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接連幾天,慕善都沒有到過陳北堯。慕善覺得這其實是很正常的:他們不同年級,並且毫無關聯。要是整天遇到,那就是漫畫節,而不是張的高中生活了。
開學一個月後,高二組織了化學奧賽班。慕善當然報了名,不過其實興趣不大。奧賽班安排在每周四和周六下午集訓,周六是休息日,下午上到三點就放,慕善就經常到學校自習到六點再回家。
這個周六下午,剛到教室,班長就走過來:“慕善,有件事請你幫忙。”
班長是個高大爽朗的男孩子,踢足球,長得不錯,績很好,也算得上年級的風雲人。也是慕善新的同桌。有傳言說他喜歡慕善,但沒太放在心上。
原來班長覺得自己英語語法不好,想請慕善時間多給他講講。
“這是報答。送給你。”他從書包裡拿出一本厚厚的嶄新的參考書。慕善接過一看,立馬高興起來——是最新的全國生奧賽真題。有到參考書店去找,但是店主卻說被買走了。卻原來買走的人是班長。
“你也要用吧。”慕善滋滋的道,“不用送給我,借我看就好了。”
班長連忙點頭答應。殊不知慕善的話,正中他下懷。借借還還,就會多很多接。
其實班長也是正苗紅的好男孩,也沒想高中就談什麼的。但是就想跟暗暗喜歡的孩多點接,再多點接。至於要多到什麼程度,他沒想過。
這天奧賽班下課,慕善就留在教室,給班長講語法。慕善做事認真,這一講就講到了六點多。班長本來心猿意馬,聽了三個小時,倒真的豁然開朗、心服口服。
窗外暮籠罩,兩人這才收拾書包。班長早有預謀,搶著把慕善的書包背在肩上,說:“小校門外有家米館很好吃,晚上我請你吧。”
慕善看看時間,已經很晚了。偶爾也在外面吃一兩頓,父母也很放心。說不定這時候,家裡已經吃完飯了。於是點頭:“好,謝謝你。”不過還是把自己書包要回來,自己背上——被別的同學看到,覺很怪異。
大概班長同學也是第一次到這個小館,所以完全沒料到這裡會烏煙瘴氣。
他們一踏進半舊的館,就看到裡面一桌坐著幾個看似混混的學生,高談闊論、吞雲吐霧。
“要不要換一家?”班長有點猶豫。
“既來之,則安之。”慕善這句話說得很瀟灑,心裡卻覺到自己的不對勁。雖然與這些混混學生從無什麼集,為什麼今天看到他們,居然產生親切?
兩人一坐下,立刻引來其他人注目。班長略有些拘束,抬著頭跟店主說要兩碗。慕善單手撐著下坐著,看那幾個混混裝模作樣坐直了,眼睛卻往這邊瞟。不覺得反,反而覺得他們直爽得有些可。
完了完了完了。心裡有個聲音在哀歎,這就是屋及烏麼?
這個語一出現在腦海,就有種想要滅掉它的沖。好在兩碗香噴噴的炒出現得十分及時,慕善暗暗咽了咽口水,頓時將那個人拋到九霄雲外。
米放了火和油辣子,而爽口。慕善大快朵頤,吃了一半才想起對面還坐著人,抬頭一看,班長大人直愣愣著自己。
“幹嘛?”問。
“你吃的樣子很可嘛。”班長故作鎮定,腦子卻了漿糊——豈止是可!白白的臉,嫣紅的(被辣椒辣的),還有如同漫畫般朦朧的大眼睛(被炒的煙嗆的),水汪汪得讓人的心撲通撲通直跳。
“謝謝!”慕善答得爽快,也對他笑。跟班長一直玩得不錯,倒也沒察覺出異樣。
剛低下頭要吃第二頭,眼角餘忽然瞥見有人走進了館。
“北哥!”
“北哥!”
那幾個混混都那人,其中一個還站起來,給那人拖過來一把椅子,又倒了杯水。
慕善抬頭,看到陳北堯手著兜裡,剛好走過自己面前。
他也看見了,然後淡淡的轉頭,朝那幾個混混點頭。
慕善腦子裡卻想:怎麼那麼挫的校服,也被他穿得這麼好看?還有袖子挽起一截,手在兜裡的作,怎麼這麼有氣質這麼帥?
慕善吃的作瞬間放慢了十倍。一口一口細細嚼著,眼睛卻有點魂不守舍的不時往他那邊瞟——
他拍了拍旁邊一個男孩的肩膀;
他端起水喝了一小口;
他取出包煙,分給大家,然後自己點上一;
他……朝這邊看過來!
慕善迅速低頭,眼睛直直盯著飯碗,專注得就像在做奧賽題。對面班長在說什麼,聽得心不在焉,有一句沒一句應付著。
直到班長“咦”了一聲道:“慕善,你的臉怎麼這麼紅?”
慕善慌了,猛的抬頭。
這一抬頭,越過班長的臉,正好跟陳北堯的目對上。
他看著,眼睛亮得像星星。然後,忽的染上莫名的笑意,就像白的星星,瞬間被五彩流籠罩,清亮人。
不止是他,其他幾個混混也看著慕善。如果之前只是留意,那麼現在,班長的話給了他們堂而皇之的直視機會。
“太辣了。”慕善垂下眼眸,鎮定答道,“你快吃吧,吃完好回家。”
“我已經吃完很久了……一直在等你。”班長的聲音有點無奈。
慕善大囧,飛快的端起碗,大口大口吃。耳朵卻比任何時候還見,聽到他似乎低低笑了一聲。不知道為什麼。
“一會兒去學校打球?”有人問他。
“嗯。”低低的聲音從他嗓中逸出,慕善聽著心裡說不出的舒適。
慕善沒讓班長請客,堅持自己給了錢。兩人走出館,慕善心裡松了口氣,正要跟班長告別,卻聽他有些嫌惡的語氣說道:“那些混混、很討厭,老是煙,搞得烏煙瘴氣。”
慕善心裡立刻不舒服起來,可又覺得班長說得對,無法反駁。
兩人在館外分手,班長殷勤的說下周再請補習英語語法,笑著說,那誰誰誰也讓我給講語法,下周一起吧。班長有些失,但又無法拒絕,訕訕的走了。
慕善往家的方向走了幾百米,就覺得自己雙有點不聽使喚了。心裡被什麼念頭撓得的,非去幹不可。
“慕善啊,你幹嘛跟自己過不去!”自言自語,卻還是一個人又拐回了學校的籃球場。
籃球場上有些男孩打球,但他們還沒到。毫無疑問,慕善的突然出現,又惹來一些人注意。不過山人自有妙計,從書包裡拿出剛剛班長借的奧賽書,坐在球場旁的階梯上,裝模做樣看起來。
可平日看得津津有味、簡單易懂的題目,今天無論如何也看不下去。幾乎看個分把鐘,眼睛就自自覺瞄向校門的方向。
天完全黑了,球場的燈亮了起來。慕善覺得自己等了幾乎有一個世紀那麼久,手中的書頁都被攥了抹布。終於,林蔭道上出現幾道頎長的影。
而他,無疑是最搶眼的那個,清秀如畫。
籃球場很大,一共有四個場地連著。慕善原本只想坐在角落裡,的看看就回家。誰料他們一行人拿著籃球,竟然朝最近的球場走過來。
慕善頓時面紅耳赤,可場地邊空的,只有一個人坐著,避無可避。
狹路相逢勇者勝,慕善心中一豪氣湧上來,把書往旁邊地面上一扣,捧著下,赤果果的看他們。
果不其然,這一看,幾個男生都是一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一起看著。
陳北堯看到,明顯有些吃驚。的目瞬間發散,假裝看看這個球場,又看看那個球場。一副“冰山在此、生人勿近”的模樣。
等在回頭,男生們已經活躍的打起球了。只是有在側,男生們難免更喜歡表現一些,什麼作花哨上什麼作。慕善看得眼花繚,但是陳北堯一直平平穩穩,投籃準、跑位及時,卻沒明顯要出風頭的意思。慕善看得分明,立刻覺得,他果然是與眾不同的。
男生們打完了一場,全坐在對面場邊休息。他們在聊天,慕善聽不清,只是他們的目總是時不時瞄過來,慕善自然覺得到。
看得也差不多了,正想要起回家,忽見陳北堯站起來,一個人朝校門外走了。
他這一走,慕善反而不了。說不清楚為什麼,只是他沒拿外套,肯定還會回來。總不能他還沒回來,就走了吧?
懷著這種奇怪的念頭,慕善坐在原地等了幾分鐘,卻見陳北堯搬著一箱水,走了回來。
原來他是去買水了。
男生們分發了礦泉水,他拿起一瓶站定,忽然朝的方向走過來。
慕善瞬間全繃,低著頭,假裝在看地上的螞蟻。
“喝水嗎?”清清冷冷的語氣。
“……不用。謝謝。”慕善居然不能抬頭與他直視,只能看著他的球。意外的發現,他的肩膀居然也很寬,只是人比較削瘦,平時便不顯得。
他沉默片刻,將那瓶水輕輕放在腳邊地上,然後轉走了回去。
慕善拿水也不是,不拿水也不是。正尷尬間,忽聽男生們發低低的哄笑。抬頭,看到陳北堯影筆直,而其他男生都笑嘻嘻看著他,似在打趣。
慕善做賊似的將那瓶水往書包裡一塞,跳下臺階,面無表的離開了籃球場。
那天之後,慕善的生活裡,頻繁的有“陳北堯”出現。
高三月考績榜上第三名,陳北堯;
課間會和幾個男生坐在小賣部裡肆無忌憚煙的人,陳北堯;
每周六傍晚都會在場打球的男孩,陳北堯。
而房間裡,那個空的礦泉水瓶,也陳北堯。
……
只是那個人,是離很遠很遠的。慕善想,至,或許,自己高三畢業的時候,他已經上了大一。那個時候,慕善或許會跟陳北堯表白。
而他,大概只是把當陌生人吧?因為還是很遇到他;而偶爾幾次正面遇上,他也只是淡笑著點點頭,如同對每一個普通同學。
可理智雖然很決絕,有些心卻控制不住。總是想看到他,總是在他出現的地方瞎晃;什麼事一旦扯上籃球隊,扯上高三(7)班,甚至扯上跟他相的那幾個混混,在心中,就會立馬變得不同。
變得親切,變得有一種特別的意義。那種意義很孤獨,別人理解不了。只有明白。
明白自己開始魂縈夢牽。
慕善從小自控能力很好,所以一旦有事失控,反而有些束手無措。於是這段時間,的心變得很焦慮。
卻剛好有個倒黴蛋,跑來撞槍口了。
是高一的一個學生,有一天在籃球場看到慕善,立刻了心思。後來又打聽到的績和家世,恨不得馬上把追到手。
這學生家裡有些背景,父親是本縣的黑老大,專放高利貸。他也是遠近聞名的小霸王。所以盡管高二的慕善冰山得很出名,他還是一腔熱的在某天下晚自習的時候,攔在慕善回家的路上。
“考慮一下,做我朋友?”他今天特意穿了件白襯,把校服一,站在慕善面前,拽拽的樣子,自己覺還般配。
慕善看到這還沒有自己個頭高的小鬼,有點哭笑不得,但還是奉上標準版答案:“我不打算在高中談。”
可小鬼曾經通吃了整個初中部的,自覺所向無敵,嬉皮笑臉攔著慕善,幾次不讓走。
慕善也火了。這些天本來就過得抑鬱,一下子被小鬼搞發了,大吼一聲:“不談就是不談,跟你談,明年你替我高考啊?讓開!”
吼得實在太有氣勢,小鬼極其跟班見到發飆,都是一愣,居然老老實實讓開了。
重生回十九歲,蘇菱發誓,這一世絕不要重蹈覆轍。她要保護家人。進擊娛樂圈。最重要的是,不要被秦驍看上,不做他的嬌軟情人。 秦驍有個秘密,他有點特殊癖好,還喜歡純情嬌怯的美人。直到蘇菱出現,小美人從頭發絲到足尖都符合他的口味。 可惜她厭他入骨。明滅的燈光,他舔舔唇角的傷口,低頭看她怕得要哭的樣子。 秦驍:……臥槽心給你心給你,哭起來都他媽的好看! 【軟萌重生小美人X霸道二世祖】 蘇菱前世最怕他動情時的三句話:菱菱好乖。 菱菱叫得也好聽。 菱菱說愛我。 愛你媽個頭!滾犢子。 1.金手指就是女主美。 2.無邏輯甜寵蘇文,甜是作者以為的甜,讀者覺得的玻璃渣。 3.走劇情改命,可能比較刺激,覺得不刺激我也沒有辦法。女主一開始五毛錢演技,軟萌萌性格,后期慢慢變,能變成什麼樣作者不保證。 4.男主感情不渣,不種馬!看文別誤會,后面會解釋。 5.戀愛小撩文,只為博君一笑,謝扒,謝絕ky。 6.文中所有人物三觀非作者三觀,人物并不完美,也許還有病。可以提意見發表觀點,拒絕人身攻擊。
(已斷更,請觀看另一本同名書籍)宋蘊蘊結婚了,新郎卻從始至終不曾出現過。 一怒之下,在新婚這一夜,她把自己交給了一個陌生的男人。 後來她被這個男人纏上.,發現他竟然是逃跑了的新郎.....
身心幹淨1v1,拒挖野菜拒cp 結婚前,某男傲嬌地說,“雲歲晚,我們之間隻是假結婚,一年後必須離婚,我對你不感興趣。”某女給了他一個不屑的眼神。 但是結婚後,他就開始賴上了她,“不許你和其他男人說話,不許你看其他男人,你更不能允許我身邊有其他女人!” 一年後,某男狗腿地說道,“老婆,萬事好商量,別在民政局聊。” “老婆,你懷著身孕不易動氣,都是我的錯,你罰我,罰我陪你躺一天。” “不行,我要離婚,我要再給孩子找個爸。” “那行吧,你把我也帶著,你嫁人的條件就是對方得贍養我。” “陸東爵,你還要不要臉了?” ——矜持冷傲口是心非大總裁vs嬌柔溫婉易推倒暴脾氣雲家千金的甜蜜愛情故事~
黎雅芙被外人所知的成就有兩樣,一樣是小提琴大賽金獎,另一樣是白鈞琰的未婚妻。白鈞琰對她溫柔備至,有求必應,但從來不碰她。黎雅芙清楚他不愛她,他有個白月光初戀,他曾愛那個女人愛到發狂。他醉酒之后抱著她叫著那個女人的名字。他讓她彈奏他和初戀的定情曲。他和她約會吃飯都是照著以前和那個女人的儀式來。她從不抱怨,從不反抗,一如既往乖巧溫順,別人都笑她慘,她只是不在意而已。本來一切都很平靜,直到那一天白鈞琰的白月光回來了,黎雅芙毅然決然選擇了分手。別人猜測她分手是因為那個女人回來受了刺激,其實并不是,她分手是因為那個她以為已經死掉的男人出現了。**七歲那一年,黎雅芙媽媽從外面帶回來一個小乞丐,從那之后她什麼都要分他一半,吃穿用度,媽媽的關愛,因此黎雅芙十分討厭他,哪怕他會為她洗衣做飯,哪怕他會在寒冷的冬日打小時工為她賺補課費,全身被凍爛了也不在意,可是她還是討厭他。她將他辛苦賺來的錢扔在地上,她讓他滾。后來他真的離開了,從此下落不明,她卻發瘋一樣想他。她以為他已經死了,直到那一天他再次出現在她面前。他已功成名就,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小乞丐了。她本以為他會恨她,他卻對她說:“我已經不是乞丐了,我是不是可以抱你了?”**白鈞琰一直以為黎雅芙愛他入骨,離了他她就活不下去,直到那個叫江寒的男人出現……他才知道這個一向乖巧溫順的女人原來可以對他這樣狠。*火葬場是屬于白鈞琰的。*男主是江寒。*依然是一本很甜很甜的文我準備的新坑《深入誘惑》,點進我專欄就可以收藏。文案:我準備的新坑《深入誘惑》,點進我專欄就可以收藏。文案:林熙雨從十五歲開始就寄養在陸家,和陸家其他兄妹都能相處和睦,除了陸家大哥陸鈞霆。陸鈞霆作為陸氏企業掌門人,做事雷厲風行說一不二,性格腹黑陰沉琢磨不透。林熙雨和其他人一樣,見到陸鈞霆就怕。可是后來她遇到一件比見到陸鈞霆更可怕的事情。她一覺醒來發現她把陸鈞霆給睡了……
作為沈家的童養媳,蘇楹孝順沈家長輩,成為沈氏項目部總監,為沈氏嘔心瀝血,最後卻慘遭拋棄,被迫讓位。沒人知道,她是沈氏股東之一,被拋棄後她直接撤資,沈氏幾度陷入危機。自此,她和沈確老死不相往來,各生歡喜。後來,沈確得知真相,淚眼朦朧跪在她麵前,奢求原諒。她還沒開口,身後看戲的男人將她摟住,“寶貝,好馬不吃回頭草,何況你是人。”男人看向沈確,宣示主權,“她是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