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郅委實沒反應過來,等著轉去看薄鈺,再順著薄鈺的視線去看,腳踝上已經傳來一陣劇痛。
心頭悶悶的,沈郅忽覺得耳蝸裡嗡嗡響。眼前的景都開始搖晃,好似……好似糟糟的,越來越模糊,越來越…… 「沈郅!」
「郅兒!」
所有的聲音都消失了,黑暗與冰冷瞬時席捲而來。
「快!」阿左抱起沈郅,直奔客棧,「去請大夫!」
倒是思慮不周,出行的時候竟然忘了帶個大夫隨行,這鄉野間的大夫,哪裡及得上東都的大夫來得藝湛。若是小王爺在這裡出什麼事,所有人都難逃一死!
客棧裡一團。
春秀讓客棧的掌櫃,將全安城最好的大夫,全都找來,無論如何都不能讓沈郅有意外。
薄鈺伏在床沿,細細的瞧著沈郅腳踝上的黑咬痕,「方纔的蟲子呢?」
阿右忙不迭將瓷罐遞上。
蟲子渾烏黑,爪子壯,銳利的毒牙直接長在外頭,瞧著格外醜陋噁心。
「沈郅不怕毒!」薄鈺隻是有一點擔心,「他能自解毒。」
春秀著手在房來回走,被薄鈺這麼一說,猛地醒過神來,僵在原地半晌沒說話。許久,才一拍腦門,「哎呦我這豬腦子,郅兒確實、確實不怕毒!」
昔日趙漣漪下毒,亦沒能難住沈郅,那今日的……應該也不問題吧?
想了想,春秀便挪了張凳子,安安分分的坐在床頭,且吩咐薄鈺,「你盯著郅兒的傷口,若是傷口的淤青散去,說明郅兒已可自救,若……」
話到了邊,春秀又給嚥了回去。
不吉利的話,還是別說為好!
沈郅,一定會沒事的!
薄鈺點點頭,眼睛都不敢眨一下,隻管盯著沈郅的腳脖子看。
約莫半盞茶的時間,沈郅腳脖子上的瘀痕,竟然悉數淡去,隻是解毒歸解毒,這咬痕……終究是需要時間癒合的。
「疼……」沈郅疾呼,猛地從床上彈坐起來,「好疼!好疼!」
「哪疼?傷口疼?」春秀欣喜若狂,慌忙推開了薄鈺,仔細觀察著沈郅的腳脖子,「沒事沒事,就兩個小口子,回頭點金瘡葯,自然就不疼了!」
因著是中毒,誰也不敢將金瘡葯往上,毒終究是要流出來纔好!
「這到底是什麼東西?」沈郅剛醒,麵發白,「比針紮還疼。」
阿右慌忙將瓷罐遞上,「也不知是什麼東西,黑乎乎的,是個蟲子!」
沈郅皺著眉頭,瞧了半天也沒瞧明白。
外頭傳來掌櫃急促的喊聲,「這邊這邊,沈公子,沈公子……」
春秀忙不迭出去相迎,又花了點銀子將人打發了。
「毒較輕,隨行帶著解毒散,總算有驚無險。」春秀如釋重負的吐出一口氣,「多謝掌櫃的。」
掌櫃點點頭,「方纔沈公子黑著臉回來,亦是將我們嚇了一跳,如今沒事,自然是最好不過。咱們這地方盛產藥材,但也多毒,你們外鄉來的定要小心。」
春秀敷衍著應聲,送走了掌櫃便急急回到房。
「方纔的老頭呢?」沈郅問。
眾人麵麵相覷,方纔隻顧著沈郅的生死,誰還能顧得上那老頭。
「那老頭呢?」沈郅追問。
薄鈺撓撓頭,「沒留心。」
「他可能就是五叔!」沈郅快速掀開被褥。
準備下床之時,腳脖子上的疼痛,讓他吃痛的倒吸一口冷氣。
這到底是什麼蟲子,咬得這樣疼?
「你莫要著急!」薄鈺慌忙將他的托起,塞回了被褥裡,「那老頭既然認得出你我,還特意來找,說明他已經盯上了我們,定然還會回來的。再說了……」
他頓了頓,「那人瞧著哪裡像是五叔?你看那人,又臟又臭,哪裡還有薄家皇族的氣勢。何況,既是五叔,理該比爹年紀還小點,可瞧著比皇伯伯還要老許多,怎麼都不像是叔……」
臨了,薄鈺嘀咕,「活一糟老頭。」
沈郅也不弄不明白,隻是覺得對方既能喊出自己的姓,那眼睛生得又與父親有幾分相似,便覺得可能是五叔。如今細想,這年齡上委實不太符合。
「去找!」沈郅瞧了阿左一眼。
阿左行禮,當即退出房間。
「既然出現在安城,那就說明他必定在附近活過,要找到也不是什麼難事。」春秀仔細的為沈郅掖好被角,「莫要擔心,先好好休息。」
「要不還是請大夫悄悄吧?那傷口疼這樣,說不定跟黃蜂尾後針一般,有倒刺呢!」薄鈺瞧著沈郅的腳脖子,「姑姑你看,這一直往外流,止散和金瘡葯都不好使!」
春秀愣了愣,心裡有些發慌,這毒是解了,傷怎麼半點都不見好?
可別真的有什麼倒刺!
「等著,我去找!」春秀大步流星的出門。
孫道賢裹著厚厚的裳,慢慢悠悠的進門,「你們這是幹什麼?又是大呼小,又是蹦跳的。」
見著沈郅躺在床榻上,孫道賢了眼睛,「喲,這是同我一般染了風寒嗎?哎呦哎呦,可真好,終於有伴了!終於不是我一個人難了。」
「去你的!」薄鈺啐一口,「再敢胡說,我撕爛你的!」
「那是怎麼了?」孫道賢趕著湊上來,「臉這樣難看,是傷了?」
沈郅不說話。
「我在外麵聽得稀裡糊塗的,你們在找什麼老頭?」孫道賢搬了凳子坐著,顧自倒了杯水,「這裡有什麼人嗎?」
「沒事!」沈郅斂眸。
「哎哎哎,這就見外了吧!好歹我跟著你們一起吃住,總歸是要出點力的,否則回去之後,我娘定要罵我小氣,回頭就得打死我!」孫道賢喝口水。
因為有些鼻塞,說話頗為娘裡娘氣的,讓人聽得渾不舒服。
薄鈺了胳膊,隻覺得上起了一層層皮疙瘩,不由的扭頭去看沈郅,沈郅也下意識的了子。
這孫道賢生得秀氣,不似寧侯夫人這般霸氣側,如今這般……
「哎呦,你們還……」
「好好說話!」春秀進門就是一頓吼。
驚得孫道賢條件反式坐直了子,握在手裡的杯盞微微一,竟溢位些許茶水來。想了想,他又低頭,吸了一口手背上的茶水。
屋子裡,安靜得落針可聞。
「你們……作甚這樣盯著我?」孫道賢放下杯盞,「我、我是真的想幫忙!真的真的,走的時候,我娘給我一樣東西,說是遇見難可以用上!」
「東西呢?」春秀問。
孫道賢眨了眨眼睛,「我屋裡呢!」
「還不快去拿來!」春秀冷喝。
孫道賢老老實實的「哎」了一聲,撒丫子就往外跑,不多時還真的拿回一樣東西。
春秀眨眨眼,「這是哪門子的錢幣?」
「你可別小看這東西,曹青州一帶山寇橫行,若是有了這個,可暢通無阻,無人敢攔。想當年那九寨十八山頭三十六的,哪個不是怕了我娘?」孫道賢翻個白眼。
瞧著眾人目瞪口呆的樣子,當即得意起來。
孫道賢將脊背直,下抬高,雙手叉腰,「我娘當年,那可是力拔千鈞,橫掃三府十六州……」
「哎哎哎,之前還是九寨十八山頭三十六的,怎麼又三府十六州了?吹牛不打草稿,就吹這樣,看把你給能耐的!」春秀冷哼,「行了吧,說正事!」
孫道賢撇撇,「曹青州附近一帶府縣都有山寇,但每個山頭都有各自的規矩,並不似外人所言,橫行無忌,燒殺搶掠,無所不作。你手裡這個秦刀,在這些山頭,會得到最高的禮遇!若是遇見什麼難,隻管拿著去找人,肯定能幫你們辦事!」
「你娘以前是幹什麼的?」薄鈺眨眨眼,他還真的沒聽說過寧侯夫人之事。
隻聽東都的人說,寧侯夫人是個潑辣戶,昔年降了寧侯爺,以至於寧侯懼了一輩子,連個妾都不敢納。薄鈺素來不喜歡打聽這些閑碎之事,因為魏仙兒此前告訴過他,這是小人的心思,讓他沾染。
「我爹當年來剿寇,最後我娘瞧著他人老實,武功也不弱,更重要的是生得俊秀,就給逮回去拜堂親,後來就接了朝廷的招安!」孫道賢撇撇,「虧我爹一世英名,竟然……嘖嘖嘖!」
「那是你娘!」春秀翻個白眼,「就不能尊重點?」
孫道賢輕嘆,「反正這東西你們要是能用上,便隻管去用,我留著也沒什麼用,回頭給弄丟了,我娘還得打斷我的!」
給他們保管,總比自己心大意弄丟了要好得多。
回頭真的弄丟了,跟娘也好有個說辭!
反正跟自己沒關係!
春秀想了想,「街上的人都說見過這老頭,但又不知道那老頭住哪裡,隻說是從山林裡跑出來的。要不,我拿這個試試?」
薄鈺點頭,「那就試試唄!」
不試白不試!
老頭被找到的時候,正捋著管在山腳下逮青蛙。鍋裡的水都開始冒泡了,子卻被人左右挾起,快速往後拖拽。
「你們幹什麼?」老頭扯著嗓門喊,「欺負我個老頭子,小心遭雷劈。」
「廢話,有人要見你!」
「我的鍋,我的鍋……」
沈郅坐在木車上,這東西還是臨時從醫館裡弄來的,腳脖子上的傷一直流一直疼,連大夫也說不好是什麼緣故。
兩個山寇模樣的男子,將老頭往田埂上一丟,拱拱手離開。
春秀晃了晃手中的秦刀,嗯,這東西還真是好使。
「賠我鍋!」老頭滿地打滾,「一定要給,一定要給!我沒鍋了,以後吃不上飯,吃不上飯就得死,死了就是一條人命。你們殺人,我做鬼都不會放過你……」
薄鈺撓撓頭,「你這歪脖子的說法,真是笑死人了,不過是問你兩句話,怎麼就了殺人?再敢胡說,仔細了你的皮!」
「皮!」老頭蹭的坐起,這纔想起手中的青蛙,「乖乖,還好沒丟!了皮燉一鍋,嘖嘖嘖,那才好吃!差點誤了我的大事!」
說著,他起就要走。
「我請你吃飯!」沈郅終於開口。
「吃飯?」老頭搖頭,「不吃不吃,不好吃!」
「阿左阿右!」沈郅盯著他,「幫忙,捉青蛙!」
阿左:「……」
阿右:「……」
薄鈺的眼珠子都快掉在地上了,讓離王府的銳去抓、抓青蛙?
「左邊!左邊!」老頭在田埂上拍手,「你們這幫廢,一個個都耀武揚威的,平時無所不能,怎麼這會連個青蛙都抓不住?哎哎哎,跑了跑了!」
阿左看了一眼阿右,阿右也看了一眼阿左,異口同聲的嘆口氣!
春秀黑著臉,了握著木車推柄的手,「郅兒,這樣下去也不是個事!」
「沈郅,你的又流了!」薄鈺擔慮的蹲在地上,「大夫開的止散也不管用,還好隨帶著繃帶和葯,要不,我給你重新包紮一下?」
沈郅掀開袍子,瞧了一眼腳踝上的,「沒什麼事,就一點,任由它去吧!」
「?」老頭愣愣的瞧著沈郅腳踝上的傷,「就是之前蟲子咬的?」
沈郅點頭,「是!」
老頭倒吸一口氣,「你不是能……」
四目相對,沈郅若有所思的著他。
「毒已經解了,隻是這傷口不知怎麼的,一直流,怎麼都好不了!」沈郅麵不改,隻是臉有些蒼白,話語間極盡平靜,好似傷得不是他一半,「老伯伯,您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
「我瞧瞧!」老頭走近,蹲下來。
薄鈺快速拆開了沈郅腳脖子上的繃帶,「就是兩個小口子,那個蟲子咬了一口之後也就死了,倒也沒什麼奇特之。」
老頭瞇了瞇眼睛,「疼嗎?」
沈郅低眉看他,老頭蹲在他麵前,一團,與上那一團黑乎乎的破爛裳混在一,就跟黑煤球似的。
「疼嗎?」老頭又問。
沈郅點頭,皺著眉頭應了一聲,「疼!很疼!」
那婚前就放話不會把她當妻子看待的夫君,八成犯傻了,不然纔剛摔了交杯酒要她滾出去,怎麼一見她的手腕就變了,還是他真如傳言「生意做到哪,小手摸到哪」那般有戀手癖?要不爲何一眨眼就對她又是愛憐呵護又是纏綿求歡的……寵她之餘,還連所有她在乎的人也都一併照顧了,他說唯有這樣,她纔不會分心去擔心別人,能好好被他獨佔,他說不許她哭,除非是他的愛能寵她到令她流出幸福的眼淚,他說了好多好多,讓她甜上了心頭,也被他填滿心頭,然而也因爲他說了好多,讓她忘了問他爲何對她這麼好,纔會由上門「認親」的公主那兒得知,其實他寵的人不是她,他愛的是前世妻子,而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讓他誤認了……而同時擁有胎記和記憶的公主,似乎纔是他尋尋覓覓的人,她想,他曾給了她那麼多幸福,這次,爲了讓他也得到幸福,即使已懷了孕,即使再痛苦,她都要將他還給他真正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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