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登並不想在這種地方殺人給自己惹麻煩,他的槍法倒還冇有到在這種況能保證不打到要害,之所能毫不顧忌地開槍,正是因為他有把握治好對方——至他還不會在擊的時候不小心了對方的頭。
“啊!啊啊啊!!”塔伯斯依然還在哀嚎,直到幾秒鐘過去才發現上的疼痛比較消失了,“咦?”
他了被打中的地方,彆說和傷口,就連子上的破都不見了蹤影。
致命傷冇了是好事,但他卻打起了戰栗。他戰戰兢兢地看著闖進他帳篷裡的持槍“人”,這種詭異的治療顯然是的手筆。
“不用懷疑,我是一名巫。”艾登讀出了對方的恐懼,乾脆就這麼順著嚇唬了,“你最好不要再有多餘的舉,我也不喜歡反反覆覆地用槍在彆人上開。”
方纔的乞丐瑟瑟發抖地到角落裡不敢彈,他現在隻想用帳篷裡堆著的雜把自己掩埋起來。
普通人一輩子都不一定能上一個巫師,大多數民間傳聞都把巫的邪惡力量傳得神乎其神,能將人折磨得生不如死,他還聽說過有巫能將人變魔。
而他竟然不長眼地惹上了一名巫,也不知道自己已經被下了什麼樣的詛咒。
塔伯斯嚥了咽嚨:“我真的不知道您在說什麼啊……”
“那為什麼你聽了我問的問題後第一反應是趁機逃跑呢?還是被一柄槍指著的時候?”艾登冷冷地說道,“到底是什麼讓你覺得如實回答了這個問題之後,會得到被人從背後一槍斃了更淒慘的下場?”
塔伯斯啞口無言。
艾登覺自己運氣不錯,這個收破爛的人顯然知道什麼分量比命還要重要的報,讓他聽到問題的第一反應是冒著生命危險逃跑,人的第一反應往往是最真實的。
“或許我應該用一些其他手段你說實話,你是絕對冇法反抗的。結局橫豎都是一樣,你最好節約一點時間。”艾登觀察塔伯斯的反應,又補上一句,“還是說,你對巫折磨人的手段很興趣。”
作為前異端審判,他很清楚在民間巫之流有著怎樣的恐怖形象。
隻是供的話,用《無字法典》就能瞬間解決問題,但《無字法典》能書寫的規則有限,這座城市也不是自己的主場,冇到絕對必要,艾登不打算輕易用這張王牌。
“施加恐懼不應該在開頭有太多保留,既然你的權能可以治療傷勢,你應該先讓他飽嘗痛苦,然後告訴他這隻是開胃小菜,然後再開始審問。”複仇神在他旁提意見。
“彆對我指手畫腳,我又不是施狂。”艾登看都不看,用意識迴應。
“但我是,我喜歡聽痛苦的聲音,手吧,反正又不會有什麼損失。”複仇神說。
“我冇義務取悅你,安靜點先彆煩我,這裡我做主。”
“哼,無趣的凡人。”說完複仇神便消失了。
“我……我……”塔伯斯表扭曲,在心裡掙紮了好一會兒,最後他附趴在了地上,用懺悔的語氣說道,“我錯了!我不該把那些年輕人賣掉的!!”
“你在說什麼?從頭給我回答問題,那個人到這裡找你問了什麼?”艾登微微皺起眉頭,“我的耐心有限,最好不要扯話題。”
“他找我,委托我幫他在幾個營地搜尋十五歲以上二十以下的男孩,讓我去查他們的住……”塔伯斯瑟瑟發抖,“因為我和我的同伴的地盤,接的聚居地最多……”
“二十歲以下年?”艾登微微皺起眉頭,“在難民裡頭?”
“是的……”
這聽起來,似乎有點變態……
但隻是稍微想想,艾登就察覺到了關鍵所在——這指定的年紀,恰好是道奇教授兒子的所的年齡段。
給兒子用來附的?可附惡魔對於宿主的年齡是冇有要求的,這種況還要追求年齡相近的,是否有點太過苛求了點?
而且塔伯斯的第一反應看來,事絕對冇有這麼簡單。
“哼,隻是這樣能讓你怕那樣?”艾登居高臨下地盯著塔伯斯。
長久的沉默,塔伯斯小心翼翼地開口:“那十幾個年輕人,就在一個月的時間裡,一個一個地失蹤了……”
“被殺了!他們都被殺了!死在了那個地下室裡!”在角落的乞丐聲音抖,“那就是個喜歡殺人的變態啊!”
“十幾個?”艾登皺眉,他的關注點在這個數量上。
不對勁,如果這些年難民是被綁去當了備用的,那本就不需要這麼多人,隻要定期換使用,兩三被抹除神的植人軀用起來就足夠了,除非是用了就扔……但這樣有意義嗎?
作為通緝犯的道奇教授,會做這種容易招來調查的事?
而且,按照先前的推測,這位“養著一條狗的退休教授凱奇先生”如果就是道奇教授的話,他兒子大部分時間附的對象應該是那條狗纔對。
突然出現的矛盾讓艾登疑竇叢生,難道是他找錯方向了?
可是這個凱奇先生,確實上到都是疑點。
“那些人失蹤,你有什麼頭緒?”艾登試著問了一下眼前這個收破爛的難民,“你知道多況,全都代清楚!”
“我不知道他們怎麼失蹤的,真的不知道!他們就跟其他失蹤的人一樣,莫名其妙消失得無影無蹤!複生會到說這是地方政府乾的好事,那個人說不定也跟這事有關係!”塔伯斯瑟瑟發抖,“有一天我在帳篷裡發現了一封信,信裡有一點錢,還有一枚子彈和一人的手指頭,信裡的容是要求我繼續乾這事,並警告我不要告訴任何人,否則會讓我生不如死。”
艾登陷了沉思,這個威脅手段也是道奇教授的手筆?
讓十幾個年紀和道奇教授兒子年紀相仿的難民集失蹤,看數量,這種大量綁架人的手筆簡直就跟執行“染”項目的王**方一樣。
模仿當地的軍方乾這種事,難道不會引起軍方的注意打草驚蛇?
除非……軍方早就知道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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