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祥雲?
羅安國差點拍手好,這麽真是妙,趕集的都是十裏八鄉的,不是莊稼人就是獵戶,誰不想有個吉祥的法。
這法聽起來就有文化,而且不論怎麽,單看這鞋,肯定就有不人買!
“肯定賣的好!肯定賣的好!”羅安國連聲道。
秦氏拿近了看不見,遠視還能瞧見一些,看見那兩朵祥雲,雖然看的不那麽真切,可是模模糊糊的,卻好像真的看見了祥雲!
貝思甜進了東屋就站在門口,為的就是讓他們想遠距離看一下,再細的針腳,離得近了也能看清楚,反而是遠了,看不到針腳的痕跡,整的花樣子才能活過來。
這花樣子本來就是繡在鞋麵上的,誰會趴在人家的腳上去看,所有的繡品都是在一定距離之下才會變得好看。
秦氏看見那鞋,忙招了招手,從貝思甜手裏拿過那雙鞋,普通的男鞋,繡上兩朵祥雲,就跟變了個模樣似的!
秦氏拿著鞋了又,想不到甜兒手藝原來這麽好!
抬起頭來剛想以前咋沒見你繡過,隨即一想,以前老覺得掐辮子都掐不好,繡花這種難度的就更別提了,從來沒讓試過,卻原來是自己想岔了。
“我們甜兒其實有能耐的,要不是……要不是……”
羅安國了兩個‘要不是’也沒出杜春梅的不是,不是他不出來,而是他一個長輩,又是當公公的,沒法當著孩子人是非。
貝思甜笑瞇瞇地道:“我會的還多著呢,隻不過以前不敢讓杜姨知道,不然得累吐,我爸過,有時候要懂得藏拙!”
趁機給今後的一些變化打點鋪路。
羅安國連連點頭,不錯,人有時候的確應該知道藏拙,不然他們羅家這一支又怎麽會淪落到這個地步,舉家遷來鄉下。
“你爸的不錯,他是個明白人,要不是娶了那麽個婆娘,也不至於如此!”羅安國道。
他是百般看不上杜春梅這個人,但是最重的話也就是這一句了,他畢竟上過學過教育,即便沒過教育,也不應該在背後人是非。
“娘要是滿意,那我就接著繡了?”貝思甜道。
秦氏當然滿意,這還有什麽不滿意的,“繡吧,免得你啥活兒也不敢,白幹就行了,晚上費燈油。”
不忘了提醒一句。
貝思甜答應了,蠟燭比燈油貴,所以停電的時候一般還是用燈油,鮮會用到蠟燭。
是停電,其實每也就有那麽一個多時有電,其餘的時候都沒電,不過村子裏用得起電的人也不多,晚上都是黑燈瞎火地躺在炕上閑話家常,有活兒的才會點燈。
秦氏這段時間一共做了五雙鞋,外加五雙鞋底子,另外還有八把辮子,每把一米多長,加起來這些是要背到集上賣掉的。
這些賣掉之後,總共估計能有個十來塊錢,這些錢他們要花很長一段時間。
聽秦氏,現在不比往年了,幾年前十塊錢夠一大家子生活一陣子的,但是現在不行了。
蕭令月,北秦國又蠢又壞的蕭家大小姐,癡戀翊王,設計逼他娶她為妃,卻在大婚花轎中慘死,血染長街!再睜眼,現代醫毒世家傳人穿越而來。人人辱她欺她譏諷她,連夫君都要把她活活掐死!很好,她這輩子還沒受過這種委屈,索性頂著污名,撲倒戰神夫君,扔下一紙休書跑路。北秦國萬人敬仰戰無不勝的翊王爺滿身怒火來人,掘地三尺也要給我抓住她!五年后,她搖身一變,披著馬甲重回京城,正準備有仇報仇,有怨報怨。誰知轉頭就落到了前夫手里。隔天,王府就傳...[明夏]
玄月玥沒想到自己居然穿到了剛出世的嬰兒身上,卻正因為女兒身,被冷酷的皇帝爹疼寵無度。三個哥哥不得寵,原本記恨這個妹妹的他們卻真香地讓小妹妹成為了團寵,開了掛的師父,神仙一樣的皇叔… 反派大叔竟被月玥暖化成操心的老父親... “師父,我把首輔打了,怎麼辦?” “月玥做的都是對的!” … “父皇,貴妃她下毒,我反送給她喝了,好像死了!” “月玥真棒,不愧是朕的女兒,還有,叫爹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