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軍尾翹得更高了,但他還是有些不愿,不想替霍謹之種地,有力氣他不曉得使在自家地里啊!
“還說不是吹牛,哼,牛皮都吹破了。”霍謹之又激了句。
唐軍跳起了三尺高,“老子這就種給你看,好好瞧著!”
抄起了地上的鋤頭,從霍謹之開墾過的荒地挑出幾竹鞭,哂笑了聲,嘲諷道:“這麼大一片山坡,你哪不好開,偏要找竹子多的地方,能種出什麼好莊稼來?”
罵得不過癮,他又嘀咕了句,“腦子讓狗啃了,蠢的要死!”
霍謹之臉更黑了,但未來大佬能屈能,還是能正視不足的,聽唐軍的口氣,他這地選的不對,既然有問題,他忍。
且看這家伙能說出什麼花來。
“三哥,為什麼竹子多不好?”唐小囡也不明白。
唐軍又挑出了一節節的竹鞭,不一會兒就堆得老高,數量真不,而且這還只是隨便挑的,地里肯定還有很多。
------>>
“竹子是最霸道的,只要有一節竹鞭就能長一大片,像這樣的地必須理過才能種莊稼,否則種啥都不行。”
說起正經事的唐軍,還是蠻嚴肅的,說話的工夫,他又挑出了一堆竹鞭,霍謹之面有所思,原來如此,難怪他以前種出來的作都不咋地。
“怎麼理呀?”唐小囡又問。
“不用理,這兒的竹鞭太多,直接換塊地,山上荒地多的是,干嘛死守著瘦地種,活人總不能讓尿憋死。”
唐軍又白了眼,霍謹之心里有點堵,但沒生氣,種地上他沒發言權,隔行如隔山,他還是有自知之明的。
“三哥好棒,認識那麼多字,種地也厲害!”
唐小囡豎起兩只大拇指,又吹了一波,唐軍心大好,將鋤頭甩在肩上,沖霍謹之吼道:“走,帶你見識見識什麼才地!”
他打從會走路時起,就被小叔和兩個哥哥帶著在山上四竄,山上哪塊地,哪里有野果,哪里柴禾多,唐軍了如指掌。
------>>
齊老爺子笑瞇瞇地說:“謹之,你跟著軍學習吧,我在這兒等你們。”
“好的。”
霍謹之本就沒想拒絕,如果真的有地,他和母親,還有齊爺爺,就不用肚子了。
唐軍有些訝異,頭一回見到霍謹之這麼好脾氣,以前哪回不是桀驁不馴的模樣,看得他來火,好像這家伙天生有多高貴似的,所以他才總是揍霍謹之。
但現在霍謹之突然改變了態度,唐軍也橫不起來了,甚至還有些高興,因為他把村里最難纏的災星都給征服了,他豈不就是最厲害的了!
這麼一想,唐軍更得意了,扛著鋤頭像扛槍一樣,趾高氣昂地走在前頭,后面跟著霍謹之和唐小囡。
“霍哥哥。”
唐小囡出手,六歲的小平衡太差,剛才差點摔跤,還是讓未來大佬牽著的好,霍謹之瞄了眼胖乎乎的爪子,猶豫了下,默默出手,抓住了爪子。
主角受謝綏是天之驕子,家世顯赫,清冷禁慾,吸引了一眾(神經病)追求者。從溫柔學長到偏執總裁到傲嬌死對頭,這些大佬在各自領域無不是呼風喚雨的巔峰大佬,卻都為他癲狂。 在經過一系列虐心虐身的路後,三個人決定聯手弄垮謝家,囚禁謝綏,打斷他的傲骨,將他變成只能依靠自己的寵物。 一眾讀者嚎著“嗚嗚嗚帶感”時。 宋喻已經被氣瘋了,不想再看這辣眼睛的文,罵了一句“傻逼”,匆匆下線。 結果一覺起來,他穿越了。 穿成宋家的三少爺,那個在文裡,幾筆帶過的,會死於絕病的,謝綏的青梅竹馬。 宋喻很是難過,同時心裡已經做出決定——三個傻逼,別想靠近他的小竹馬! * 謝綏天生冷情,兩輩子都沒嘗試過愛人的滋味,也沒嘗試過被人保護的感覺。 搞跨三家、手刃仇人後。他重生回了十五歲,藏起心中的暴戾陰冷,偽裝出少年自己溫柔清潤的模樣。 什麼都和以前一樣,唯獨前世那個灰撲撲只存一個模糊記憶的小竹馬,這一次,格外不同。 像是春風扶開凍土,有人在深淵裡,握住了他沾滿鮮血的手。 * 宋喻發洩般撕著一封告白信,氣鼓鼓:“你不要理那些人,不要信他們的甜言蜜語,他們就是人渣,他們的喜歡不值錢,你不要喜歡他們,好嗎?” 謝綏久久凝視他,笑:“好,我不喜歡他們。” 我只喜歡你。
前世的慕晚晚死後,看到她避之如蛇蠍的薄司寒抱著她的屍體生活了半年,才知道他原來愛她入骨。重活一世,慕晚晚徹底開掛,抱緊薄爺大大腿,一邊虐渣一邊撒狗糧。無數女人把傳說中有錢有權又有顏的薄爺當成夢中情人,盼著慕晚晚被拋棄:花瓶配不上薄爺。慕晚晚冷笑一聲,不好意思。天才編劇,國家醫學研究院大佬,金牌作曲人……本小姐的小馬甲隨便拉出一個,都能亮瞎你們的眼。最重要的是我老公沒我會死。傳說中的高冷薄爺:我老婆說的都對!
王歡受傷退役,堂堂全運會亞軍落魄給人按摩。 租住閣樓竟有傳送門通往異界空間,寶藏無數。 命運改寫!他包攬奧運會所有短跑金牌,征服諾貝爾文學獎,奧斯卡金像獎,格萊美音樂家獎。 他製作遊戲滅掉了暴雪,手機滅掉了蘋果,芯片滅掉了英特爾,飛機滅掉了波音。 他成為運動之神,文學之神,音樂之神,影視之神。 稱霸世界所有領域,從奧運冠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