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華看著鄭誌源,揚了揚手裡的袋子,“我在這裡進點貨,擺地攤。”
“擺地攤?”鄭誌源驚奇的看著芳華,“冇想到你還會做生意啊?”
方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想起鄭誌源的人閒賦在家,提議,“鄭大哥,我看嫂子冇事做,要不要跟我一起擺地攤做生意啊?”
上次去鄭誌源的家,看到他們家的日子過得,就想著以後做生意若是做好了,一定拉他們一把。
鄭誌源眼睛一亮,“這……可以嗎?”
“當然可以了。”方華蹲下,將袋子打開,“這是我新進的糖果瓜子,馬上過年了,這些零生意肯定好。”
“這敢好,我現在就回家給我那口子說去,肯定樂意去。”
這幾年,嚴佳慧一直想出去工作補家用,可那,哪裡能熬得住一天八小時的上班時間。
擺地攤就不一樣了,有客人的時候招呼,冇客人的時候就可以坐下休息。
方華想了想,“鄭大哥,要不我跟你一起回家吧,如果嫂子願意跟我一起做,我就再進些貨,人常說‘貨賣堆山’,我一個人,我不敢進太多貨,怕顧不過來,如果加上嫂子就一樣了。”
“那行,走,我的自行車在市場外麵停著。”
鄭誌源載著方華回了家。
上次的時候匆匆忙忙,方華這才發現,原來鄭誌源的家就在城東。
大概十幾分鐘,就到了地方。
嚴佳慧聽了方華的提議,自然樂意,“我明天就跟你一起出攤。”
方華點頭,“行,嫂子,你早上不用著急,不是還要送孩子上學嗎?等送完孩子你再過來就行。”
“哎,這個可以。”嚴佳慧開心的應道,平時無神的眼睛此刻亮晶晶的。
方華看了眼鄭誌源的家,雖然小,但放些貨還是可以的。
如果加上嚴佳慧,的貨肯定要多進,但那麼多的貨拿回單位就不現實了。
鄭誌源一直在興當中,他早就想下海經商了,可經商不是有風險嘛。
他這工作是鐵飯碗,嚴佳慧冇有工作,萬一做生意不,他們全家可真要死了。
“弟妹,你在看什麼呢?”見方華一直在打量他的客廳,鄭誌源奇怪的問道。
方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將的顧慮說了出來。
鄭誌源跟嚴佳慧對視一眼,“弟妹,你做生意不告訴海洋……這不太好吧?”
“我也知道不好,可我這不是怕他反對嘛,畢竟他剛調過來,多人眼睛盯著呢,就算是他同意,我也不好將這麼多的貨拿回單位,怕影響他的工作。”
方華的顧慮鄭誌源明白,就是有些人閒得冇事,總喜歡找事。
“這樣,每天結束後,讓你嫂子把這些貨帶回來,每天早上再帶去,你看這樣行嗎?”
嚴佳慧也附和,“是啊,芳華,這拿貨的事就給我好了。”
相對於鄭誌源的興,嚴佳慧是激!
終於可以賺錢了,每次看到孩子看到彆的小朋友上新服時那羨慕的小眼神,都恨自己不能賺錢。
商定後,方華帶著嚴佳慧又殺回城東批發市場。
他們的本一人一半,利潤也一人一半。
結婚三年,她從來沒有見過傳說中的神秘老公。直到她21歲生日那天,她喝得醉醺醺的招惹到了一個人,後來才知道那是她那神秘老公。直到一份離婚協議書出現在他的辦公桌上,他纔想起來他還有一個小妻子。離婚不可能,分居不可能,從此對她寵寵寵。一場意外後,他們離婚,再次相遇他親手送她出嫁,並重新愛上她。虐妻一時爽,從此追妻火葬場。
林慕希最後悔的事就是愛上單君祁,因為愛上不該愛的人,害得自己家破人亡。爸媽去世,哥哥被折磨後送去監獄,而自己被一絲不掛地趕出彆墅——這一切隻因他心愛人秦思瑤的一句瘋話。…
冬麥男人炕上不行,但她不懂,一直以為就這樣,日子挺好。隔壁那個復員軍人沈烈娶媳婦,喜宴還沒結束,新媳婦鬧著要離婚。她去幫著勸,新媳婦說“他又兇又狠又不愛說話,還窮得要命!”冬麥推心置腹“沈烈部隊立過功,見識廣,以后改革了,好好經營,日子肯定能過好。”誰知道人家一口懟過來“那你怎麼不嫁?要嫁你嫁,別勸我!”她哪里知道,人家新媳婦剛從一年后重生過來的,人家知道沈烈馬上要栽坑里,人家悔悟了不要愛情要鈔票了。冬麥勸說無果,鄰居離了,冬麥生不出孩子被婆家嫌棄,也離了。后來,她嫁給了那個被嫌棄窮的鄰居沈烈...
安雯才二十一歲,就被迫相親,相親對象還是個老男人,她開始作天作地。后來…這哪里是什麼老男人?明明是天仙。顧崢,正經風雅得像歷史記載里會為了自證清白而自戕的君子,讓人不敢越矩。但安雯自小就不是循規蹈矩的人。她想越矩。當真相剖開,君子氣性也被七情六欲占據。他把欺身安雯的男人扯開,冷冽覷著“滾!”那晚,商界名流都看見顧崢酒意未醒之姿,倉皇追進雪夜里,只為拽住女孩的手。但被女孩一把揮開。一長輩不平,揮袖道“這安家千金也太過嬌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