡頭,聲音冰冷:“你想做什麼?”
秦逍笑道:“這街道又不是你的,誰都可以走,你憑什麼說我在跟蹤你?”
“哦?”斗笠人脣角泛起一怪笑:“你是誰的人?天臺的還是北院的?”
秦逍一怔,他不知天臺和北院是什麼意思,但聽著像是地名,搖頭道:“我是城的,你說的地方我沒聽過。”
斗笠人這時候才微擡頭,斗笠之下,一雙眼眸如同寒星一般,死死盯著秦逍的眼睛,秦逍與斗笠人目一對,不知爲何,竟是背脊有些發涼,那人的眼眸子就似乎能夠看自己的五臟六腑,犀利而鷙,又宛若刀鋒,讓人有一種不寒而慄的覺。
“如果不是他們的人,就不要跟著我,如果是他們的人,就更不要跟著我。”斗笠人淡淡道:“你會死!”
秦逍也皺起眉頭,忍不住道:“你要在城殺人嗎?這可不是任你胡作非爲的地方。”
斗笠人脣角依然帶著冷笑,並不說話。
“只要你不在城爲非作歹,我也不會跟著你。”秦逍想到這樣一個恐怖的人跟蹤那姑娘,心下還真是爲那姑娘擔心:“你不要在城裡害人,否則府不會不管。”
“府?”斗笠人上下打量秦逍幾眼:“你到底是什麼人?”
元末濠州城外,朱元璋撿到了一個少年,從此洪武皇帝多了一條臂膀。抗元兵,渡長江,滅陳友諒,伐張士誠。創建大明,光複燕雲。 我無處不在。 從此洪武立國,再無遺憾。大明根基,固若金湯。 針對小明王的事情,我們需要采取四階段戰術。 首先,我們宣稱什麼事都冇有。 其次,我們說或許發生了什麼事情,不過我們什麼都不用做。 再次,我們說或許應該做點什麼,可惜什麼都做不了。 最後,我們很遺憾小明王以身殉國,當初要是做點什麼就好了。 …… 有人問:身為太祖第一心腹重臣,如何輕鬆避過風風雨雨,安享天年? 張希孟謙虛地說:“仆隻是大明朝卑微的社會公器,用來盛放太祖皇帝深思熟慮的果實!”
徐文,最強特種部隊,天狼突擊隊第3任隊長,因在非洲營救受困僑民而犧牲,意外魂穿成為一名八路軍戰士。紅旗不倒,沖鋒不止,血不流干,抗戰到底!這是一個軍人奮勇殺敵,保家衛國,用鮮血詮釋忠誠!用生命捍衛尊嚴的熱血故事!從此敵后戰場上,一個令敵人聞…
陳昕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穿越了,成了楚商國平遠大將軍的獨子,京城知名紈绔一枚。陳昕欣喜不已,以為從此就可以過上紙醉金迷、妻妾成群、揮霍無度的紈绔生活,卻沒想到躺平不易,一切都沒他想的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