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給他想要的,他就會答應離開。現在看來。似乎一切都是想的太簡單了。
現在只希Leo不要來破壞的婚禮才好。
……
星期一的早晨。天還沒有亮,陸琛年就早早的起了床,從今天開始。這一周的時間是完完全全屬于他的,這一周的時間。他即將要恢復他失去的記憶。想起楚錦然,雖然現在即使想起了也沒有什麼用了。可是他還是選擇恢復記憶。
林哲也破天荒的沒有睡懶覺,一大早他就開車來了陸琛年家。
他按門鈴的時候,陸琛年已經準備好了早餐。他走過去開門。看到門口站著的林哲,笑了笑說道:“真難得你這麼早就來了,竟然沒有睡懶覺。”
林哲翻了個白眼。有些不滿地說道:“什麼很難得?我本來就很勤快的好不好,誰說我總是睡懶覺了?”
“好好好。你最勤快了好不好?”陸琛年無奈,“我剛剛準備好早餐。吃早飯了嗎?”
“還沒有,我剛起床。然后就來這里了。”林哲說道,一聽到有早餐。他的眼睛亮了起來,“就知道你最好了。正好我了,走吧走吧,我們去吃早餐。”
陸琛年一臉黑線,這個家伙,好像只要一提到吃的東西,心就會變好。
林哲了手,一副已經按耐不住的樣子,“你都做什麼好吃的了,我好呀。”
“就是平常的早餐,吐司和牛。”陸琛年說道。
林哲有些失的癟了癟,“啊?怎麼還是這些呀,你每天都吃這些,你吃不膩嗎?能不能換一換,我住在你家的時候每天早上都吃吐司,就不能有別的東西吃嗎?”
“怎麼樣?你不想吃的話,可以不吃,我家只有土司和牛。”陸琛年說道。
這個家伙,來他家蹭吃蹭喝還嫌棄這嫌棄那,他自己都沒有嫌棄,天天吃土司,他反而嫌棄上了。
“不不不,我想吃,想吃。”林哲討好的說道,“只是覺得有些疑,你們家這麼大,為什麼不找一些管家,廚師,傭之類的,你一個人在這里多不方便啊?每天午飯和晚飯都要鐘點工來給你做,你找個廚師不就好了?讓他住在你家,反正你家客房這麼多。”
陸琛年白了他一眼,這小子還會生活的。
“我家原本是有管家,廚師傭和司機的,幾個月以前還有,只不過都被我遣散了。”陸琛年走到廚房,一邊從面包機里拿出烤好的土司一邊說。
林哲有些疑,“做得好好的在你家,你干嘛遣散啊。”
“大哥,你是失憶了嗎?當初剛認識你的時候,是你來我家,說我家是僅有的安全的,沒有被監控的地方你忘了?”陸琛年翻著白眼問。
林哲的注意力已經被土司吸引,“所以呢?這個你們家有沒有傭人有什麼關系?喂你吃吐司都不抹花生醬的嗎?沒有花生醬的話,果醬也可以啊,唔,最好是要草莓味的。”林哲一邊吃一邊說。
陸琛年眼睛都快翻到天靈蓋上去了,“你這個家伙,要求怎麼這麼多?有的吃就不錯了,我家只有一瓶果醬,在冰箱里,還是你在的時候吃的那瓶,應該還沒有壞,你自己去拿吧。”陸琛年說道。
林哲一邊向廚房走去一邊說:“你家的不買果醬的嗎?那你平時早上吃早餐的時候都是干吃土司啊?多噎人啊?”
“我不習慣吃太甜的食,你知道的,我平時喝咖啡的時候都只喜歡喝黑咖啡,加糖加的咖啡我從來都不喝的。”陸琛年說道,“我覺得吐司已經夠甜了。”
林哲一邊塞進里一片大大的土司,一邊從冰箱里拿出果醬說道:“甜嗎?我怎麼不覺得?”
“你沒有味蕾。”陸琛年說道。
“切。”林哲懶得理他,這個家伙永遠規矩多多,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這也不吃,那也不吃,仿佛在他世界里,很多東西都是不合格的,那干脆死好了。
真是的,強迫癥的人就是難搞。
陸琛年吃著土司,對林哲的不屑也表示嗤之以鼻,“做人是需要追求生活質量的,如果連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可以馬馬虎虎的話,那這樣的生活也太沒有意義了。”
林哲說道:“好好好,你最厲害了,好不好?真是搞不懂你們這種人。”
可能在林哲的世界里,他永遠理解不了,陸琛年的習慣。
可是非常令人奇怪的是,這樣兩個格完全不同的人,竟然可以為這麼要好的朋友,兩個人相了這麼久,經歷這麼多的事,早就已經從陌生人變朋友了。
至陸琛年是這樣覺得的,他從小到大因為子冷,所以一直都沒有什麼朋友,而且在他原本的世界里,他也不太需要朋友。
很多的事,他都可以自己做,不需要別人的幫忙,而他不能做的事,別人幾乎也都做不到了,而且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需要陪伴,因為他雖然覺到孤獨,可是他真的很忙碌,閑下來的時間非常,有的,閑下來的時間,他都會靜靜的自己一個人坐下來看書。
他不是一個喜歡和人相的人,因為他覺得那樣會非常麻煩,還不如自己一個人,安安靜靜的,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好。
他白天要奔走商場,談各種生意,他要和形形的人打道,每天都要八面玲瓏,絞盡腦應付各種各樣的人,對于這種人際關系方面的事,他已經非常疲憊了,所以晚上他下班了以后,只想一個人靜一靜,不想再考慮太多關于人際關系方面的問題。
自然的,他也就沒有什麼朋友。
楚錦然還在他邊的時候,他每天都是幸福而浪漫的。
的出現,讓他原本死氣沉沉的生活變得芒萬丈,有了他的生活似乎好了很多。
閑下來的時候,他不再覺到孤獨了,每天心中都有一份牽掛,他總是期待著下班的時候能夠見到,和一起去吃熱乎乎的晚餐,所以,每一天他都顯得神抖擻,期待每天見到,似乎為了他,每一天都會做的事。
可是的好,似乎總是格外短暫。
楚錦然還是離開了,在他到死去活來的時候,他撤下一個人,離開了,留下他一個失去記憶的人,獨自品嘗痛苦。
那段時間,他的生活幾乎陷了全部的絕。
沒有從前的記憶,他變的似乎像是一個空殼,每天,他都仿佛活在夢境之中。
記不起曾經發生過什麼,這種覺真的很痛苦,就像心臟的一塊被人挖走了一樣,他不像一個完整的人,而是一個行尸走。
邊的人都在騙他,他們明明都知道真相卻什麼都不告訴他。
這種悲傷讓他心臟疼痛。
自從遇見了林哲,這個家伙在他的生活中仿佛是一個異類。
在他從小到大幾乎近30年的生活中,從來沒有一這樣一個人進他的生活,從小到大,他的生活都是中規中矩的,所有的事都要按規定做好。
而林哲,他似乎就是一個七八糟的人,從來不按常理生活,可是他卻又很溫暖,總是帶著照耀人心的溫度,讓他冰冷的心慢慢融化。
莫名的,他總是覺得這個家伙很親切,就像他的親人一樣,他差點都以為他是他的親弟弟,不過這應該是不可能的,純粹只是他的一種幻想罷了。
這個家伙闖他的生活,把他原本規規矩矩的生活搞得一團糟。
可是,在他失落痛苦的時候,他又總是在他邊安他。
在他悲傷難過的時候,這個家伙卻又總是不經意間讓他開心起來。
可能上輩子,他們真的是親兄弟吧,否則這一世,為什麼他們兩個之間會有種莫名的親切呢?
其實這個家伙給他的覺和楚錦然有些相似,他們兩個人上都有一些相同的特質。
他們兩個都很倔強,不服輸,總是帶著天真的朝氣,勇往直前,總是很堅韌,只要心中有目標,一定會努力向前,絕不服輸。
這種傻傻的特質,一開始是讓他覺得驚訝的,為什麼又會有人這麼傻,明明知道事的可能非常小,卻還要傻傻的向前沖。
從小到大,他的生活里都是估算著做事,從小到大,父親就教他做每一個行的時候都要估算這件事的風險。
做事的時候,如果這件事,功幾率太低,就不要冒險去做,如果非常有把握的事,就一定要去嘗試,一定要不錯過生命中的每一個機會,也不要將時間和力都浪費在不可能的事上。
他從小就深深記住了這些道理。
所以他一直都覺得,可能太小的事,他不愿意去做,那是既浪費時間又愚蠢的行為。
所以一開始他對他們這些堅韌的行為非常不理解。
可是時間久了,他卻對他們這些特質深深著迷,正因為他們一直以來的堅持,讓他明白了,其實很多事,只要努力去做,拼盡全力,都會有功的一天。
其實人的潛能是無限的,對于有些事,不要說不可能,也不要估算事的風險,只要有手有腳有能力,趁著年輕就放手去做吧,如果不努力,到最后總有一天會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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