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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第214章

第四章

「鑑於剛才秦科長他們法醫組的介紹,現在初步可以排除溜門室盜竊的可能。依據是時間太晚了。」趙局長說,「如果是溜門室,那兇手必須是在死者習慣的關門時間前進,這個時間經過調查是五點半。那麼他沒必要一直等到八點多才手。」

剛才,我們拖著疲憊的軀,趕到了專案組,對死者的死因、致傷工、死亡時間和致傷方式進行了介紹。

這時候的我,坐在專案組裡,腦子裡仍然是一團糨糊。但我知道,很多時候,即便自己沒有理出思路,和別人多說多談,思路也會清晰一些。我知道由於網上炒作的緣故,已經不可能給我們留下整理思路的時間,我們必須第一時間確定偵查方向和偵查範圍。

「那麼,現在大家都有什麼看法?」趙局長組織起討論。

後法醫率先發言:「我覺得這是一起因仇殺人的案件,兇手和死者是人。兇手半夜敲門室,見人就砍,殺完人後離開。」

「那門口的火堆呢?」一名偵查員說,「我們調查的時間和你們法醫推斷的時間對不上啊。怎麼會先起火,後死人呢?會不會是你們法醫推斷錯了?」

「技工作和偵查工作是相輔相的。」我話道,「即便調查的證據確鑿,但是我們也必須堅持自己的技所見。如果被偵查結果綁架,勢必會造推斷的錯誤。」

大家都默不作聲了。

陳詩羽說:「火堆可以和案件無關。但是現場客廳的燈是開著的,如果是尋仇殺人,只需要進中心現場就可以了,沒必要走到院落最裡面的客廳去開燈啊。」

「對,我也認為這一點解釋不過去。」趙局長說,「客廳的燈是一個疑點。如果這樣分析呢?兇手和死者是人,知道死者家錢財的位置所在。所以兇手敲門室後,直接殺人,然後戴手套進客廳,在客廳的某個地方拿走了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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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那麼兇手肯定是去找特定位置的錢財。」我說,「因為現場沒有任何翻的痕跡,怎麼看都不是侵財現場。」

「如果我的分析不錯,那麼兇手只有可能是死者的二兒子。」趙局長說,「賊喊抓賊的事多了去了。這個二兒子很可疑,你還記得門簾嗎?」

之前,我們通過中心現場門外沒有跡,判斷中心現場房間應該是有個門簾的,看來趙局長發現了什麼。

趙局長接著說:「我們拐彎抹角地問了死者的二兒子況,沒有反映出任何況。後來,我們在中心現場的豬圈裡找到了門簾。這個門簾應該是掛在中心現場門上的,門簾是被隨意拋甩在豬圈裡的。門簾是塑料布做的,上面有死者二兒子的指紋。」

指紋嗎?」林濤問。

趙局長搖搖頭,說:「汗指紋。」

「汗指紋很正常啊。」林濤說,「因為是他最先發現的,是他報案的,他肯定要掀起門簾進門,才能看得見啊。」

「他取下了門簾,扔進豬圈,用意何在?」趙局長說。

大寶說:「說不定是他看到後,慌中取下門簾,扔進豬圈呢?」

「我也覺得不太像是親人作案。」我說,「一般親人作案,案後都會有明顯的愧疚行為。比如在上蓋被子,用巾蓋臉什麼的,這都是愧疚行為。但這起案件有明顯不同,兇手不僅沒有愧疚行為,反而通過行為反映出他的仇恨心理。畢竟毀壞嚴重啊,尤其是面部,砍擊面部一般都出於仇恨心理,兒子和母親有那麼大仇恨嗎?」

全場沉默。

我接著說:「而且我思來想去,總覺得案件現場有一些問題,但問題何在,我還說不好。不如你們先審查一下他的二兒子,我們回去捋一捋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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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門簾在哪兒?」林濤不用在解剖臺上干力活,所以這個時候比我們神多了,「我們去做做潛實驗看看,說不準能發現點兒什麼呢?」

躺在賓館的床上,現場在我腦海裡一一浮現:門外的火堆、菜刀、磚頭、死者的著……我試著將這些碎片組合在一起,想把整個案件現場還原。

時鐘還在「嘀嘀嗒嗒」地走著,我腦海裡的碎片慢慢地拼接了起來。

第二天一早,我帶著自信的微笑,神抖擻地走進了專案組會議室。

可能是審訊經歷了一夜毫無收穫,偵查員們的臉上都是沮喪的表

我開門見山:「昨晚整理了一下思路,現在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是人敲門室,殺人後,取財。第二種是人敲門室,因仇殺人。這兩種可能的共同點是敲門室,因為大家認為那個時間點不可能溜門室,對吧?」

大家紛紛點頭。

我說:「但是大家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兩種可能都不能解釋。」

大家又都出好奇的眼神。

我說:「兩名老人都是在中心現場就寢,對吧?兇手不管怎麼進中心現場,殺人都要有先後順序,對吧?狹小的空間裡,不可能進來兩個兇手,對吧?」

大家又紛紛點頭。

我接著說:「據法醫檢驗,兩名死者的頭部都於固定位置,被連續打擊。這樣打擊,是需要一定時間的。那麼兇手在殺甲的時候,乙在做什麼?」

大家開始議論紛紛。

我說:「鄭金氏死於銳砍擊,鄭慶華死於鈍打擊,但是鄭慶華上也有銳傷。為什麼兇手把鄭慶華砍倒後,換了並不順手的磚頭呢?為什麼不用銳直接砍擊呢?只有一種可能,他的銳出現了問題,卷刃了,或者刀刃和刀把兒離了。既然工出現了問題,他就不方便再用銳殺人,所以我們推斷兇手是先殺,再殺男。刃柄分離的可能還是很大的,因為我們判斷鄭慶華並沒有和兇手進行正面衝突,也就是說,沒有搏鬥,只有逃避。在追逐砍擊的過程中,因為有大力的揮舞作,菜刀的刃柄是很容易分離的。而且,我們在上,也沒有發現卷刃刀形的砍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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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點頭認可,趙局長拿起電話,走出門去。

我清了清嗓子,等趙局長重新返回會議室後,接著說:「既然在門口砍擊了鄭金氏,而且是連續砍擊,幾十刀啊,那麼長時間,鄭慶華在做什麼呢?從鄭慶華的況看,鄭慶華應該是正在洗腳的時候,穿了外、外。那麼,難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在被砍擊的時候,還能從容地穿服嗎?你們調查不是說兩人極好嗎?這種危難時候,鄭慶華會坐視不管?」

「有道理啊!」趙局長恍然大悟,「我們確實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

「不管兇手是為了什麼殺人。」我說,「開始我們都先為主地認為兇手敲門室,進了門簾後殺人。現在怕是要推翻這個推斷了。」

「那麼,你是什麼意見呢?」趙局長問。

我說:「開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聯想到了屋外的火堆,客廳的燈,現在總算是想通了。」

我喝了口水,接著說:「據我們發現的各種痕跡、況,綜合起來,只有如下一種可能,能解釋現場的所有現象。兇手在七點半的時候,點燃了屋後的秸稈堆。點燃後,火堆應該有火、有煙味。或者兇手也可以喊著火了。那麼,兩名老人會是什麼反應?」

「起床滅火。」大寶說。

我說:「兩名老人都是於已經上床了的著狀態,鄭金氏披了件外,鄭慶華正在洗腳,穿了外。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況?」

大家都搖頭。

我說:「人可能是披了外出門確認著火的況,而男人正在洗腳,因為火在屋外,也不至於十萬火急,所以他有時間穿好外,去滅火。那麼,去滅火需要工吧?灶臺旁邊有水桶,當然,水桶肯定不夠,還需要掃帚之類的東西。大家忘了客廳裡的工嗎?那裡面的掃帚就有被移的痕跡,而且有量被燒灼的痕跡。」

「你是說鄭慶華去客廳拿了掃帚去滅火?」趙局長說。

我點頭說:「兩名老人很好,肯定會互相幫助。鄭慶華拿著掃帚在屋後滅火,而鄭金氏拎水滅火。鄭金氏潑完水後,肯定要回到中心現場取水,那麼這個時候,大門肯定是開著的。兇手就是這個時候進了現場,在中心現場直接砍擊鄭金氏,鄭金氏倒在小方桌上後,兇手連續砍擊的面部,導致死亡。」

「對啊。」大寶說,「解釋不了同時殺害,就應該用逐個擊破來解釋。」

「那一小堆秸稈燒不了多時間。」我接著說,「鄭慶華撲滅火焰後,肯定還在納悶鄭金氏為何沒再拎一桶水出來。他回到家,把掃帚放到原。這個時候,他可能聽見了異響。所以,他連燈也沒關,就來到了中心現場。兇手可能此時還在砍擊鄭金氏,也可能潛伏在中心現場。所以鄭慶華進中心現場後,兇手繼續追砍鄭慶華,直到鄭慶華被砍倒在灶臺附近,而此時鄭慶華並沒有死,兇手的刀刃可能離了刀柄。所以兇手起灶臺旁邊的一塊磚頭,打擊鄭慶華的頭部,導致他死亡。然後,兇手把磚頭扔進還有小半桶水的水桶裡,離開現場。」

「漂亮!」趙局長嘆道,「這個分析,就把之前我們的很多疑全部解釋了,那麼,通過現場重建,能不能框定一下偵查範圍呢?」

「既然不選擇敲門室,而預謀了這種計策來騙開死者家門,肯定不會是很悉的人了。之前你們調查沒有明顯的矛盾,那麼就應該是形矛盾。」我說,「這不太好調查,但是有個問題,如果死者屋後著火,連幾百米外的村民都有所發現,他的鄰居就一點兒都沒有發覺嗎?」

「有道理!」趙局長說,「鄭家只有一家鄰居,兩家房子不遠,按理說,他們應該知道著火的節啊,可是鄰居的老兩口雙雙否認知道隔壁著火。」

「否認的話,就很可疑了。」陳詩羽說。

林濤搖頭,說:「之前那個門簾,後來調查死者二兒子的時候,他承認是他發現現場的時候,激驚慌之下掉落了,後來就隨手扔在對面的豬圈裡。這個應該是事實。我們昨晚對整個門簾進行潛觀察,發現了一枚指紋。」

「有證據?」我驚訝道,「那你不早說?有指紋還怕破不了案嗎?」

「你有所不知。」林濤說,「前期調查,偵查人員取了所有可能和死者有關的,有作案時間的人的指紋,包括他的鄰居那老兩口的指紋。但是通過昨晚的通宵比對,全部排除。」

「但是既然有潛指紋,肯定是兇手留下的呀。」我說。

「我覺得鄰居很可疑。」大寶說。

「哦?」我說,「為什麼可疑?說說看。」

大寶說:「你還記得昨天看完現場後,我突然肚子疼去找廁所嗎?現場的廁所肯定是不能用的,所以我就準備在屋外就地解決。不過,我走到屋側的時候,看到有個廁所,看磚頭的,應該是新建的。準確地說,不是什麼廁所,就是用磚頭壘了半個人高,三面牆,是個臨時的廁所吧。」

「現場的院子裡好像沒有廁所,那麼這個簡易廁所應該就是死者家的廁所。」我說。

大寶點點頭,說:「我也這麼認為。但是我蹲在那兒上廁所的時候,抬眼就能看得見鄰居家的廚房。」

「廁所對著廚房?」我說,「看來這死者也不是什麼善茬兒啊,把廁所建在人家廚房旁邊,太不厚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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