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宋知之的聲音震耳聾,餘音環繞。
真的是始料不及的發言纔會讓說有人驚訝。
下一秒。
原告律師張猛從位置上迅速站起來,大聲開口道,“法大人,被告方一再打破法庭紀律,甚至不尊重法律程式,想當然的跟著自己的為所為,我方強烈反對被告做無罪辯護,實屬浪費時間!”
“反對有效!”審判長髮言,“據被告方二審申訴容,被告僅能做減刑申辯。”
“法大人,那是在我冇能找到有效證據,為了個人不到更大的傷害的無奈之舉纔會申訴減刑,事實上,在開庭的前一天晚上,我有有效證據證明我的無罪。”
“反對!”張猛再次大聲道,“鑒於一審被告律師有過先例在法庭上胡攪蠻纏,我有理由篤定被告用同樣的方式故意混淆事實依據,擾審判長及審判席的決策。我嚴重懷疑被告居心叵測!”
“我怎麼居心叵測了?我為我自己申辯有哪裡不對?還是說原告律師是害怕我拿出證據來指證原告的罪名?”
“宋小姐!法庭上不是在你家裡,你說一出就一出,凡是都要講究程式規則紀律的。”
“我剛剛已經解釋過,我是開庭前一天纔拿到對我有效的證據。我冇辦法在如此短的時間重新申訴,更不能浪費大家的時間選擇延期。”宋知之對著王牌律師的咄咄人並半點冇有膽怯,反而回懟道,“從剛剛張律師的口中,似乎是對我家家教有所不滿?”
世人到知道,宋知之的父親宋山,金融界第一首席外,在商圈的權威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張猛就算是王牌律師也不敢對他們家吱聲半句,除非自己不想在圈子混了。此刻被宋知之如此一說,明顯氣焰下去了些,口吻溫和的說道,“宋小姐你誤會了,我剛剛一時口快產生歧義讓你誤解了,我的意思是說,法庭講究一個程式,審判長及審判席也需要準備。”
“所以你擔心的是審判長和審判席能力不足,不能應對突發事件,所有事都隻有等他們有著充分準備之後纔可以審判?”
“宋小姐,我說的隻是按照我專業的法律知識以及法庭紀律為標準。還請宋小姐不要斷章取義!”張猛微有些控製不住,語氣稍快。
“我很讚同張律師的觀點,但是對比起一個所謂的標準,還原事實真相,做出正確判決更重要?”
“但是……”
宋知之直接打斷,“張律師,我覺得,要不要審判還是得聽審判長以及審判席的意見,而不是你一直在這裡反對。你可以反對我對我案件的陳述有問題,不能反對甚至決策我要不要為我自己做無罪辯護!”
堂堂王牌律師,傳說有著無敵的三寸不爛之舌,此刻居然被一個20出頭的丫頭說得啞口無言!
------題外話------
小宅決定今天4更。
對,你冇看錯。
放心,絕對比2更字數多。
更新的時間分彆是現在這更,11點二更,13點三更,15點四更。
愉快的決定了,你們。
再次說一下設定修改問題,小宅是真怕你們冇懂起。一老媽子碎了心。
主的份由原來的BZ之修改金融界第一首席外之。
何為金融界第一首席外?
簡而言之就是在本文設定的架空現代中,有一個藏強大的金融家族,地位等同甚至可超越皇室家族,此家族控製著炎尚國的經濟命脈,而主的父親就是此家族對外的一個重要員,負責國際外,依然地位非凡。
不懂的地方請回看本文第六章約會,你太浮誇。
另外,本文設定的TS暫時就冇有了,修改為神家族繼承人。
如有不懂可提問,目前QQ閱讀可留言,也可在小宅的群裡諮詢,小宅看到會一一詳細解答。
給你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 ̄3)(ε ̄*)
顧盛夏愛了傅念琛很多年,為了跟他在一起,她甘愿背負著小三的罵名。她以為,終有一天,這個男人,會看見她的真心。可到底,是她大錯特錯。這個男人,到她死時,都在恨她……
帝都首富葉北冥被迫娶了個小媳婦。本以爲娶個花瓶,誰知小撩精搖身一變成馬甲大佬,追求者無數。新婚後,葉大佬天天真香打臉,踏上了寵妻狂魔之路,也變成了小撩精的忠犬大叔。某一天,突然接到小撩精的電話:大叔,我在學校揍人了,被喊家長~葉北冥淡定道:嗯,手疼嗎?我幫你揉揉。公公氣沖沖道:丫頭,打贏了嗎?我立刻給你支援。外甥護篤道:舅媽,是哪個不長眼睛的傢伙?我去幫你報仇。……葉北冥:別跟我搶活,我老婆我寵。
高三時,梁肆離家出走,住在沈初意家。 一個是從京市來的矜貴少爺,一個是江南水鄉的溫婉少女,本該毫無交集。 長輩叮囑沈初意:“把他當哥哥就好。” 高考后不久是沈初意生日,同學們沒打招呼,突然拎著蛋糕來給她送驚喜。 梁肆單手插兜,跟著她下樓。 好友小聲八卦:“你倆‘同居’幾個月,我以為你們會擦出點火花呢。” 沈初意看向梁肆。 其實他們來前一分鐘,他正在親她。 . 再次重逢在五年后。 寧城新地標建筑全民關注,作為它的設計師,梁肆年輕有為、家世顯赫,經常出現在新聞上。 而沈初意工作的寵物醫院,正好在他的建筑事務所隔壁。 于是連帶著她一起上了新聞。 幾個老同學一起感慨:“大佬估計不記得咱們這波高中同學了。 “反正不記得我。” “你呢?”她們又問沈初意。 沈初意正想說話,視頻通話打來。 大佬本人·梁肆的俊臉出現在鏡頭里,“下班了,老婆。” 老同學:?! · “灼眼不知足,愛意永不負。” ★深情寵溺x乖巧動人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