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川河丘正是幾天前食中毒病患所吃那家飯店的菌菇供應商,當初毒黴菌就是從這裡傳出來的,「川河丘」這三個字被挖了出來大肆報道,已經和毒黴菌這個詞深深的聯絡在了一起。
林軒本來有意找到這裡希能夠找到一些線索,既然機會就在眼前自然不能放過,便在電腦上回帖。
可能是川河丘的主人確實急於出售,不到一分鐘便給回了資訊,一張張圖片發了過來,都是林場中菇木的照片,還有庫房中已經分割好的菇木段。
「哥們兒,隻要價格合適,你現在就可以過來看貨」,川河丘的主人在圖片的最後跟了一句話。
林軒問道:「我看圖片你這個地方不錯的啊!就算現在毒黴菌發,菌菇種植不下去,你這個地方也可以幹些別的,你該不會在騙人吧?」
訊息發過去之後,沒過多久便回了,那人似乎急了,解釋道:「這怎麼可能,這片林場從我父親輩就開始經營,川河丘以前在中川市也是有些名氣的,這些都騙不了人的,種個證件我也都有,如果你有想法,我可以給你看看。」
說完一張照片又發了過來,上麪包括林場的地契和營業執照這些東西,生怕林軒不相信,又解釋道:「這林場本來我是捨不得賣的,但是我現在急需錢,所以纔不得不賣掉林場。」
此時在中川市某個地方,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坐在房間裡煙,眼睛不時的看著電腦,整個房間裡雲霧繚繞,地上躺著十幾隻煙頭。他就是川河丘的老闆宋華,這片林場就是他的產業。
看著電腦上的帖子,宋華深吸了一口氣,看著窗外那些鬱鬱蔥蔥的樹林,眼睛中閃過一痛惜,這裡是他從小到大一直住的地方,雖然他不喜歡種蘑菇,但是這裡也好歹是他父親一手建立起來的,接過最後卻斷送在自己手裡。
宋華雖然是川河丘的老闆,但是他自己卻有一份工作,是一家酒吧老闆。川河丘是他從父親那裡繼承過來的,他本人並不喜歡待在鄉下種蘑菇,他嚮往的是城市裡的繁華生活,所以他用自己的積蓄在中川市開了一家酒吧,而川河丘平日裡都是教給在這裡工作的老員工打理,他每個星期過來看一次。
結果幾天前毒黴菌發,川河丘被的一番報道弄得在風頭浪尖上,而且那家出現食中毒的飯店也要求他進行賠償,畢竟染了毒黴菌的蘑菇是從川河丘買的。
菌菇是種不下去了,川河丘的名聲已經完全臭了大街,而賠償款整整一百萬,這些錢宋華也拿不出來,酒吧才剛剛開業本沒有開始盈利,自己手裡的錢也全部投進了酒吧裡麵,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賣掉林場和菇房,這片林場的價格不僅能夠換了賠償款,而且還能省下一筆錢當做酒吧的資金周轉,所以他隻能賣掉這裡。
踩滅了煙頭,宋華看到電腦上對方回的帖子,要求明日過來看一看,他的心中一喜,看來對方確實是有購買的意向,到時候隻要價格還算合適,他就打算賣掉這裡。畢竟現在一旦跟毒黴菌沾上邊的事大家都唯恐避之不及,雖然之前也有幾家公司表示願意購買這裡,但是那些人看中的是這裡的環境,想要在這個地方建設度假村,但是他從心裡還是想要賣給菌菇種植戶,也算是圓了父親的一番心願。
再說另外一邊林軒把訊息發過去之後,對方同意了,明天會在川河丘等他到來,如果他想要購買那片林場,除了價錢合適還有一個要求,就是保證這片林場必須要用來種植菌菇。
「咦,這個人的要求倒是奇怪啊,咱要是買下這裡想幹什麼他還能阻止不?」看著帖子裡的要求,林宇天好笑道。
林軒也有些奇怪,便又回了一個帖子,想要問明緣由。
但是對方似乎鐵了心一樣,一定要堅持這個條件才行,而且雙方真的達了意向,這個條件將會寫在合同裡麵,購買的一方必須執行。
「就當是一個不孝人的請求,這是我最後的掙紮了」,看著電腦上對方回過來的訊息,林軒有些明悟,便給回了一個字「好」,他同意了對方的這個條件。
「哎呀哥啊,你幹嘛答應他,現在想要菇木或者林場還不簡單,我們還可以多看幾個地方,沒必要一棵樹上弔死啊」,林宇天見林軒答應了對方的要求頓時嚷嚷起來,這和公司發展的理念不同啊,作為經理就要有為公司獲取最大利益的覺悟,所以他有必要提醒一下。
「行了,你還上癮了」,林軒作為從小到大和他生活了二十年的人哪裡不知道林宇天的想法,拍了拍他的肩膀解釋道:「這個地方不一樣的,我一定要去看看。」
林宇天撇了撇沒有說話,自己這個哥決定了的事,從小到大沒有一個人能夠阻止,有時候就連老院長的話他都不聽,老院長也說過林軒有時候倔的像頭驢。
第二天一早林軒開車帶著林宇天一起趕往川河丘,他對川河丘的興趣僅僅是因為那裡是毒黴菌最初發的地方,而那片林場如果能夠讓他滿意,的合同還需要林宇天簽訂,畢竟他是玉湖農莊的經理。
川河丘的位置在中川市南邊,和玉湖鎮隻有三十多裡的路程,半個小時兩人就來到了這個地方。
一下車,林軒看著眼前的景確實不錯,一小塊草原上蓋了幾間磚石和木板混合房間,不遠是一排排的菇房,然後再深就是一片高大的樹林,覆蓋了一個巨大的山丘,兩者之間隔著一條小河,小河上搭建了一座木橋。單論景,這個地方的環境比玉湖農莊還要好。
不過玉湖農莊還在不斷建設之中,林軒想要把農莊建一個環境優的地方,不僅僅隻是個能夠用來賺錢的地方,那裡還上班他的家。
就在林軒兩人下車沒多久,從木屋裡走出來一個男人迎了過來,道:「我是這裡的老闆宋華,請問你們就是之前在網上回我帖子的人嗎?」
作為撲街網絡寫手,秦九歌穿越了…… 不對,這穿越的姿勢不對! 我不是廢柴主角,而是反派高富帥? 而且是自己寫的書中的反派高富帥? 而且還搶了廢柴主角的妹子,順便和廢柴主角定了什麼三年之約? 而且三年之約快要到了? 按照自己寫的劇本,眼看著就要成為廢柴逆襲、主角打臉、路人震驚、妹子傾心、天下震動的墊腳石? 自己寫的劇本,含著淚也要演……不對,我命由我不由天,我要扭轉,我要逆天……也不對,作為作者,貌似……我就是天? 那就誰敢言逆天,直接拍死! 我的小說世界不允許這麼牛逼的人存在,不允許,絕對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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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大學生溪邊釣魚,偶得青帝傳承令牌,自此魚躍龍門,生活樂無邊。帶著小黃狗,上山采藥,下河捉魚,種花養蜂,山野打獵,馴服珍禽異獸,帶村民發家致富,打造桃源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